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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他喝醉了。
结婚前,冯简只接受过三次媒体采访。
再严格意义上统计,只有一次。
第一次是作为创业成功青年人士,某人还是名不见经传的的人物,上台意思性地哼哼几声,权当发言。
第二次是在某慈善募捐的拍卖,已经勉强跻身为不穷阶级的某人表示慈善的监管和效果都有所怀疑,所以他绝不会捐款。
最后一次全城什么新商业吸引,某人有五分钟的致辞。他直接点明本城市场狭小、金融市场单一等诸多缺点,尖锐反驳如果支持人看好此地,为何不率先投资――
比如过于现实、总是功利、直接了当、目的性强、对人不抱幻想,谈判桌字面意义上的中性词汇在现实生活中从来不讨普通大众欢心。
艺术家更适合离经叛道,一个事业蒸蒸日上的铜臭商人至今还学不会圆滑处世,如此又臭又硬,是可忍孰不可忍。冯简如此五毒俱全,难以置信。
宛云合上最后一份报纸,认为如今最难以置信的也许是自己。
从别人的口中笔中了解想知道那个人的信息,这行为像追星族,像少女,至少不太像李宛云。上次对什么事情如此感兴趣?大概在很久之前。
宛云自认把这种罕见的好奇掩饰良好,但冯简洞察他人的能力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沉睡,偶尔却灵光一现。
他放下刀叉:“珍妈这次回来后,厨房好像很久没做芹菜和海带。”
宛云顿了顿,淡淡说:“你好像不爱吃这两样,因此我让厨房把海带切丝做成云吞馅,而芹菜搅拌成汁加在你每日喝的果汁里。”
冯简的脸立刻沉下来,他皱眉道:“我居然喝芹菜汁?每天?”
宛云随口说:“芹菜是有营养的蔬菜。”
冯简沉默片刻,随后问:“你自己也喝那东西?”
宛云摇头:“我不喝,我又不挑食。”
冯简连连冷笑,随后建议她道:“你能不能别整天总琢磨这些神经兮兮的小事。不如去培养点别的爱好。我听说绝食和蹦极不错。”
宛云笑道:“我比较喜欢当个好妻子。”
原以为冯简会接着讽刺下去,就像往常一样。但对方顿了顿,随后用公事公办的目光打量她。冯简沉吟道:“话说回来,虽然我实在觉得你没什么大本事,然而你现在的工作,似乎也远远低于你的能力。为什么?”
宛云不由抬头看着他。和馆长刚刚讨论过的话题,已经没有新鲜热度。如果冯简继续深问下去,她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解释或隐瞒的兴趣。也许就要像何泷嘱咐的那般说,“往事不可再提?”
但冯简看起来谈话重心根本不在那里,他继续冷冷说:“比起那种不为社会做一点实际贡献的工作,我建议你应该去做点别的。”
“……比如说?”
“豆腐西施比较适合你的整体气质。这样,我看山下有个门脸房不错,不如我出钱你出力,共同开个快食店,你去卖点烧饼之类,也好过整日空费时间。”
宛云看着他片刻:“历史上最著名卖烧饼的女人,似乎是潘金莲。我记得她把自己的第一任丈夫毒死了。”
冯简不由愣住,反诘:“历史上还有个揣着烧饼救丈夫的马皇后吧?”
“她的丈夫曾经当过和尚,入过监狱,以后会当皇帝。”
冯简疑惑的是宛云既然读过那么多书,那其中怎么没有妻子废话太多,丈夫把她切块的精彩情节。
半山别墅对冯简态度的明显改变,他自然有所感悟。
珍妈以前对他的话,恭敬听之,爱做不做。冯简打发她做什么,珍妈都要先回“但是要不要告诉小姐”。不仅如此,别墅里雇佣的都是宛云从李家带来的旧人,年纪一大把,做事不多,倚老卖老厉害得很,冯简轻易无法差遣人,旧主何泷比新姑爷的话好用不知多少。
如果这行为出现在企业当中,就该采用绩效法则,优胜劣汰。但冯简此刻冷眼旁观着半山别墅内的诸位,有心整顿,却自觉和这帮子人甩脸子都嫌没趣,索性默默忍耐。
前一任的别墅主人最近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她以前从不管这些琐碎,此刻却把别墅新雇一批佣人,又将老佣人打发走半数。
冯简很欢迎这个行为,可惜以大小姐巧舌如簧和四两拨千斤的本事,向来是得罪人的事情她亲自出手,黑锅还得他来背。
何泷的电话如期而至,各种新的罪名连番扣上,甚至还有非常“好奢”这种高深词语。冯简也无数次佩服这位亲岳母,她不仅每次都能赶着他最忙的时候来骚扰,又能精准地在他无法忍耐地前一秒率先扔了电话。
晚上还要和宛云参加商业聚餐,又是推也推不过去的事情。
冯简没那么好命,一举投胎在可以不用理会他人目光的家庭中。男人吃的苦虽然没有多到泯灭本性,但也没有少到明知道有安全可靠的“捷径”走还忍住不走的高傲地步。
但等他懂得“所谓捷径,根本不存在”这个真理,冯简已经体会深刻,简直太深刻。
冯简人生第一件以权谋私的事情,是勒令公司it部门把几大娱乐网站全部屏蔽。上班时间不准浏览。
托上次参加晚宴的福气,托宛云大小姐的福气,托上辈子他积德太多的福气,此刻冯简已经成城中的小小风云人物。八卦杂志推测他的情史、商业杂志推测发家史,政府机构盯着是否偷税漏税――
冯简出乎意料地融入显贵圈子,以“情种”这个有生之年完全想不到的名声。
他本身还没势弱到别人介绍用“宛云的丈夫”之词,但在报出公司名和头衔后,别人都要笑言一句“你可知道冯总和他妻子的那段佳话?”
圈中男人公事公办的居多,认为冯简为美所迷虽然稍显短浅和娘气,但宛云的美貌的确力压群芳,闲谈时调侃两句。而女人都认为冯简有了“极其专一”、“的确有钱”、“长相不差”,即使屠城也可以容忍,并热衷议论纷纷――
于是冯简对宛云的感情,在别人的臆想和口头传播中,达到了新梁祝的高度。如果有电影公司要拍他们的故事,冯简想他这辈子没准会开始对军工业感兴趣。
此刻宴会上的灯光过于辉煌,花鸟鱼兽似乎都能无所遁形。身旁女人的脸依旧动人,无懈可击的容颜,水滴状的项链从她的颈部蜿蜒到胸口,柔软的裙摆裹住腰完美的弧度。
宛云恪守商人妇的本格,从头到尾陪伴在他身边。她优雅、美丽,有地位,有天赋,得天独厚的优点,总是轻而易举地能让别人喜欢上她。
冯简知道自己找对了人。
宛云和陌生人自如的交谈,所有话题和重心再轻松移到他身上。而在整体气氛融洽的交谈中,冯简终于得以避免最初的尴尬,感觉到商业宴会不止是为了攀关系拉交情,同时也把整个行业中最精英、最志同道合的人物都汇聚在一起的难得机会。
即使为了这么个优点,他至少应该表现得更耐心和礼貌些。
对商业聚会,对那个女人。
冯简却依旧觉得隐隐发闷。
太过热闹的场景,缤纷五彩的人群,华贵的衣着首饰,羡慕或闪烁的目光,衣衫摩擦仿佛能发出轻轻的声音。
他不知觉地喝了很多酒,宛云低头拿冷盘时,将自己的高脚杯暂且交给冯简保管。但等她再回头,男人两手的杯子都已经空了,而冯简略微低头,仍然在添满酒杯。
宛云不动声色地用手指盖住酒杯口:“你已经喝多了。”
冯简抬眼,移开她的手,用更平静地声音回答:“怎么,喝酒还要继续交钱?”
他醉了。
平常酒醉人话多,但冯简似乎比以往更加沉默。实际上除了宛云,没有人察觉冯简已经喝醉。他如常地和别人交谈,连眼睛都没有比平时更亮。只话语不似平时那般尖锐,倾听的声音更长,不赞同的时候依旧用简单用力的论据表达自己的想法。
与此同时,冯简很平常而很频繁地举起高脚杯,不辩酒类,喝下去。
宛云有些诧异地看着冯简,这种连续喝酒的方式她曾在另一个人身上见过,些许堕落,更多魅力,充满张力。但此类喝酒方式似乎不适合冯简,这个就算昨晚凌晨三点带病回家,第二天仍然雷打不动六点起床的苛刻男人。
宛云隐隐担心,但幸好当晚无任何意外状况发生。曲终人散坐入车中,对方只转过脸去凝视夜色中的城市,依旧没有耐心对她说话的模样。
隔着不近的距离,宛云都能闻到他身上和呼吸中带来的酒气。她叹口气,随后拨电话让别墅准备醒酒汤。
然而这时,车却缓慢停在路边。
对面的冯简对宛云淡淡说:“我待会还有事情做,你先独自回去。”说完不待她开口,便推门下车。
宛云来不及唤他。隔着车窗,宛云看着冯简径直穿过马路走到巴士站前,仰头仔细辨识站牌。两分钟后有辆双层巴士进站,冯简眯着眼睛看清车名,随后跳上巴士。
宛云蹙眉,嘱咐前面的司机:“跟上那辆巴士。”
巴士走得极慢,又停又行。如此七八站,四十分钟之久,宛云几乎怀疑冯简在巴士中睡着,冯简却突然现身,安然无恙地下了站。
他似乎对这里地势熟悉,很快选择一条路,沿着它笔直地走。司机开着加长车缓慢跟着他,不过一米的距离,酒醉后的冯简完全不察。他西服搭在臂上,双手插兜,悠闲的姿态,后背依旧挺得笔直。
宛云在车里看着他。
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情绪的人,坦然接受别人所施加的一切的人,依靠自己奋斗出头的人。在最放松心防的时刻,想去哪里。
她真的好奇。
司机踩住刹车,很为难地说:“小姐,不能再往前开了。这里是下城区的边界,再往前开,恐怕不安全。”又建议道,“还是把姑爷叫回来吧。”
宛云推开车门:“你在这里等着我们。”
空气依旧发凉,然而里面隐隐地带些腥臭味和馊饭味,略微呛鼻。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味道。而再过个转角,就是琳琅街。
冯简依旧没有停止脚步。
他穿过诸多不开灯的房间,黑暗曲折的小巷,群聚抽烟而窃窃私语的人群、浓妆艳抹的暴露女郎;最后停在一个小楼面前。
宛云勉强能认出那是诊所。二层的窗户在密密麻麻的招牌后,有个破旧的红十字。
冯简就站在这所小楼下,一小时之久,脸色是回忆的表情,并不愉快。
宛云突然想到,比起如今他难以在这个名利圈找到认同感和意义,恐怕十年之前,冯简在从小长大的琳琅街也是异类。
夜风常起,旧地重游。如果冯简手中有烟,大概会点燃。如果有酒,大概会饮尽。她以为冯简至少会推开门进去,或者原地不动着等待遇见谁。但冯简的伤怀似乎没有多久,他随后做的只是突然开始掏出电话,在深更半夜骚扰他可怜的男秘书,因为他突然想到有重要公事未完成。
宛云正啼笑皆非时,她的肩突然被拍了下,且那热烘烘的手没有移开。
早在注视冯简的时候,宛云同时也被盯上。从衣着、相貌到举止,宛云都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因此对方跟踪良久才敢骚扰。
小巷子里没有路灯,为首的人把刺目手电筒之光射到她脸上。宛云不由而眯起眼睛,领头的红衣纹身青年扬眉打量她。
一时无声。
“大哥,我们今日碰到肥羊。”旁边的人语调欣喜,“好漂亮的妞!”
为首青年目光没有从她脸上移开,眼中异光大盛,随后上前一步把宛云往更黑暗的小巷子里拉:“阿虎你守着街口。我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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