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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朝会,御史中丞袁基不等他手底下的跳得最高的孔融和边让开口,当先上奏,以赃满三十万,请斩中常侍渠穆、小黄门孙仑。
主官当先开口,定下了基调。
原本各自准备了一大幅长篇大论的侍御史孔融、边让齐齐跟进。
墙倒众人推,且今上的作风朝臣们逐渐了解了,只能说不愧是先帝选中的太子,颇有先帝之风。
早两年还有小道消息,说是先帝认为今上不类己,但现在,朝臣们普遍认为这是扯淡。
也就是今上在勤政这一点上与先帝截然相反——字面意义上的,先帝初掌权时一度五日一次处理尚书事——
朝臣们明白,用贪赃的罪名去抨击已确认贪赃的宦官,是一件高收益零风险的事。
“陛下,臣以为……”
甚至都不需要有人私下组织。
说着说着,侍中荀爽忽然起身。
他上奏道:“陛下,臣奉命重修律法,见过往所记录之例比于贪赃一罪处罚并无定制,多有矛盾之处。今有此案,臣以为或可以此案作为新律之例比。”
“贪赃者,国之硕鼠也,臣以为,当以此案震慑宵小。”
话中虽无杀字,但他说起来却杀气腾腾。
荀爽素有名望,他一开口,又带动了一批响应他观点的朝臣。
“臣附议!”
边让与孔融接连赞同荀爽。
孔融更进一步地言道:“陛下,臣以为三十万钱亦高矣,五口之家,一岁所费不过万余钱。以此为界,足矣。”
孔融没有贪赃的打算,将死刑的界线放在一万钱说的是理直气壮。
马上就有看孔融不爽的朝臣驳斥道:“孔文举不知粮价几何?以今岁之粮价,尚需万五千钱。”
“陛下,臣乃是以官价折算的!”
“陛下,臣说的是时价!”
眼见着马上就要偏题了,而且还是个经不得讨论的问题,因为官员被折成钱的一半俸禄都是按照官价一百钱一石来少算的。
荀爽再度站了出来,将话题引入正轨。
不过孔融所说一万钱的事他就没提了。
稍后,见气氛铺垫地差不多了,刘辩问道:“廷尉卿怎么看?”
董卓出席答道:“陛下,臣以为,此案当为新律贪赃罪之定例。”
“卢师总领重修汉律事,以为此议如何?”
卢植一锤定音:“陛下,臣以为此议甚好,愿行之。”
但刘辩并未立刻答应,而是又问了一遍朝臣:“众卿可有异议?”
没有异议那就是都同意了,毕竟有异议的都是阉党哦。
即便刘辩是与人唱了双簧,但朝臣们的同意又怎么不算同意呢。
毕竟,这种场合的同意是取消不了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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