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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真心

明月高悬,寒冷的月光清洒人间。

北风在呜咽着,席卷着大地。

姜鹿溪用手护住火柴,将火柴擦燃之后,放在了鞭炮的捻子上。

鞭炮声噼里啪啦的响了起来。

在他们这里,每年清明,或者是亲人的忌日上坟。

都需要先用鞭炮,将墓地的人给惊醒。

然后再给他们烧纸钱,让他们能够起来,拿到阳间人孝敬的纸钱。

鞭炮放完之后,姜鹿溪又点了一根火柴,将纸钱烧了起来。

“爸,妈,起来捡钱了。”姜鹿溪道:“这次女儿来给你们带来了一个好消息,我上次竞赛取得了一个不错的成绩,被华清大学给录取了。爸,妈,你们等着,过不了多久,等我赚到了钱,就给你们带些酒,带些烟花。”

“还有,爸,妈。我之前养了两只小猫,他们叫团团圆圆,很可爱,也很乖,可是这年冬天,他们也都走了……”

“奶奶的身体很不好,一直在吃药,希望爸妈伱们在天之灵,能够保佑奶奶,保佑奶奶能长命百岁,就算不行,把我的寿命匀给奶奶都行……”

“爸,妈,我最近交了一个朋友,他帮了我很多,在以前我觉得他这个人很不好,见了面都是得绕着走的,就怕跟他沾上关系,但这段时间相处发现,他这人并不像想象当中的那样,人还挺好的……”

姜鹿溪跪在坟前,轻声呢喃了很长很长的时间。

直到月被云防,燃烬的纸屑被寒风吹散消失在空中。

姜鹿溪说了很多事,说了这一年来发生的大大小小所有的事情,在这一刻,在父母的墓碑前,她才像是一个真正的孩子。

能把所有想说的话肆无忌惮的全部说出来。

有人说给亲人上坟烧纸是封建迷信。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那是姜鹿溪一年里唯一可以当孩子的时候。

她的年龄虽然还不是大人,但早就已经撑起了家里的一片天。

在姜鹿溪的奶奶腿脚不好,身体还抱恙的情况下。

姜鹿溪早已当家做主许多年了。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姜鹿溪又岂止是穷人家的孩子那么简单。

她不只是穷人家的孩子。

还是从小就没有父母的孩子。

从父母的墓地回来,已经快十二点了。

姜鹿溪将自行车推进院子里,然后将门给关上。

“是小溪回来了吗?”屋里的奶奶问道。

“奶奶,是我回来了。”姜鹿溪走进屋里,问道:“奶奶,怎么还不睡?”

“你都没回来,我怎么能睡得着。”姜鹿溪的奶奶道:“这恐怕都已经十二点了,你明天还要上学,早点睡。”

“嗯。”姜鹿溪点了点头,回到了自己屋里。

但姜鹿溪上了床后并没有立马睡觉。

她将屋里的灯关上,然后依靠在床上,开始用棒针继续织起了自己手中的毛线衣,这是这一个月来,姜鹿溪常做的事情。

每天晚上放学回来,她都会在入睡前在床上织一会儿毛线衣。

但是这毛线衣,她却不敢让奶奶看见。

因为这是姜鹿溪,第一次给除了父母奶奶以外的人织毛衣。

而且,除了奶奶以外,父母并没有能穿上她织的毛衣。

从父母去世的那年开始,姜鹿溪每年都会给自己跟奶奶织几件毛衣。

所以这么多年下来,她对织毛衣已经很熟练了。

因此,即便屋里的灯关着,旁边也没有蜡烛什么的。

但是她依旧可以不用去看,只凭感觉就能去织。

而且要比别人认真去看着织的还要好。

这就是所谓的孰能手巧了。

任何一件事情做多了,都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织了一个月,这件毛衣也已经到了收尾的时候了。

在快要织好的时候,姜鹿溪才点燃了一根蜡烛。

她将最后一点织完,然后看了看。

这件毛衣,算是姜鹿溪织的最用心的一件。

因此才织了那么长的时间。

织的很好,并不比外面店里卖的毛衣差。

姜鹿溪将毛衣叠好放在桌子上,这才吹灭蜡烛睡去。

第二天一早,程行从睡梦中醒来。

他看了看时间,发现竟然才五点。

以前他虽然去教室去的也很早,但是从床上起来起码也是五点半左右,然后洗漱洗漱,抱着可以跑着去学校锻炼身体的想法,一路小跑到学校,差不多五点四十左。

但程行睡觉时总觉得心里藏着事情。

因此五点就醒了,并且还睡不着了。

而程行想了想,便立马穿衣服从床上起来。

因为他想起来了,姜鹿溪昨过今天要早点来教室帮他补习最后剩下的那点英语知识的,以那小妮子的性格,她说的早点,恐怕是很早。

程行洗漱,然后一路小跑到学校门口。

看门的大爷看着面前的程行,说道:“怪不得你和姜鹿溪的学习成绩能那么好,她不到五点就到了,这刚五点多一点,你竟然也来了。”

他道:“幸亏我今天睡不着起得早,不然那么早来学校,可没人给你们开门。真勤奋啊,要是其他学生也像你们这样,估计成绩也能越来越好。”

他跟程行算是比较熟悉的了,他是看着程行从之前每天早自习不结束不来学校,甚至早自习上了一半才来,到现在每天都是第一第二来学校的。

他也是看着程行的成绩从全校倒数,忽然出现在学校大门的横幅上的。

要是在半年以前,打死他都不相信程行的名字会出现在上面。

而且他还听说最近程行出的书已经在全国卖疯了。

程行现在成绩那么好,那么出名,他也与有荣焉。

前几天跟村里来市里办事的几个亲戚朋友吃饭。

他还跟这些亲戚朋友炫耀过。

说最近全国最火的作家。

也就是他们学校写出《安城》的程行。

还给他递过不少次烟哩。

虽然那些亲戚朋友们都不信。

但这确实是发生过的事情。

程行听到周大爷的话则是愣了愣。

这姜鹿溪,果然又那么早到校了。

程行没跟看门的老大爷多废话,而是快步走进了学校。

来到他们教学楼下时,三楼三班的教室灯果然是亮着的。

现在才五点十分。

她还要骑一个多小时车到校。

要是五点之前就到校了的话。

那岂不是三点多就起来了?

程行上了楼,推门走进教室,然后走到了姜鹿溪的座位旁。

看着正低头写着字的姜鹿溪。

程行问道:“你几点到校的?”

“没多久,刚到的。”姜鹿溪道。

“刚到的是几点?”程行问道。

“就是刚到的啊!”姜鹿溪道。

“刚到的是指五点之前是吧?”程行没好气地说道。

“你怎么知道?”姜鹿溪惊讶地问道。

“门口的周大爷跟我说的,你这么早到校,要是看门的周大爷没起那么早,没人给你开门,你要在校门口吹冷风?”程行道:“我英语所剩的内容没多少,不用这么早就来的,不到五点就来了,你不得三点多就要起来?今天还要考试。”

“你话好多。”姜鹿溪忽然抬起头看着他道。

“行,嫌我话多,那我不说了。”程行道:“懒得管你。”

程行说完后目光放在了她的手上。

“你左手上的伤好些了吗?”程行问道。

“不是说不管我了吗?”姜鹿溪忽然出声问道。

不知怎的,姜鹿溪忽然出声说了这么一句话出来,说完之后她又立马说道:“没事了,那个烫伤膏很管用,现在基本上已经不怎么疼了。”

其实骑车的时候只要用力还是会疼。

但姜鹿溪尽量用右手去出力,左手只是稍微搭在车把上就行。

再加上有烫伤膏的作用,疼也不会太疼。

她之前手被烫到了的时候,没有用过烫伤药,那时候骑着车子去学校,稍微用一点力都疼的厉害,没一个三五天是好不了的,哪像现在好的那么快。

“还有,我刚刚说的话你不要误会,我说错了话,我想表达的是朋友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监督管着对方是应该的,就像是昨天那样,你还没有成年,我该管着你不能让你在学校里去抽烟。”姜鹿溪道。

“你要不去解释,没法回答你话的人该是我了。才说过懒得管你,又去问了你手上的伤。”程行说道。

姜鹿溪低头没吱声。

“对了,有件东西送给你。”姜鹿溪忽然说道。

“什么东西?”程行问道。

姜鹿溪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袋子出来。

她把那个袋子递给了程行。

程行打开,发现里面是一件很好看的白色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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