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中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百三十二章 过客镇,灰塔的黎明,湖中羊,笔趣阁免费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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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击打着兜帽的前沿,压低了加厚的布质边缘。阴冷的空气无法被阻隔,随着胯下马匹的奔跑顺着缝隙涌入衣服和身体的间隙。希尔不喜欢长途旅行,尤其是这种骑马旅行。哪怕在摄魂怪的族群中,她也已经过了可以被称为少女的那个年龄,现在的她作为整个族群的领导者更偏爱在昏暗的厅堂中处理各种事务。不过眼下的行动不是她可以决定的,既然侍奉在了红衣女巫的身旁,摄魂怪头领就没有办法违抗她任性的主人。况且其实希尔并不抵触这次旅行,只因为她有一个神秘的旅伴。
“您把胡子刮了?”女医生瞥了一眼骑行在身边的人,他看起来也就四五十岁的样子,铁灰色的络腮胡只有一个指节长短,这在寻常人看来当然会当成他正在蓄胡,但见过他之前模样的希尔则用了刮这个字。
罗兰挑了挑眉毛,嘴角上扬了一些,他摸摸自己的下巴,感受着坚硬胡须刺激皮肤的轻微疼痛。“虽然有些可惜,不过长胡子不适合骑马。我上一次这么做的时候它们不小心卡进了马鞍的缝隙里,相信我,那是场灾难。”此时的老人,哦不,或许老人这个词汇已经不再适用于他了,此时的魔术师没有戴着那顶标志性的大帽子,他把它留在了王都。
希尔被逗笑了。对于罗兰的变化,女医生并不惊讶,她早就通过摄魂怪的天赋看出罗兰的真实年龄已经超过了人类寿命的极限,同时她也看出在后者的灵魂中没有任何衰老的迹象,这意味着如果罗兰愿意,他至少还能再活一倍的时间。与长者相处总是会让人受益良多,摄魂怪们笃信这一点,他们尊重时间在灵魂上留下的痕迹,并将其称为智慧。
看了眼医生的笑脸,罗兰沉默了几秒,“你不应该老戴着那副面具,如果我再年轻个一百岁,我恐怕会因为这笑容而喜欢上你。”
是的,此时的希尔没有戴着那副标志性的乌鸦面具,露出了虽然称不上美艳可足够柔美的面容。要说这幅容颜有什么让人不满意的地方,那就是她的表情总是显得冷漠而僵硬,除了刚才的笑容让人觉得她还活着,不然那苍白的皮肤和下面隐约可见的血管恐怕会让人误以为她是某种活尸。
“感谢您的建议,可我已经习惯了用那副面孔示人。再说您也知道,这张面目也好,那副面具也好,对我们来说都是一样的东西。”摄魂怪,本质上是一群半灵体生物,血肉组成的躯体只是他们暂时寄宿的甲壳,可以根据需要随意更改。这让大部分摄魂怪都不太习惯保养自己的肉质身体,总是任凭他们腐烂。不过出自爱德华家族之手,经过细致防腐处理的躯体却可以使用很长时间,就像希尔现在使用的这具躯体一样,她已经依附其上将近十年了,外表还是栩栩如生。
罗兰耸了耸肩,同意了希尔的说法。对于正常人来说,和摄魂怪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存在这么平淡的谈话是不可思议的事情。那些足以被传颂一时的英雄在见识到这些半灵体生物的存在方式时都会瑟瑟发抖。可对于魔术师,他所经历的时间足以让他平等的看待大部分生物,在他看来摄魂怪的存在方式不会比人类不可思议。
“我们到哪了?”虽然很清楚自己的目的地,但魔术师并不熟悉苍狮的地理,这也是他接受希尔作为陪同的另一个原因。他需要一名向导,虽然二人在赶路时尽量做出一副随意的样子,但他们都知道时间并不站在自己这一边,没有迷路的机会。他们必须在联军抵达溪谷城之前追上大部队,尽管希尔并不清楚罗兰为什么要这么做。
医生用了无生气的眼睛看了看四周,快速疾驰的坐骑并不影响她看清周围的景物,她简单的确定了方位,与自己脑中的地图比对着。“我们应该已经到了王室直属地的边缘。前面不远应该有个镇子,可以休息一下获得些补给。”摄魂怪当然不需要进食人类的食物,事实上他们可以连续几年不眠不休,但罗兰是个人类。况且,他们的坐骑也需要休息和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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