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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手里拿着一张遗嘱,是贺臻亲笔书写,而且是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具有法律效应。
遗嘱上明确写着,贺臻死后,名下所有的财产,部由贺向山的养子贺明轩继承。
上面的日子是贺向山和李雪梅死后,也就是我们上门调查,贺臻得知了事情的始末之后。
看来贺臻还没有被欧巴桑的枕边风所蛊惑,知道了这个欧巴桑就是来分遗产的。
只是我们不能想象,贺臻和自己的亲生儿子贺向山断绝关系,在得知了儿子的死讯之后,会是一种什么心情。看来血浓于水,他打心里还是惦记这个儿子的。
所以,他才会把所有的遗产部都给了只有五岁的贺明轩。
贺明轩虽然死了养父母,但是获得了大量的遗产,他未来的生活一定是非常富足的,希望他的未来能够一帆风顺吧。
我们的民警同事把遗嘱的事情反复向欧巴桑解释,但是欧巴桑似乎不能接受现实,陷入了癫狂。
最后,欧巴桑怒气冲冲地离开了公安局,扬言要走法律程序。
我们真的是不爱理这个欧巴桑,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反正有律师和遗嘱在这里呢。
大约过了几个小时,林子凡找到了我。
“秦队,这件衣服不对!”
他忽然开口,把我和黎梦都给惊到了。
“快说,哪里不对?!”我立刻追问道。
“这件衣服外面的披风,和衣服是连在一起的!”林子凡认真地对我说道。
但我还没有明白,就算是连在一起的又能怎样。
没想到,黎梦的情绪忽然有些激动,她大声喊了一句:“凶器!”
林子凡点点头,附和道:“没错!凶器!”
看着她们恍然大悟的表情,我更是不理解了,什么凶器不凶器的?和衣服又有什么关系?
黎梦转头看着我满脸疑惑的神情,有些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哎呀,就是凶器!那个射钉枪!在小卖部的案发现场!哎呀,你怎么就不明白呢?!你不是总说自己很聪明吗?!”
面对黎梦的挖苦,我也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因为我真的没听明白。
好在林子凡虽然情绪激动,但也给我仔细解释了事情的缘由。
“小卖部的案发现场监控录像里,凶手先是手持射钉枪射杀了坐在门口的李雪梅,接着走出了监控的范围,射杀了贺向山。但是,从监控录像里拍摄到的画面来看,凶手离开案发现场的时候,手里并没有射钉枪!我们都以为凶手是把射钉枪藏在披风里了!可是这件披风是一体的,根本藏不住射钉枪!”
听完林子凡的解释,我终于明白了。
这也就说明一个问题!
我们三人对视一眼,十分默契地高声说了一句:“凶器还留在小卖部的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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