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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媛的脸色也不好看,用手抚了抚自己的胸膛,这才冷着一张脸对伍宗强说:“你年纪那么大,脸上又有那么大的一道疤痕,有人嫁都不错了,还挑三拣四。”

这话说得季冬再也听不下去了,不等伍宗强开口,季冬站起来,冷冷地对王宗媛说:“我哥虽然脸上有一道疤,看着是不大好看。”

“但是有什么关系?他又不靠这一道疤吃饭。”

“他人好,自己也能挣得到钱,要不是之前被事情耽搁了,也不至于现在还没有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人嫁。”

“二婚这个我相信我哥肯相看,那必然是不会介意的。二婚不要紧,但是这人品却是重点。”

“就凭你和你家人这人品,你愿意嫁给我哥,我哥也不愿意娶。”

“娶妻娶贤。你都还没有进门,就开始提一大堆的条件,现在还想我哥,你以为你是谁啊?”

王宗媛那微黄的脸涨得通红。

“你提那么多的要求,你自己又有什么条件配得上我哥?”

“提要求的时候,也不拿把镜子照照你的脸。”

他也不想说那么刻薄的话,但是眼前这个女的实在是太过份了一些。

八百块的彩礼,还有答应抚养她的儿子和女儿,甚至还想让伍大哥饭也不吃,去买酒。

想得倒是美哦。

要是一个天仙的话,看在脸长得不错,那就算了。问题这个女的长得一般,还二婚带子。

伍宗强还没有那个心胸帮着别人养儿子。

“你,你……”王宗媛瞪着季冬,话也说不出来。

“你们走吧。”伍宗强摆摆手,“我个人条件太低,满足不了你们的要求。”

王宗媛的姑丈气得不清,不舍地看了一眼桌上的饭菜,撂下狠话,说:“你不要后悔!”

早知道伍宗强不满意王宗媛,他刚才就不提出要喝酒。

那么多好菜好肉,比他过年还吃得好,他竟然连一块也没有尝就得走了。

真的不想走。

要是走的话,也等他吃完饭再走。

只是,现在这一种情况,除非他的脸皮比墙壁还厚,要不然,这一餐饭他是吃不了的。

王宗媛等人生气地走了。

那个媒婆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最后迅速地夹了一块鸭肉放进嘴里,而后追着王宗媛他们走了。

季冬坐回位置上。

伍宗强长叹一声,抹了一把脸,无奈地对季冬和钟蓁说:“对不起,让你们看热闹了。”

季冬立马就说:“伍大哥,这种人早点认清她们的真面目也好。免得娶回来之后才发现,那么就麻烦了。”

那个王宗媛就是一个坑,幸好相看的时候就发现,沉没成本没有多少,这要是以后才发现,那成本就大了。

“我们先吃饭。天冷了,菜容易凉。”伍宗强又说着,“吃过饭之后再说吧。”

饭后,伍宗强这才说起来。

原来媒婆介绍的时候,只说对方是死了丈夫的,孩子会留在婆家,不过以后伍宗强得照看。

这个伍宗强没有觉得有问题,反正他年纪大了,再一个黄花大闺女也不合适,再者,他也怕对方年轻,到时还得哄着。

但是没有想到今天相看那么坑。

“从拿糖果这一件事情我就看出来了。”伍宗强眉头紧皱地说,“他们连吃带拿,刚开始只是那一男一女拿,后来王宗媛也拿了,将两个口袋装得满满的。”

“一点家教也没有。我当时就在想着,要是我真的娶了王宗媛,以后我的孩子被她教成这样,那我还不如不娶。”

“然后他们就开始提条件了。我当时想着饭后等他们走了,我再跟媒婆说清楚,所以不管他们说什么,我都点头。”

“没有想到,到吃饭的时候,他们竟然变本加厉,还想让你大冷天的,连饭也不吃,去买酒。”

伍宗强冷哼一声,说:“他们跟你相比,算老几?”

季冬可是他重要的合作伙伴,他自己都舍不得使唤季冬,这些人算老几,竟然让他叫季冬去买酒。

季冬点头,说:“那算了。二婚不是问题,问题是人品。这样人品的女人,不能娶。伍大哥,你再相看吧。”

“你条件那么好,只是有这个心,不怕娶不到好的。”

伍宗强却是摆摆手,说:“今天这一出,在饭桌上直接将媒婆和女方给赶走,相信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媒婆愿意给我介绍对象了。”

“我还是顺其自然吧,自己能认识一个好女人就结婚,认识不到,那就不结。”

“或者等别人介绍,不再等媒婆这一边介绍。”

他算是知道,媒婆的话不能相信。

明明之前说得那么好,这一见面就那么不靠谱。

“换一个媒婆。这个媒婆不行。”季冬建议道,“我看这个媒婆也是不靠谱的,都准备要走了,还记得夹块肉放进自己的嘴巴里。”

他还没有见过那么贪吃的媒婆呢。

钟蓁忍不住噗嗤一笑。

虽然有些不厚道,但是今天这事确实有些搞笑。

特别是最后媒婆的那一动作。作为一个媒婆,她应该不缺吃的啊,竟然那么地馋。

“好了。”伍宗强的脸有些烧,“你们不是去买年货吗?快去吧。家里我自己收拾就成了。”

季冬和钟蓁便向伍宗强告辞,骑着自己车就去供销社了。

到了供销社,季冬将车子锁好,便看到钟蓁拿出一张纸。

“来买东西,你拿一张纸做什么?”季冬好奇地问着钟蓁。

“这上面列的是要今天要买的东西。”钟蓁将纸往季冬那里一递,说着,“来一趟县城不容易,所以我打算一次将东西给买好。”

季冬:……

他看了一眼那密密麻麻的纸,头皮都有些发麻,问着:“买这些东西倒是无所谓,不过,怎么拿回去?”

“你骑自行车载回去,我自己一个人走回去。”钟蓁说道,脸上带着一丝歉意,“我不好老借张进步家里的自行车,所以只能麻烦你了。”

她自己一个人出来买的话,也拿不了那么多东西。

“成。”季冬应着,而的开始和钟蓁大采购起来。

糖果,瓜子,江米条这些副食品是必备的。

富强粉,红糖,酱油等,林林总总。

钟蓁拿着纸和笔,每买到一样东西,就将那一样东西给划去,将东西放到自己或季冬的背篓里,然后再接着继续买。

也亏得准备到年了,供销社里头的东西充足,并且这几个月卖青草膏得了一些钱,再加上邵银做赤脚医生也赚了不少,所以她才能大买特买。

等买完之后,他们两个人的背篓满满的,甚至季冬的两只手都是满的。

他手上拿着的是烟和酒,还有一些绿豆糕,这是准备送给孙云焕的。

季冬去伍宗强家里借了一个大座袋,将背篓里能放的东西全都装在那一个大麻袋中,然后用绳子绑在自行车的后座上。

他倒是想借两个大的竹筐的,但是放两个大竹筐,不方便。

绑好之后,他又将容易弄碎的点心什么的放到背篓上,让钟蓁背着。

“走吧。”季冬叫着钟蓁。

钟蓁指了指自己,见季冬点头,问着:“你骑自行车快一点,你先走吧,我慢慢走回去。现在才四点,我背上的东西又不重,我走回去,估计不用两个小时。”

“一起走吧。”季冬说着,“我载那么多东西也骑不快。我慢慢骑,跟你一起走。”

“年关,你又背着那么多东西,不太安全。”

单独一个女孩子,冬日又暗得快,所以让钟蓁自己一个人走回大队,他也不放心。

钟蓁见季冬执意这么做,虽然觉得没有必要,但是心里暖暖的,笑了笑,嘴边的酒窝若隐若现,说:“那我们就回去吧。”

顶多她等会走快一些,跟着季冬的脚步。

季冬踩得慢一些,钟蓁走得快一些,两人聊着天回去了。

整段路中,钟蓁背着东西,又走了那么长的时候,她都没有主动停下来说要休息,并且整段路程都没有喊累。

想到今天采购时钟蓁做是井井有条,季冬心里很是感慨。

在现代,钟蓁这个年纪的女孩才上高二,然而在这里,钟蓁已经能撑起一个家了。

他一个大男人觉得非常地不容易,但是钟蓁一个小女孩更加不容易。

见季冬将东西卸下来之后,并没有放好东西,而是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她。

钟蓁不自在地摸了一下脸,问着:“怎么了?”

她脸上有东西吗?

想到这里,钟蓁又摸了摸自己的脸。

“你脸下没有东西。”季冬见此,笑了笑,说着。

“那你怎么那么奇怪地看着我?”钟蓁微微地皱紧眉头问着。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很能干。”季冬说道。

他这一个重活了一世的人就不说,但是钟蓁却是真正的十六岁。

十五岁做决定跟着自己的师父上山下乡,十六岁就能将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确实是非常地能干。

被夸了,钟蓁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脸色有些稚嫩,说:“我哪里有你那么厉害?大队里跟我同龄的,比我厉害得多了。她们什么都会做。不管是干家务还是干农活,都非常地在行。”

她还差得远呢。

之前在京城的时候,她也要做家务,但是因为有妈妈在,她实际上做的并不多。

来到这里,又得一样样开始学起,特别是地里的活,刚来的时候她根本就不懂。

然而大队里那些跟她同龄的,活干得非常地麻利。

季冬说她能干,名不副实啊。

“生长环境不一样,要求也不一样。”季冬立马就说着,“你做得很好。”

非常好呢,这么多知青中,钟蓁人最小,但是做的最好。

周敏敏也勤快,不过为了人有些懦弱,不像钟蓁那么地开朗大方。

钟蓁觉得自己的脸有些热,不过看到季冬看着她,她没好意思去摸一下自己的脸。

“你也很能干。”钟蓁也夸着季冬,“不仅能搬出来自己住,还结识了伍宗强,将青草膏的生意做大做强。”

要不是有季冬帮忙,她这个青草膏再怎么厉害,也卖不了那么多,那她这个年也过得不好,甚至连明年回家的路费都没有。

季冬笑了笑。

他能不能干吗?

都活了两世,这么一点事情还是能做得好的。

互相吹捧之后,季冬将麻袋里的东西拿出来,将他和钟蓁的东西一五一十地分好。

因为有一些是买给邵银的,所以钟蓁就将东西放在季冬这里,等季冬晚上过去牛棚那一边的时候,再将东西给带过去。

她背着自己的东西回女知青院里。

女知青院里只有她一个人不回家过年,其他人都是这两天的火车。

钟蓁寻思着,等卜小萍齐婵玲她们回家之后,她得叫她师父过来跟她一起住。

她一个人在住在这女知青院里,不是很安全。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她原本是想去社员家里借住的,但是都准备过年了,再去别人家里住不是很好。

所以就只能让她师父过来这一边跟一起住。

自从张军当上大队长之后,她师父他们那些人的处境好了很多,师父又因为自身医术的缘故,在大队里当赤脚医生,她医术精湛,深受大队的人的欢迎。

所以她请她师父过来这一边住倒是没有什么问题。

第二天,就到大队杀猪的时候。

大队今年一共养了十头猪,一头母猪,九头大猪。

五头上交,四头留给自己大队。

现在就到了杀猪分肉的时候了。

村东口的猪栏前,昨天就垒好的建议灶台上架着几口大铁锅,此刻正烧着开水。

张军早就安排人将那几头大猪给绑起来,然后让人从猪栏里抬出来,放到早就放好的两条大板凳上。

大猪才一放到大板凳上,就有人死死地压住扁担的两头,而后又有人拿冷水和刷子过来将这四只大猪给洗得干干净净。

等猪身上的水差不多干了的时候,有社员快速地放几个装着盐水的大木盆到猪头下面。

季冬还是第一次经历杀猪的场面,所以早早就起床过来看了。

那些大猪可能也感觉到危险了,正在嗷嗷大叫。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满脸微笑的社员将早就磨得锋利的杀猪刀给拿出来,而后吩咐那压着扁担的人将扁担给?压得死死的,然后上前,一刀就捅在了猪的脖子里。

猪血瞬间就像喷泉一样喷出来,早就守候在一旁的社员见状,立马就拿木盆将猪血给接起来。

这些血可不能浪费,放点水,放点盐煮,快熟了再放点葱花,很是美味。

等喷出来的血差不多流光了,社员才重新将盆给放到猪头底下,让那血慢慢流着。

等血终于流干了,社员们将木盆都端走,另一些社员们赶紧去盛开水过来。

一桶桶开水浇在肥猪身上,本来已经死得差不多的猪竟然还下意识在哆嗦几下。

要不是那些人死死地压住扁担,季冬都怀疑那些死掉的猪都会跳到地上。

这场面有些血腥,不知为什么他看得津津有味。

这全是肉啊。

等一会儿,等猪肉杀完,这些肉都会分给他们。

而他,就靠着分得这些猪肉和自己养的几只鸡和鸭过年了。

想到红烧肉的美味,季冬不自觉地咽了一下口水。

快九点的时候,猪终于杀好了,而大队里的社员们,早就围上来,等分肉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时候我家杀猪,我看得津津有味,很奇怪,那会儿一点也不怕。杀完猪之后,一般有一餐美味的猪杂吃,还有煮猪血,也很好吃。可惜的是,现在都是饲料猪了,没有当初的美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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