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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启正,背对着我站着,双手插在口袋里,他的背影,他的姿态,我在心里,回忆过很多次。
直到所有的人都离去,他才又转身,面向我。
“走,我陪你,去买东西。”他说。
“真的要买?我只是说着好玩。”我故做轻松地答。
“你说的,我都当真。”他的眼里,我能看见自己。
我正想再说什么,楼梯上传来喊声:“林总,林董在等您,请您快一点!”
林启正脸色有些不快,我忙说:“快去吧,别让你爸等。”
他犹豫了一下,点头道:“好,晚点我再打你电话。”
我看着他走下楼,背影消失。
就像梦里见过的一样。
我感到虚脱,头抵在冰冷的墙壁上,酒醒了。
吃完饭,我跟着高展旗去唱歌。
我不能闲着,于是我霸着麦,扯着喉咙,大声地唱,高音的地方,嗓子会破掉,无所谓,接着再唱。
而高展旗,几近烂醉,拎着啤酒瓶,在我身边,伴着歌声起舞。
终于,手机在玻璃茶几上抖动,闪光。
高展旗多事,伸手去拿,被我狠狠地打了一下。
我拿着手机走出去,低头看屏幕,那个号码,果然,还是那个号码。
“喂……”我接通,大声地说。
旁边人来人往,包厢里的鬼哭狼嚎,从门缝里流泄出来,喧闹异常。
我将手机紧紧地贴在耳边,捂住另一只耳朵,勉强能够听见他的声音,他在问我:“你在哪里?”
“我在外面。”我大声答,在KTV里疾走,想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
“在干什么?”他接着问。
“我在唱歌。”我接着答。
四周都是人,电梯门一开,涌进来一大帮男女,勾肩搭背,嘻嘻哈哈。
他在那头说了一句话,我没听清。
“你说什么?”我只好问。然后,看见电梯旁的消防通道,我一头钻了进去。
弹簧门格外重,推进来很费劲。
门合上,喧嚣被拦在门后,楼道里,灯光昏暗。林启正在电话那头,小心翼翼地问:“我来接你,好不好?”
“干什么?”
“我们,去买东西。”
“去哪里?”
“你说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
“我不知道。”
“见了面再说吧?”
我惘惘地,没有答,他也在电话那端,静静地等待。
过了许久,我轻声唤他的名字:“启正。”
“是。”他照例这样答道。
“刚才……”我靠着墙,喃喃地说:“应该让你抱抱我。”
“邹雨……”他听出端倪,语气变得紧张:“我来接你,见面再说,好不好?”
“不。”我摇头:“我刚才喝多了,忘了很多事,可是,现在我记起来了。”
“两年了,我以为,你可以见我。”他黯然道。即使隔着话筒,我也能听出他的失望。
“是啊!我也以为。”我答。
“见个面吧,邹雨,就算是朋友。”他依旧不放弃。
眼泪流下来,鼻子有点堵,我闷闷地回答道:“不要,启正,见到你,我很难过。”
他在那头,沉默。
“你好不好?”我把眼泪擦干,努力换了个话题。
他许久没有回应,之后,轻轻地“嗯”了一声。
“听说最近你们在美国上市了。”
“嗯。”
“可惜是在美国,要是在国内上市,我也去买一点,给你捧场。”
“嗯。”
“不过你得保证会涨,如果让我亏了钱,得照价赔偿。”
“邹雨,还是让我来接你吧。”他在那头,忽然固执起来:“见了面,我们只是说说话,我保证!”
“不!”我虚弱地拒绝着。
“见到我会难过,见不到我,就不难过了吗?已经忘了我吗?是不是已经忘了我?”他仿佛有些激动,低声地迭迭地追问。
“没有忘,都记得,连你说过的每句话都记得。”
“你在哪里?邹雨,你在哪里?”
“在唱歌,一边唱,一边想着你。”
“邹雨……”
“不要再回来了,把电话号码销了吧!还有那个天桥上的牌子,也别在往上补了。启正,我永远,永远也不会忘了你!我发誓,我永远不会忘了你!”尽管他看不见,但我一面说,一面虔诚地朝向东方举起右手。
“我也是。”他轻声地回答。
“我知道。”
“我会回来,一个人回来,我保证!”
“没用的,我要嫁给别人!”
“你嫁吧!我会回来!”
“回来也没用!”
“我会回来!所以,永远不要忘了我!”他坚定地重复着。
身后的安全门突然被大力地推开,高展旗酒气熏天地大喊我的名字:“邹雨!你跑这里来干什么?我还以为你被拐卖了呢?!”
我望着高展旗,对着电话中的林启正说:“再见!”
“再见……别忘了我!”他最后依旧说。
挂了电话,我的眼睛依旧没有离开高展旗,我盯着他,认真地说:“老高,我嫁给你好不好?”
高展旗神志不清的脸上有瞬间的诧异,然后,他讪笑着说:“不行!”
“为什么?”我很奇怪:“你不是一直说喜欢我吗?”
“我可不想再离一次婚。”他摆着手,吐词不清。
我仰起头,大声地笑出来。
高展旗如是说
我叫高展旗,今年三十一岁,做律师有年了,慢慢也混出了些名堂,法院里的不少法官,跟我就像哥们,一起喝酒打牌泡吧,案子的事,只要我开口,都很好说话。顾问单位这几年也有不少,特别是前年开始担任致林集团的法律顾问后,本人在业内声名鹊起,许多大公司大银行纷纷收入囊中。
所以,忙啊!赚钱嘛,哪有不忙的?现在我光是做经济案件都做不完,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什么的,统统不接了,劳神费力,还拿不到两个钱。
前两天,有一个十五岁的男孩故意杀人的案子找到我,我哪有时间?本准备推给别的年轻律师去做,结果邹雨看到后,连忙接过去,说她来办。其实这种未成年人犯罪的小案子,随便找谁去开个庭,反正也不会判死刑,她偏要接?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唉……她就是这样,做出来的事,让人无话可说。
可我确实是很喜欢她,记得大学的时候,左辉跟我,本是同进同出,日日桌球电游,昏天黑地。突然有一天那家伙改邪归正,晚上抱着几本书屁颠屁颠地去上晚自习,害我落单,郁闷了好久。直到某晚,学校放电影时,左辉带上她隆重出场,我站在电影院门口看见她,穿着一条白底起碎花的连衣裙,头发刚洗过,散在脑后,脸上的笑容淡淡的,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叫嫉妒,牙根发酸的嫉妒。
是啊,我运气很差,只有嫉妒的份。原来是嫉妒左辉,后来左辉和她散了,我本以为有机会,却被林启正那家伙抢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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