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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山林之中,走在河溪之畔,走在高高低低的草滩之上时,耶律睫丘偶尔唱起《雾之圣时》:

或殴尔妻,鹈鹕为之!

或殴尔妻,鹈鹕为之!

(有人在殴打你的妻子,是鹈鹕在殴打你的妻子!)

这首歌,是向雾神颂唱的,警告雾神其妻子正在遭受威胁,立即回来!

澳龙人唱起这首歌的时候,往往是在表达让人早点回家的意思。

偶尔,耶律睫丘则会在道路足够安全之时,不自觉地思考着一些问题。

在明人所称的扶桑大地,野兽繁多,飞翔的、站立的或在水塘里的鸟群可谓铺天盖地,鼠类与狐狸处处冒头,鹿、马鹿和羚羊在草滩与灌木间漫步着,时不时吃点草叶。

而如此丰富的肉食既吸引了人类,也吸引来了土狼、山狮、灰熊等最为强大的野兽。

所以,要担当行商,自身的安全必然是重大的顾虑,不过这一回扶桑殖民司给他们提供了钢铁打造的剑,也配上了强劲的弩。只要扣动扳机,弩箭便会以势不可挡的气势狠狠扎进野兽的皮肉,就连灰熊都能打倒!

除此之外,大量的货物也不必再装在由额头扎带吊起并搭在背上的篮子,因为殖民司还给他们配上了小马驹或者驴来驮货。

听说司长与西班牙人的海商做了交易之后,还想要一种名为羊驼的动物——这是他在离开鹰阳城之前听殖民司的明人吏员们聊到的。

那种动物有点像羚羊,但没有角,也更毛茸茸,而且脖子很长。尽管大概知道羊驼的模样,但吏员们都不清楚司长想要羊驼是要做什么。

自从见过马这种“无角大马鹿”之后,澳龙人对更加新奇的各种神兽也见怪不怪了,甚至对马、牛、狗、猪、鸡这些牲畜都非常喜欢——大家都已经知道它们是干嘛用的。

牛有无穷的力气,可以拿来犁地耕田;

马的速度很快,骑起来可以日行百里;

狗据说对主人非常忠诚,对陌生人高度警惕,是看家守财的最佳奴仆;

猪和鸡都是圈养起来的猎物,需要的时候便会被人宰了吃掉……

他们蓝米道士部作为明人所说的“熟番”,都已经知道饲养动物的概念,尤其是蓝青社不少人去给郑氏牧场打工养牛,蓝大牛等人几乎把牛当成了朋友。

最近明人也因司长命令而从牛的身上取下它们长的痘汁,打在人的胳膊上,据说可以用来预防一种非常可怕的致命疾病。

啊,多么伟大的巫术!

所以现在耶律睫丘已经在期待着见到羊驼了,他和一些耶律姓族人也时常会畅想明人有如此强大的巫术,是不是能够把许许多多的本土野兽也驯服并圈养起来,从而做到产出无穷无尽的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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