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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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刘大山虽然不明白萧锦悦怎么突然想到问这个,但还是老老实实的道,“早几年,家里还算过得去,曾经养过一头猪。”
“能说一说,你们是如何养的吗?”
“能说,能说。”
养猪又不是什么秘密,自然没有什么不能说。既然人家姑娘想知道,他自然不会捂着不说。
早些年,家里虽然还算过得去,但大哥和他相继娶亲生子,大妹二妹出嫁,家底就渐渐掏空了。
轮到小弟,家里眼看拿不出钱给聘礼,他爹娘咬一咬牙,决定学人家买了一个小猪崽回来喂养。
想着等养大了,卖出去,自然就有银钱给小弟当聘礼了。
小猪崽买回来后,因大人要顾着田里的庄稼,只能由家里的孩子们每天出去打猪草回来喂养。
尽管孩子们养的还算精心,那头猪却长得缓慢,养到一年半后出栏,连一百斤都不到。
又因养的是公猪,骚味大,爱吃的人少,最后只卖了一千文不到。
辛苦养了一年半,这点钱实在是不划算。孩子们渐大了,还不如跟着大人下地伺候庄稼划算。
再加上村里有的人家养猪,伺候的不精心的话,还没养大就病死的也不是没有。
那就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因此,卖了那头猪后,家里再没继续喂养了。
萧锦悦听完刘大山的讲述,抽了抽嘴角。也难怪他们不愿意养猪,花了一年半辛苦养出来的猪才卖了一千文不到,这收益实在是太低了。
但是,她知道经过阉割的猪,不但没有骚味,肉质鲜美,而且长得也比没经过阉割的猪快。
于是她笑眯眯的问,“刘大叔,我想请你帮我养猪,你可愿意?”
刘大山听了这话,还真是大吃一惊。
萧锦悦问这个,也是临时起意。
昨天那股骚味始终在她脑海里盘旋不去,她只要想一想,以后只要是猪身上的任何一个部位都不能吃,就觉得人生灰暗,余生毫无乐趣可言。
毕竟这里是古代,牛都是用来耕田的,不可随意宰杀。不能杀牛,自然就吃不到牛肉,而她最喜欢吃的恰恰就是牛。
不管是炒的牛肉还是煎的牛扒、牛排骨,还是炖的牛腩,烤的牛肉串她都喜欢。或者是用雪花、吊龙、肥牛等等来吃火锅也是一绝。
想到这些都吃不到,已经足够她抓狂,恨不得立刻马上就穿越回现代去。
牛肉吃不到,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猪肉。可猪肉上的那股骚味,她实在是无法忍受。
今天见到刘大山父子,她才萌生了要养猪的想法。
只要将猪崽阉割了再养大,自然不会有骚味。
她想养猪,一来可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二来也可以卖钱。
她相信阉割后养大的猪,没有人能拒绝得了。现代人食用最多的就是猪肉,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她虽然不懂养猪,但知道用米糠麦麸混着桔梗、各种藤叶养的猪,比单纯用猪草喂养大的猪长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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