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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姜决定了用哪只手拿着菜刀之后,他的脸,慢慢转向了刘睿影。
正常人扭动脖颈,双肩和上半身至少都会被带动几分。
但大老姜扭动的却只有脖颈,身体其余的部分丝毫不动。
他的右臂很是自然的下垂,落在身体旁侧。
唯有手腕上在较着劲,右手微微抬起,使得菜刀的刀尖也朝上翘着。
方头菜刀,按理说是没有刀尖的。但是这把菜刀因为大老姜用的极为长久的缘故,被磨的只剩下普通菜刀的一半。
剩下的这一半,依旧是菜刀的形状,但是刀尖处已经有了个大致的弧度。
刺死砍伤。
原本的菜刀,除了“切”这个动作以外,只能砍。但现在刀尖下有了弧度,却是就多了一个动作,可以“刺”。
不过这一刀下去,可不是睡一觉这么简单……要么睡很多觉才能恢复如初,要么就会一直睡下去,就不用再想什么如初的事情。
刘睿影有些意外的是,大老姜的眼神并不是在看着自己,更像是在看着远处的灯火,天上的星河。
一个要动刀的人,不该走神才对。
他走神,只有一个原因。
说明他还没有准备好。
人没有准备好,原因就多了去了,除了自己,旁人无法揣测。
刚刚解决了到底是用哪只手握刀的问题,现在却是又有新的问题困惑在大老姜的心头。
刘睿影却也没有闲着,他再度后退了几步,和老头儿与大老姜都拉开了更远的距离。
三个人的站位,此刻变成了一个三角形。
至于刘睿影的精神,也没有全然放在大老姜的身上,而是劈成了两半。
一半针对老头儿,余下的一半才是大老姜。
一心不得二用,这是小时候在书塾里念书时,先生就天天挂在嘴边的道理。
早已经听得耳朵生茧,麻木不堪。
刘睿影也对这句老生常谈的大道理领悟的很是通透。
想要看窗外的蝴蝶,就不能按时完成先生交代的课业。但现在若是他仍旧遵从这一点,恐怕就永远都完不成自己想做的事情。
大老姜的刀握在手中。
老头儿的刀还挂在拉板车的椽子下面。
可他手中无刀,心中刀锋的寒光却已然到了刺眼的地步。
好似一颗流星,划破夜空。
流星虽然短暂,但它的光芒却没有东西可以比拟。
人间最恢宏的灯火,以及夏夜的漫天星河,都不能。
流星划过的那一瞬,所有的灿烂都将被其掩盖。
为了这刹那间迸发的光辉,而牺牲自己的全部生命,这就是流星所存在的意义和追求的使命。
很不幸。
刘睿影在老头儿身上也感受到了这种意义和使命。
一个人若是愿意将他的生命比作流星。
愿意如同一颗流星般燃烧。
那他不论手中有没有刀剑,他都是最可怕的敌人。
因为没有人知道他为了这一刻等待了多久。
和流星的光略有相同的,便是烛火。
蜡烛点燃,缓缓燃烧。身子融化后再度凝成蜡泪,匍匐于脚下。最后灯火不存,空留下一滩印记。
不过烛火的光是温和的,不似流星这般炸裂。
烛火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场景下,都会让人感到温暖和安全。而流星只能让人叹惋。
温和的光,向来要持久的多。在有限的时间里,温暖了周遭一片,也不失为一种伟大。
但炸裂的后果,流星也知道的极为清楚。
在想通一切之后,仍然想要如此,这便是流星的伟大。
烛火消逝尚且存有蜡油,而流星在刹那的光辉后,却了无痕迹,流星冲破重重夜幕,以自身微弱的光芒加之同伴的助力,拼尽全力,才只留下一片在人眼里惊叹而过的流星雨。
它们的生命很短暂,却又很长久,短暂的出现在夜幕,长久的留存在人们的脑海之中。
或许那短暂的刹那,是它们自身经历的永恒,从点点淡光延长成光束,再从光束化为剧烈的光柱,和人类幼成少,少成老又有何区别?
因此在人眼里感叹的短暂,在它们身上已经过完了完整充足的一生。
无论是长久还是短暂,只要投入了全部的气力,奋战到最后一刻,总是能够让人敬重。
不过在人间,能像烛火一般的人已经不多,流星一般的人,更加少有。这也是为何每当夜幕中看到有流星划过,人们都会仰头惊呼的原因。
“他真是成熟了不少。”
在一旁酒铺中坐着的萧锦侃说道。
“萧大师何出此言?”
汤中松问道。
方才的大风,赶走了全部的食客。他也无人可以继续闲聊,便回到酒铺前坐下。
自由生长在西北边界的汤中松,对于刮风早就熟视无睹。
还记得小时候不爱读书,每当教书先生来到家里时,他都会躲起来,不让人寻到。
最后耗尽了先生的耐心,连他父亲也无可奈何。
等先生一出门,汤中松就立刻从那个不知名旮旯里蹦跳着跑了出来。
但有一次他却突发奇想得,躲到了房顶上。
初春时节,冰雪刚刚消融,屋顶上很是湿滑,没有任何着力的地方。
汤中松便躺下身子,头枕着屋脊,望天发呆。
谁料暴风突起,从草原王庭的方向刮来,把汤中松猝不及防的就裹挟上了半空。幸好最后掉在了个湖里,不然早就摔成了一坛烂肉,哪里还会有今日搅动了半个定西王域风雨的汤公子?
“你看他的脑袋。”
萧锦侃说道。
汤中松抬眼看去,刘睿影的脑袋如同个拨浪鼓般,不断的左右摇晃。
要不是汤中松知道他身体健康,没有染上什么怪病,决计会认为这人不是中风了就是个傻子。
“他在找什么?”
汤中松问道。
“他什么也没有找。”
萧锦侃摇了摇头说道。
“不找东西,头怎么会摇晃的那么勤快?”
汤中松不可思议的反问道。
“他在观察自己的身边。”
萧锦侃说道。
“难道那人真的会动手?”
汤中松反问道。
他无论如何都不相信大老姜竟然会在中都城里最热闹的石碾街上,公然对一位诏狱典狱、查缉司省旗、文坛龙斗头筹、擎中王刘景浩与凌夫人身边的红人出手。
这么一盘算,汤中松却差点笑出声来。
从他刚刚认识刘睿影到现在,明明也没有过多少时日。但自己这位好兄弟的头衔若是连起来,都快可以围拢整个中都城了。
要是以他最开始的脾气,这样的人决计是不会结交的。
因为名衔太多的人,要么是真有本事,要么是善于经营关系。
真有本事的人,在当时大抵看不上他这个“纨绔子弟”,自己便也没有必要舔着脸硬凑。
而善于经营的人,往往话术惊人,语带机锋,极不真诚。
他们所经营的关系,基本都建立在出卖别人的基础上。
用他人的利益,谋求自己的好处,最为人所不齿,便也不配他汤中松去认识。
“你觉得他会不会?”
萧锦侃笑着问道。
他的世界早就变得漆黑一片,但也只有他在漆黑中却是看的最为清楚。
所以他这么问出口来,其实答案已经非常明显。
汤中松不是傻子,他的脑子要比旁人灵活的多。今晚也没有喝太多的酒,先前积攒下来的些许酒劲,已经被刚才那晚牛肉汤面化的无影无踪。
酒醒后却是要比喝酒前更加清明。
这种感觉虽然只是暂时的,但若是能够抓住,着实是可以想清楚许多以前积累下来的困惑,前提是你愿意去想。
汤中松抓住了这短暂的敏感,可是没有用在自己身上。
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一个“会”字。
即便他心里并不是这么想,但他知道跟着萧锦侃说,准不会出错。
至高阴阳师可能会找不到南北,寻不到好吃的东西,好喝的酒,好玩的女人,但碰上这般“会不会”、“可不可能”、“行不行能不能”之类的问题,他决计不会出错。
“这里是中都城,他最熟悉的地方,还需要观察什么?”
汤中松问道。
“中都城很大,有许多地方他都没有去过。这石碾街,以前我在查缉司的时候,总会来买酒,然后偷偷带回去喝。刘睿影被我生拉硬拽的,来过两次。以我对他的了解,今晚应当是第三次。”
萧锦侃说道。
汤中松听后点了点头。
只来过三次的地方,着实算不上熟悉。
想他自己家,定西王域丁州州统府里,还有些院落不曾去过。中都城该当丁州州统府的千倍、万倍,那就更加正常不过。
何况大老姜就是这条街上的商贩,每天都会来摆摊卖东西,寒暑不歇。对石碾街上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再清楚不过。现在既然要动手,刘睿影若是想要抢占先机,当然就要提前准备。
只是这提前的时机太少……对方的刀已经握在了手中,他却还在观察周遭的环境。
“中都城里,我对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汤中松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并且和酒三半碰了碰杯沿后说道。
“越是有信心的地方,越是不能掉以轻心。”
“淹死的,都是懂水性的人。”
汤中松紧跟着萧锦侃话语的尾音说道。
两人相视一笑。
在博古楼时,也有过交集。虽然不多,但也绝对算不上陌生。
那时候两人还未发现竟然会这么合拍。
现在却是在刘睿影这个纽带下,变得有些惺惺相惜起来。
一段友情很多时候就是产生的这么突兀,尤其是在男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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