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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张昊白一愣。

好家伙,自己被小光头鄙视了。这小光头今天有点反常,居然把他一向尊敬的主人,比作一头脑袋前面挂了“红萝卜”的驴!

不过小光头说的倒是没错。

他现在,确实没有钱!

雷霆世界-界中界,他收获巨大,但除了留下自用的宝物之外,其他总计也就卖了60混元单位。

这当然是一笔巨款。

因为正常一名界主强者,所拥有的财富,大约也就是10混元单位左右。如创造雷霆世界的“卡布界主”这种超级富裕的界主存在,毕竟只是极少数而已。

他目前财富超过60混元,这已经相对于,一般界主全部家当的数倍之多。

对于一名恒星级来说,这简直不可思议,因为就算比较富裕点的恒星级,资产折合成宇宙币,也就是几千,一万左右。而张昊白这个恒星级,拥有的财富,是一般恒星级的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倍!

但就是这样恐怖的家当,真拿到虚拟宇宙公司核心层,“太初秘境”成员购买权限之后,他这还是完全不够看!

“主人,我觉得虚拟宇宙公司总部,给你的这个‘激励’,也是一柄双刃剑!”小光头那边接着道,“这个‘太初秘境’权限,能够接触的东西,确实太高端了!如果主人能一直拥有这个权限,那么以后的成长道路,就会彻底打开!

但是,如果主人临时拿到这个权限,最终又失之交臂!那么今后的成长道路,甚至会留下一个巨大的‘阴影!’曾经有一个绝好的机会,摆在主人的面前……

所以说,主人现在应该继续全力备战‘宇宙巅峰天才战’之后的赛程,全力拿到宇宙排名前十!获得这个进入‘太初秘境’的机会,以免自己将来后悔。”

说到最后,小光头也是微微激动。

虚拟宇宙公司总部,给张昊白这个“激励”确实够激励的!等于先给你一张“核心成员体验卡”,先让你尝到点甜头,让伱看到你现在所完全接触不到的层次,让你心中产生极度渴望,然后努力修炼,挖掘自身所有潜力,以拿到真正的“核心成员永久卡”,正式拥有得到这些权限的资格。

不过同样的,如果你最终失败了,仅仅就是体验了一次,然后就失之交臂。那么心态好的,将来心里会留下难以忘怀遗憾。心态差的,甚至会直接产生“心魔”,为自己没有抓住机会,而悔恨不已。

……

“所以说,对主人来说,目前最重要的,是脚踏实地,继续巩固修炼‘风、雷、金’三系法则,多看看那些能够买得起的功法、秘术,进一步的提升战力,备战之后的宇宙巅峰天才战第二阶段!”

小光头接着道,“主人现在资产超过60混元单位,只要不去看那些不切实际的,不朽们才可以去关注的至宝,这些钱还是很多的,能够将主人的战力,继续快速提升!”

“嗯。”

张昊白点了点头,一时没有说话。

实际上,对于他来说,这次和“野人戎钧”的对战之后,让他对自身目前的真正战力,以及在未来天才战之中,能够达到的层次,大致有了一个判断。

正常的世界轨迹,“野人戎钧”的实力,能够在未来的巅峰天才战宇宙总排名之中,名列前三。

虽然说,这次张昊白在淘汰赛最终击败戎钧,存在一定“偶然性”。如果野人不是在他发出“灭世刀胚”的一瞬间,选择硬挡,而是立刻激发“幻身”躲避。那么张昊白自己,最终就只有逃离战场一途了。

刨除“灭世刀胚”这张底牌的不确定因素来说,目前张昊白勉强和现在的野人戎钧打成平手,总体来说,还是弱于对方少许。

这种情况下,他之后可以选择修炼的道路,基本就是两条。

第一,按照小光头,以及虚拟宇宙公司总部的那几个不知名强者的建议,继续专精提升金系、风系、雷系三系法则领悟,逐步向着“时间、空间”两大上位法则迈进。最终还是要在风雷系、金系之中做出选择。可以风雷双系下位法则同修,慢慢涉猎“时间”这个对应的上位法则。或者专修金系,向着对应的上位法则“空间法则”,慢慢靠拢。

第二,继续走自己的路。依靠骷髅分身的强力辅助,以及本尊在原始宇宙的一些便利,走“神兵战体”之道,修炼更多的“法则之种”,冲击“法则之躯!”

这两种选择,张昊白甚至都不用去多想,就直接选择了第二种!

正如之前那几个总部“封王不朽”所说,他们给出的,只是建议。但最终决定权在张昊白这里,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道路。

而以目前张昊白的情况来说,肯定是选择“神兵战体”之路,更是适合。

不管是“骷髅分身”所处的骸主宇宙环境,手里拥有的“不死河水”,觉醒的“不死躯”等等。还是原始宇宙本尊,目前达到的地位层次,所能接触的原始宇宙之中,远比“骸主宇宙”多得多的各种珍宝,手中拥有的庞大财富,以及‘穿越者’天生具备的各种优势来说……他都极为适合走“神兵战体-法则之躯”这条强大道路。

三个“宇宙轮回时代”以来,骸主宇宙的骸族,已经创造出了大量的“法则之种”修炼之道,供骸族天才们修炼。

另一方面,虽然绝大部分“法则之种”,都更适合骸族身体修炼。但还是有一少部分,是骸族身体所不擅长,但想成就“法则之躯”,又必须去修炼的法则之种。

比如,木系法则的法则之种,光线系列的法则之种。相对来说,这两样法则之种,就让骸族天才们非常头疼,修炼起来极难。

但是,人类的身体,如果修炼木系、光线系法则之种,相比骸族,却具备了不小的优势!

这虽然看起来有些奇怪。骸族拥有的“神兵战体”之道,其中竟然有人类更适合修炼的法则之种?

但事实就是这样,在这个宇宙之中,极少存在亲和、擅长一切“法则”的族群。相对来说,人类的身体,就是比骸族身体,更适修炼木系和光线系相关的法则之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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