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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开过来,先搬冰柜,价值三百元,还是多说的,此外就没什么值钱的了,电器大件鼓风机,再有几个灯泡、电线啥的,此外全是炉子、桌子、炭。
烤肉店肯定不会只有这么点玩意,比如冰柜展示柜不会只有一个,另外还有户外烧烤的那种帐篷……可惜都不在,说明大虎早对店里的东西做过挑选,还剩下的玩意确实只能卖给收破烂的。
张怕搜罗了一堆破烂回去仓库,去教室喊一嗓子,招呼同学们一起搬……
当天下午,六子、土匪那五个人出来了。
虽说跟他们发生矛盾的那对夫妻被人砍伤,但是没有证据表明跟六子这些人有关,只能放人。
这件事情的功臣是方宝玉,这家伙真的搞出个律师事务所,第一单业务就是去派出所捞人。他去了以后直接要求见副所长,不过,领导是你想见就能见的么?
方宝玉跟接待警察说:“你要是不让我见到他,我就告你们派出所。”说完拿出张纸,是起诉状。
警察接过起诉状看看,再看看方宝玉,说声等着,转身出门。
有道是有多大的肩膀担多大的担子,小警察就是拿工资吃饭、听领导命令办事,在这之前,别说你要告派出所,就是说去轰炸某国大使馆,人都不带搭理你的。
虽然你要告派出所,但是跟我有关系么?有功劳是领导的,出事情当然也得领导抗,小警察才不会跟你废话。
去法院告状,起诉状是一定要有的,然后是证据,再有个人资料什么的。可以肯定的是,在如今这个法制体系下,没有确实证据,小老百姓绝对不愿意打官司。
谁愿意折腾自己?
方宝玉既然连起诉状都准备好了,那么,这件事情很有可能成真。
副所长四十多岁,一张表情不变的苍老面孔,见面第一句话是:“劝你一下,别做傻事。”说着话把起诉状放到方宝玉面前:“个人告执法单位,你觉得有意思么?”
这是他的真实想法,一个是不想有麻烦事发生,一个是好心,他是真的好心劝方宝玉,你这样折腾,未必有好结果,还会得罪人。
方宝玉说:“我有完整的录象证据,假如今天晚上之前,起诉状里提到的几个人不放出来,我一面会起诉,一面会上网发出整个事件经过。”
副所长还是表情无动,这种威胁特别没有力度,是,放上网的威力确实惊人,可如果你放不上去呢?可如果你放上去就被删掉呢?
方宝玉看着副所长的脸继续说:“有件事我要说明一下,这个业务是我的律师事务所的第一个业务,我的投资人是《逐爱》电影的出品人之一,就是现在正在上映的、市领导很关注的那一个,另外,我的投资人跟我的代理人关系非常好,跟事件发生人的关系更是特别好。”
话说到这里停住,对于正常律师来说,方宝玉今天的表现特别业余。因为,律师从来不会像电视里演的那样跟警察这样说话,也没有人会这样说话,这样说话,首先就把自己摆到警察的对立面。
其实不单是警察,任何人都一样,换成我是这样跟你说话,你自然反感我,都反感了还谈什么案子?这样的态度对任何案情都不会有帮助,一个律师真要这样跟警察交谈……
不过,方大律师就是这样说话,并且是话说一半。
副所长看看他,说:“你先坐,我了解下案情。”说完就出去了。
方宝玉就耐心坐在办公室里,从上午十点坐到下午一点,终于得到消息,全部释放。
没有人愿意鱼死网破,没有人喜欢利益受损,没有人愿意担别人的责任,现在这样是最佳结果。
中午十二点,五个人一起出来,马上打电话通知胖子等人,喊着要洗澡,还要吃饭什么的。
至于方宝玉,被副所长故意多晾在办公室一个小时,然后来道歉,说事情太多,忘了通知你,你说的那几个人已经释放了。
方宝玉倒也没抱怨什么,微笑道谢,告辞。
出来后给张怕打个电话:“公司出名的机会就这么失去了。”
张怕说:“你说清楚点儿。”
方宝玉说:“你朋友放出来了。”
张怕说谢谢,又说辛苦了。
方宝玉说:“先这样吧,不过办公室得留着。”
张怕说:“你不怕麻烦就过去坐班。”
“知道了。”方宝玉说:“那我开始招人了啊。”
张怕说:“随便折腾,有必要就弄。”
方宝玉又说:“可是前期会没有生意。”
张怕说:“你少招几个人,工资我想办法。”
方宝玉说:“还好还好,你终于让我觉得靠谱了一次。”
张怕怒道:“你说谁不靠谱?”
结束和方宝玉的通话,张怕琢磨琢磨,给龙小乐发个短信:“有事情和你谈。”
龙小乐没理他,张怕等了一个多小时才想起来,美国和咱这面的时间不太一样,龙大少爷应该在睡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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