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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佩君说起此事时,都觉得自己走了好运,连这种人也能碰见。
袁令超颇为意味深长地说道:“姐姐,此事你办,我放心。”
春华楼一事只要有了线索,那便是惊天动地的大新闻。
“你我之间何须客气?”
盛佩君温柔地看着袁令超,“你之前也帮了我,这一回我帮你,那不就是应该的吗?”
“嗯。”
袁令超淡笑,“姐姐,清欢的事有结果,功劳可是你的。到时候,我给你请封。”
这种事情皇帝出面才是比较好的。
盛佩君是有名望的商贾,但无权无势,斗不过权贵,严芳菲敢这样欺负她,那不就是仗着娘家端阳侯府的牌面吗?
盛佩君摆摆手,“不必了,我就一个普通人,何必……”
“不,有时候多重身份,多个保证。”
袁令超郑重其事,“严芳菲的事只能发生一次。”
严芳菲实在愚蠢,又不好惹。有点身份的盛佩君,或许就不是一般的平头百姓了。
“原来如此,你是想到了这个。”盛佩君噗嗤一笑,“我啊,大半辈子什么风浪没见过,我还不至于如此没分寸。”
严芳菲骚扰她,她固然反感,但还没有道焦头烂额的地步。
“听我的,此事事成之后,那是你的功劳。”
袁令超露出一丝微笑。
见对方心意已决,盛佩君也只好答应了。
“嗯。”
二人笑成一片。
端阳侯府
严芳菲气呼呼地跑到房间,砸了一地的瓷器。
刚刚从外面品茗回来的于安之见此情形,见怪不怪地问了一句,“可是有什么事惹得我们的六小姐生气了?”
严芳菲排行第六,是严家侯爷的掌上明珠,最小的女儿。因老来得女,严侯爷对女儿非常喜欢,几乎是视若珍宝的地步。
当然,严家的公子们也很疼爱严芳菲,严芳菲有父亲兄弟疼爱,也难怪长成了这副看谁都趾高气昂的地步。
于安之入赘,就是最好的证明。
严侯爷担心自己的女儿被欺负,一心捣鼓着找一个身份低贱的女婿拿捏得了的,这不,于安之送上门来,当时的他失去记忆,谈吐不俗,偏生俊俏,严芳菲爱他爱得要死要活,严侯爷调查一番后没有发现太大的问题后,就高高兴兴地招了他当女婿,让其入赘。
当了上门女婿后,于安之对严芳菲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即便严芳菲仗着年纪轻不想生孩子,于安之也听之任之。
——他在老丈人家住,敢不听妻子的话吗?
严芳菲与于安之成亲好几年了,于安之也有自己的差事要做,不过很清闲,绝大多数时间要陪着严芳菲。
严芳菲闻言,猛的回头,不由分说地打了他一巴掌。
“狗野种,你已经有妻子了,咋好意思当上门女婿的?”
严芳菲气得不行。
该死的于安之,让她变成了京城的笑话。
好不容易她找到了一个听话的丈夫,对方待她一心一意,不敢有二心,谁见了不羡慕?结果,对方是个有老婆的,哼!
在严家白吃白喝这么久,他当她严芳菲是傻子吗?把这件事瞒得密不透风,要不是她偶然发现了这件事,是不是这个该死的家伙就不会提及了?
于安之愣了愣神,这才恍然大悟严芳菲所说的妻子何许人也。
说实话,对方也不能叫他的妻子,那时候年纪小,于家收留了盛佩君,让她当童养媳陪着于安之。于安之那么小,以为是自己的姐姐,关系相处上更多是兄妹上。
等长大了渐渐明白童养媳的定义后,于安之因于家的没落开始筹划往上爬,哪里会看得上文盲粗俗的盛佩君?
盛佩君家贫读不起书,也快吃不起饭了,家里六口人,就她最小,只好被父母送去富户于家当童养媳换钱了。
换句话说,盛佩君是于家的私人财产,也是于安之的财产。
于安之当了这么久的侯府女婿,该见到的很是见到什么,他不想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富贵。
“小姐,我不太了解你所说的妻子何许人也,你要是说盛佩君的话,我得解释一下。我当年京城时,彻底遗忘了所有,我路上遇见了土匪,差点死于非命,好心人救了我,可我忘了所有。”
于安之长吁短叹,那样子就一个楚楚可怜,“我为了寻找亲人,来到了京城,之后遇见了小姐,我想,小姐是我的真命天女,是我的命中注定。缘分天注定,这些年我对你怎么样,小姐一直很清楚。”
他自认待严芳菲够好了,京城像他这样的人哪个做得到不找小妾不找通房的?就连秦楼楚馆也不去,还不是因为他把严芳菲当做是自己最重要的人吗?
严芳菲听完后,回忆起自己与于安之新婚燕尔的甜蜜温馨,倒是面色和缓了些,却仍严词道:“咋了?想打感情牌,没门!本姑娘告诉你,本姑娘不碰二手男人,也不与别人共侍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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