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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还没走上几步,此时起风了,瞬间感觉到了一丝凉意。
山庄这边是郊区且位于大山之中,此刻我们正好站在长廊转角的风口处,丝丝凉意徐徐而来。
“夜有点凉,我这一身单薄了点,我们还是回去吧1
酒足饭饱确实容易犯困,且加上自己懒得动,所以就很想回去躺在沙发上然后直接入睡,那才是自己放松的生活方式。
不过,这些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而已,面对眼前好动的林子麦,想做什么就得非做不可,属于不到黄河心不死的这一类人,如此这般,无奈之下也只好舍命陪君子。
“确实有点,要不我们去前台那儿问问看,是否可以跟服务员借个外套?”林子麦突发奇想的说道。
“不用了,你下午晾的衣服现在也该干了,要不我们回去看看?”
我不想去打扰人家,所以建议林子麦回去,阳台那儿风那么大,应该早就干了。
回到客房,他帮我摇下晾衣杆,顺手把衣服给拿了下来,只是自己今天穿的是一件宽大的t恤,与身上的这一身民国装又该怎么搭?
正当自己犯愁之时,斜眼看过去,无意间却看到了林子麦的衣服,这是一件薄款的纯白色长袖衬衣,或许可以借来用用。
“借你的衣服给我披一下吧,我今天穿的衣服不太适合。”
“嗯,可以啊,你别嫌大就行。”说完,从晾衣杆上拿下衣服,然后给我穿上。
“把手抬高点,我把袖子上的纽扣系一下。”
顺着林子麦的吩咐,我双手乖乖的伸到他的面前,就这么近距离面对面的站着,还是有些许紧张和不自然,或许彼此之间的动作太过于关切与暧昧。
我抬头观察着他细微表情的变化,似乎没有发觉他有何异常,反倒是认真的进行着手上系扣的动作,也许他并未多想,却是自己想多了。
可当他帮我系右手的扣子时,却突然停了下来,疑惑的问了句:“你右手腕的这个疤痕……”
神情停顿了会儿,随后,不自觉的用他右手的食指在我手腕的疤痕处轻轻地抚摸而过,关切的眼神与我对视了一下。
此时四目相对,而且还是如此的近距离,心跳加速,感觉心都快蹦出来似的。
在他那深邃的瞳孔里看到了自己那一丝慌张的神情,很想挣开被他牵着的右手,逃离这一刻内心慌乱不安的现常
可在自己准备抽身离开之时,林子麦突然俯下身子在我耳边轻声玩笑般说道:
“该不会是为哪个男的割腕自杀吧?”
“怎么可能,你,你胡说什么呢1我神情紧张且还带着点结巴回道。
顺势赶紧挣脱自己的右手,后退了一步,眼神游离的我似乎找不到聚焦,身体里的这颗心更是无处安放,也许此时早已脸红耳赤而不自知。
“到底是不是嘛?”
然而对于林子麦的穷追不舍,我也只是沉默不语,随即赶紧让自己平静下来,根本无暇顾及他的猜测。
“你越是保持沉默,就说明还真有此事,看来我猜对喽,呵呵~”林子麦自作聪明笑道。
随后,又拉着我的右手放到他跟前,开始认真的“欣赏”起手腕上的这个疤痕,表情关切的问道:
“能否告诉我关于这个疤痕的故事,我很想知道,真的很想。”
“别闹了,哪有什么割腕自杀,电视剧看多了吧你?”
我知道这个解释很坡脚,但还真没有什么割腕自杀的事情。
每个看到我手上这个疤痕之人都会这么想,也会这么问,不过,这只是个意外罢了,不管我如何解释与讲诉,听者皆不信,所以久而久之,自己也懒得去解释什么。
“还真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好了,不强迫你了,什么时候想说了,随时随地,洗耳恭听。”
还好林子麦不再纠缠这个问题,而是继续给我把纽扣弄好,放下我的右手,一同离开了客房。
……
河边的小道,散步的行人很多,不过大多数都是些情侣,牵手漫步还算正常。
可当我们走过灯光暗淡的地方,自然少不了遇到搂搂抱抱、卿卿我我之状,只是眼前过于热烈的画面羞得我都不敢抬头直观了,然而身旁的林子麦却是微微一笑而过。
如果此刻我俩的关系较好的同学,同事,又或是朋友,其实也都还好,至少可以随意调侃一两句化解一下眼前的尴尬,也不至于这么羞愧,可这些关系里,我们都不是。
就我们两人之间隔开这不远不近的距离,继续这么尴尬的漫步于如此惬意的小道之上,还真是有些不自在。
若是我独自一人漫游,对于四周发生的事情,至少可以做到视若无睹,然而此刻我内心却做不到平静的与之同游。
一路上我们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两人皆各怀心事,还好刚刚出门时带了包,于是只能从包里拿出手机和耳线,开始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中。
抬头朝着夜空中并不是很明亮的月亮看去,此时的阳历是六月底,农历正好是五月末,夜空中的残月如眉似弓般孤单的挂着,不自觉的想到了嫦娥,冷艳、凄凉且孤独这些词汇……
“你在听什么歌?”
林子麦站在我的左手边,突然右手从我的耳朵上扯下一只耳线,给他自己戴上。
“这熟悉的前奏……是孙燕姿的《遇见》?”
“恩。”我只是点点头示意。
“和你就这么走着,即使不牵手,我也觉得挺浪漫,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那段美好的大学时光。”
“呵呵,大约时光……”自己忍不住冷笑道。
是啊,这也是我一直向往的大学谈恋爱的模式,以前没有遇到这么个人,也没有经历这些所谓的浪漫,可是现在……呵呵~还真有些讽刺。
突然想起那句“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是眼前的林子麦,自然也不知是否真是自己想要遇到的那个人。
若是搁在几年前倒还可以想象一下,至于现在……不敢再有过多的奢望。
“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至少我还能让你想起,与你青春有关的美好时光。”
“当初,也有那么个人也跟我说过,我让他有了初恋的感觉,可是我呢,也只是让别人想起罢了,终归不是初恋。”自己不禁苦笑般感慨了一下。
“可在我内心难过的时候,能够遇见你,挺好的……至少有个人陪在身边,至少没那么难过,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冥冥中的安排。”
对于林子麦过于表露的话题,我不敢再继续下去,只好弱弱的反问一句:“是……吗?”
只是这些话还真让我颤栗了那么一下下,可我并不明白他这算是什么意思,也不想过分解读。
随后,我们并肩同行,一高一低的步调,无论如何都不一致,耳线偶尔会出现些许的拉扯,不过也不影响我们听歌聊天的氛围。
待歌曲进入副歌部分时,他居然跟着旋律小声的哼唱了起来: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
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总有一天,我的谜底会揭开
……
“你的声音蛮好听的,以前有学过音乐吗?”
“没有,就只是喜欢而已,不过以前读书的时候,参加过校园歌手大赛,只是,从来没有拿过第一名……这些也都是老黄历了,如今也只是随口哼哼罢了1
“优秀。”
“这也叫优秀,逗我玩的吧?”
“确实是优秀,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你几乎算是接近完美的人了,除了撒娇卖萌之外,其他的都挺好。”
“是吗?”
“嗯,真的。”
“好吧,接受你的夸赞。”
在既有的印象中,帅哥都是可望而不可即,但是与林子麦的相处,越来越觉得他更接近生活,至少从今天一天的相处下来,开始觉得他有了那么一丝的烟火气,不过帅气依旧。
与他并肩同行,共用一根耳线,偶尔还会相视一笑,一路畅谈,气氛和谐,甚至还达到了彼此心照不宣的状态。
我很享受与他的独处时间,轻松幽默,即使偶尔的小小紧张感,也都变成了一种独特的乐趣。
走到小道的尽头时,我不自觉般轻声地说了句歌词:“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你说什么?”因为说得很小声,他没听清楚也很正常。
“没,没什么。”说完,我立即扯下耳线,关掉手机,又把它放回包里。
此时夜更凉了,原本披着的衬衣也略显单薄,大腿往下连着小腿一阵鸡皮疙瘩,不自觉的打起冷颤。
“我们回去吧,有点困了,明天还要上班,我想早点休息。”没等到他回应,我就独自原路返回。
“等一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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