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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么做,又是何苦呢?!唉……
这时,沈武从外面急匆匆地进来。对沈云行礼道:“侯爷,有人求见。”
“谁啊?”沈云眯着眼,惬意地说。
“呃,来人有两个。一个说是叫时迁,另一个叫百晓生。他们说侯爷一听就明白。”
沈云顿时睁开眼睛,拍掌笑道:“哈哈,他们可算回来了。快,请他们进来。”
方誊也一骨碌从软塌上起来,跟着笑道:“滕宇,他们怕是把事情办成了吧?!”
沈云往外走,脸上笑容不减:“应该是。百晓生和时迁两人办事一向靠谱。”
原来,沈云从渤海郡回到帝都时,便将弥兰拧的那些江湖人士交给了胡公。而这次胡公回京,便带了时迁和百晓生同行。
这两人在回来的当晚便来拜见过沈云,之后又一直跟随在胡公身边,与沈云并没有太多接触。直到昨天沈云从使馆区回来后,紧急让人通知时迁和百晓生,让他俩去找哈里发使者费萨尔,接了国书后交给胡公,让胡公处理。现在两人应该是回来复命的。
“时迁拜见侯爷!”
站在沈云面前的两人,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江湖人士的散漫气息,身上穿的是北地汉军的制式休闲军服。
汉军的制式休闲军服由圣祖亲自设计,北军休闲服以深黄和深绿两种颜色为主,南军则以深绿和深蓝颜色为主。与传统汉服不同的时,这种休闲军服不是上下一体的长衫,而是分为上衣和下裤,上衣还是传统汉服的交叉领,肩部有纽扣,用来佩戴剑章,腰间一根真皮的腰带用来束腰;下裤则是收身的马裤,套在长筒靴里,整个感觉非常精干!适合军人的身份!
时迁和百晓生的头发都理短了,带着一顶汉军的圆顶帽,帽子上有一个绣上去的蟠龙标识,所以又称绣龙帽。看来军旅生涯的确能够锻炼人,除了瘦小的时迁穿上最信的军服都有点松垮的感觉外,两人的精气神简直好极了。
“哈哈,老白,时迁,不要多礼,都是自己人!”沈云虽不是第一次见他们穿这身衣服,可还是会羡慕,赞叹道:“你俩人这样子实在好看,精神。我都恨不得拿一身穿穿。”
时迁挤眉笑道:“侯爷想要还不简单,晚上我去拿一件回来给您就是。”
以前时迁对沈云都是自称小人,可这次从军中回来,却是敢自称“我”了,这就是进步。
沈云笑着捶了他一拳,道:“都当了兵了。还死性不改?!”
百晓生在旁笑着说:“他就那样,改不了了。在军中集训时,火头军那里整天丢吃的,不是今天丢只鸭,就是明天丢只鸡,害的火头军的班长以为有黄皮子大仙降世,买了一大堆香烛来祭拜呢s来被军纪处的发现了。时迁这小子被狠狠收拾了一顿,这才稍微收敛些,熬到了现在。”
时迁见百晓生说自己的窘事,也尴尬地摸了摸头,道:“我这算好的了,总比欧阳复那小子强。集训三个月,这小子看母猪的眼睛都是变绿的。”
百晓生也笑着说:“欧阳那小子本就是个采花大盗,在大理寺监狱里还能忍忍,可在军营里可是有几个女兵的,这可把他憋苦了。这次出来,他还哀求我们跟胡公殿下说说呢!可时迁太坏了,表面答应。实际上压根没跟胡公说过这事儿。”
沈云和方誊听后都是哈哈大笑,齐骂时迁不厚道。
还有章暨这个傻大个,他倒是非常适合军营生活,不过就是脑子太慢,后来被调到步兵军团去当重步兵去了。至于大海盗侯阚跟奥尼尔,沈云也很久没有他们的消息,最后一次传回消息说他们准备跟着蛟龙卫的远征船队去西边看看。
几个人都是当初一起偷盗帝国银行的,接着又经历了渤海郡和扶桑州的事。算是感情深厚。这下见面,倒也话题不断。四个人围坐在后堂的花圃前,叫了几个小菜,就吃喝起来。
百晓生对沈云说,哈里发公使的国书已经拿了交给胡公,胡公得知是沈云让他转交给皇帝,再通过皇帝给内阁施压时。都忍不住笑骂沈云胡闹呢!
“侯爷,最后殿下也没把国书交给陛下,而是让我们直接交给了公甫大人。”百晓生道,“殿下还说。让侯爷以后做事多动动脑子,这国书接了便接了,但却不能让陛下去压内阁,说难听些,这是藐上,很严重的罪!”
沈云咂摸了一下,还真是。沈云老是会把现代人的思维带过来,总觉得跟领导熟了,就可以做点出格的事,但没牢记这可是封建社会,皇帝是天子,是至高无上的象征。利用胡公也就罢了,居然还想利用皇帝。幸好现在的皇帝疼爱他,否则早就要治沈云的罪了。
“那公甫大人有没有说什么?”沈云深刻反鼠问道。
百晓生说:“公甫大人接了国书,只笑着说侯爷你的手段不错。别的就没说了。”
方誊转向沈云道:“看来保鄢家这件事有点眉目了。”
沈云点点头:“嗯,既然公甫大人还能笑得出来,那内阁现在应该头疼坏了。”
“那是不是该进行下一步?”方誊夹了一口菜,兴致勃勃地问道。
百晓生和时迁也期待地望着沈云,心里都想,跟着渤海侯就是爽,连内阁都敢玩弄于股掌之间。
沈云却摇摇头:“不急。鄢家的最后期限是五月二十日。唔,今天是四月十日,我看四月二十日差不多。到时候,我让沈湛鼓动一番,将市面上的紧俏物资给稍微抬一下,作出物价上涨的样子,到时候群情汹涌,我就不信内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方誊道:“此事你一个人怕是做不来,应该跟鄢家商量一番。”
“我知道,明日我就会去拜访我那老丈人,没有他的配合,想卷起这场风潮是有点难。”
方誊皱了皱眉:“你说会不会鄢家不敢动?”
时迁喝了好几杯酒,有点上头,听了这话挥舞着细胳膊叫道:“这有啥不敢动的?都快家破人亡了,还管他个鸟,要是我啊,直接反他娘……唔……”
百晓生一把将时迁挥舞的胳膊塞进他嘴里,骂道:“娘的,灌了点黄汤就忘了自己有几斤几两了?!”说着将时迁面前的酒杯拿掉,恨道:“不许再喝了。幸好在侯爷这,要是在军中,你非被军纪处拉去砍了不可。”
时迁被百晓生一塞,也顿时反应过来,讪讪地对沈云和方誊道:“呵呵,呵呵,我喝多了就爱胡说。侯爷,世子,莫怪莫怪!在军中轻易不让饮酒,我也是馋的很了。”
方誊笑道:“没事,不过有邪还是不能乱说。被有心人听去,咱们就算没这事也是黄泥巴沾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沈云也道:“不错。有这毛病就记得些,别喝多。”略过这事,沈云想了想问百晓生:“你们还要在帝都待几天?”
百晓生想了想:“殿下已经去过军机处,这几天还在参谋部跟那些参谋们摆沙盘,估计还要个几天吧。”
“二十日之前能处理完吗?”
“不好说。毕竟我跟时迁的级别不够,进不了参谋部的门。不过听军机处的人说,西北那边已经有三个军团往西边挪了挪,估计已经开打了。所以胡公和益公这边也必须尽快谋划妥当,然后赶回去调兵。”百晓生回道。
帝国要出兵西北早就不是什么新闻,整个帝都的人都知道。只是这时间还真不好断定。沈云琢磨了一下,估计二十日的时候胡公应该是要离开帝都了。看来自己的事胡公也帮不上忙。还得再仔细谋划一下。(。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
ps:沈云出征西北总要有个因由吧?!这个因有我希望大家能各抒己见,让我看看到底有多少人是在看在下的书!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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