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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在大厅之,丰盛的早餐早已经摆满了长桌,而在空荡荡的大厅,只有一对速配的“情侣”正在用餐。
为了巴结大贵族卡洛琳,领主撒姆尔直接让出了自己的府邸豪宅,自己和家人都临时摆出去住,而这也方便了我们的行动。
“红茶。”
“嗯,嗯,给。”
“那边的奶油面包,谢谢。”
“姐姐大人不用谢,来,张嘴,啊……让卡洛琳喂你。”
当我结束完对于雷克斯的审讯之后,已经到了早餐时间,而刚刚走到楼下的大厅,却看到两位绿发的女士正在相互喂食。
随便找个椅坐下,摇了摇铃叫来侍者,还点了菜,倒了酒,刚想享受下忙碌了一个夜晚的美味,才举起杯,结果却发现葡萄酒从下巴漏了出来……好吧,那个侍者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很让人不爽。
“来,姐姐大人,来口红酒吧。”
那边的亲密喂食又再度升级,当少女的红唇含着一口酒向另外一个红唇凑过去,当舌尖交汇之时,银色津液滴落下来,化作藕断相连的银丝,那魔手已经向桌下伸去,剧情似乎向十八禁发展了。
“啊……”
明明是主动进攻,却反过来吻得的近乎窒息,坏手还在不住作乱,半分钟后,卡洛琳满脸红霞的瘫在桌上,天鹅般白皙的皮肤上满是草莓,银牙和红唇之间还有没有没扯断的银线落在桌上。
而在这边,作为胜利者的莉莉丝倒是得意洋洋的看了我一眼,然后用叉挑起一个小西红柿,自己咬了一半,剩下的塞入了这个刚刚到手的“俘虏”的嘴,完成了新一轮的喂食。
“……虽然fff团的宗旨是同性才是珍爱,异性只是为了繁殖后代,为什么看着这一对。我胸口的熊熊怒火已经化作了手的烈焰。在我的阴影之,无数的黑袍者在我的耳边低吼‘烧、烧、烧!’”
“ouch!”
而正当我打算把冲动化作实际行动的时候,指骨上的痛楚唤回了我的注意力,死猫果不其然的躺在那里。收回那做了锋锐附魔的小猫牙,正在享受我刚刚叫来的早餐!
“死猫!你做什么?”
“……别像个没有尝过荤的小处男一般,很难看的那你知不知道。好吧,我修正一下,好吧,就算你是个三百多年的老处男,但也别表现的那么明显,真的很丢人啊。”
死猫哪里懂得我们的fff团的愤怒,正当我用熊熊烈焰瞪着她的时候,那死猫却化身了成熟的金发御姐。如猫一般伸了个慵懒的懒腰,居然还敢冲着我抛了个媚眼。
“要姐姐教教你吗?虽然我一般比较喜欢纯洁的少女,但桃公主的话,应该会更加美味。”
瀑布一般的金发一直铺在地上,凤目全是春花秋月的迷醉。丰满的身材在伸展尽显无疑,明明在刻意展露风情,却优雅的仿若正在阅读古卷的贤人,不愧被誉为最美种族的金精灵。
那一刻,,那一霎的妩媚风情就是桌那头的两位女性也为之动摇,好吧。这两位女性的取向貌似都已经偏差。
至于我本人?心动?呵呵,死猫!我都说了谁再提桃公主谁就等着倒霉吧!我说过不许你变得比我高吧,我捂着“吴彦之颅”发出怒吼——“你这是自寻死路!”
“……等下,你不能那样做,就算不解风情,也不至于……”
从灵魂的契约之已经知道即将发生的。但剩下的话已经说不出口,在一阵扭曲之后,留在原地的,只有一只粉红色的狼牙棒。
“嗯,从今天起。你就是传奇神兵粉红毛毛兔酱,让我的敌人忍受被粉红毛毛兔杀死的的耻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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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巫妖雷克斯也算是研究成书呆的典型,虽然没有玛格丽特那么天然的把自己的灵魂之匣做成灵魂之瓶摆在房间间,但把自己的命匣随身携带,也算是一朵奇葩了。
“……躯体必须和命匣在一个位面,我刚刚来到这个位面不到半个月,还没来得及找到安全的命匣存储地,本来打算在这次旅行的时候就找一个……”
“噢,所以你才化身吴彦之颅啊。”
“是古尔丹……雷克斯之颅!不对,什么颅不撸的,这就是我的脑袋!我这还是比较有创意的,隐蔽性也高。谁也不会想到命匣居然会做成骷髅头的摸样,我可以随便找个墓地把头颅埋进去,然后把墓穴主人的脑袋戴上来,就是换个脑袋而已,十分钟就搞定了。”
“你绝对很久没有来主位面了吧?或者,干脆不是在这个位面成为巫妖的。”
我用怜悯的眼光看着他,若他真的这么做了,成悲剧,一成变喜剧,别人眼的喜剧。
“嗯?大人,此话怎讲?我的确是在冰寒位面成为巫妖的,难道这个构思不够隐蔽。”
“若是在一百十年前,若你能够忍受尸骨的味道的话,这的确是个好主意,但自从《盗墓手扎》这本传奇小说大卖后,其的主角靠着盗墓走向传奇旅程,最终成为一国首富,盗墓一行吸引了无数的参与者,甚至连行规和流派都已经被指定出来了。而在真有人挖出了上古神器后,不少强者都会不顾脸皮的加入这一行当了,某个痴迷这一行的不良传奇法师,更是发明了地下魔法物品侦查术,不少穷疯了法师都会做做兼职……”
腰间的雷克斯之颅的灵魂之火不断晃荡,似乎已经猜到了自己若真的那么做了,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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