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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万事俱备
帮助德国实现统一的“铁血宰相”俾斯麦说过:和平不是在谈判桌上获得的,而是在战场上打出来的。第三次世界大战前几个月里,共和国与美国的战争动员工作、军事工业生产能力全面爆发,充分证明了俾斯麦的观点。
虽然在爱好和平的人看来,《伦敦条约》使人类远离自我毁灭,《斯德哥尔摩协议》则让人类避免自相残杀,但是这不免过于理想,作为两份建立在强权基础上的国际条约,对和平的贡献肯定经不起考验。
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后,俄罗斯就将全部战略核弹头投向共和国、共和国也立即对俄罗斯的战略核设施进行反击,美国参战之后,也与共和国一同发起了战略核打击,这些都足以证明,《伦敦条约》的目的不是销毁核武器,而是要让核武器变得没有价值。当然,核武器并不是没有价值,比如在中美相互投掷了战略核弹头,并且进行拦截之后,外层空间的人造设施几乎彻底损毁,加上两个超级大国都非常重视“制天权”,并且全力阻止对方掌握制天权,所以人类的宇航活动几乎全面终止(虽然欧盟的航天发射并没受到威胁,但是为了避免误伤,欧盟已经在1月底宣布暂时终止航天发射)。不得不承认,《伦敦条约》也不是毫无价值,不管怎么说,在外层空间爆炸的核弹头要比在大气层内爆炸的核弹头好得多,比起笼罩全球的核冬天来说,失去宇航能力还不会对人类的生存构成威胁。
相对而言,《斯德哥尔摩协议》的意义就非常有限了。
虽然从遏制常规军事力量扩散的角度出发,《斯德哥尔摩协议》有一些积极贡献,但是从长远来看,该协议不但没有为遏制世界大战发挥积极作用,反而为世界大战推波助澜,让两个超级大国的矛盾变得不可收拾,也让两个超级大国可以更加从容的完成战争准备。说得明确一点,如果没有《斯德哥尔摩协议》,即常规军备竞赛不受控制,在2055年前,共和国与美国的经济就将不堪重负,在经济全面崩溃的威胁下,两国当局肯定不会犹豫,世界大战将提前2年爆发。众所周知,当时的共和国元首是颜靖宇,美国总统也不是杜奇威,因此两个超级大国的战争决心肯定比不上2年之后。
当然,这些都只是猜测与分析,无法得到证实。
从现实情况出发,《斯德哥尔摩协议》对常规军备竞赛产生的影响也微乎其微,至少对两个超级大国的备战工作没有产生任何阻挠作用。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种说法有问题,毕竟《斯德哥尔摩协议》对限制常规军备竞赛起到的积极作用摆在那里。拿海军的“造舰比赛”来说,如果没有《斯德哥尔摩协议》,即没有对各国海军舰艇吨位总量做出明确限制,从2050年到2057年,共和国与美国建造的战舰总量至少翻番,而且各种战舰的排水量都会提高不少,使海军变得更加庞大与臃肿,让第三次世界大战变得更加残酷。
客观的讲,这一观点没有错。
问题是,换个角度来看的话,就会有不同的发现。
仍然拿海军的“造舰比赛”来说,受《斯德哥尔摩协议》影响,共和国与美国海军都不得不在严格的吨位限制下提升舰队作战能力,因此将更多的精力用在了舰船设计、以及新式武器装备的研发上。说得不客气一点,如果没有《斯德哥尔摩协议》,共和国与美国海军肯定愿意建造吨位更大的航母、以增加舰载航空兵数量的方式来提升舰队攻击能力,而不是在螺旋电磁炮上投入数以千亿计的科研经费,因此螺旋电磁炮不大可能在50年代问世,也就很难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中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如果考虑到对地面战场的影响,螺旋电磁炮绝对算得上是改变战争面貌的革命性武器。类似的,还有基于螺旋磁感应推进系统的新式航空设备、基于流体磁力学的新式潜艇等等。
即便不考虑新技术带来的影响,受海军发展方式与舰船建造方式变革影响,《斯德哥尔摩协议》的作用都非常有限。
众所周知,进入21世纪之后,模块化技术首先在海军战舰上得到全面应用。到30年代末,几乎所有战舰都采用了模块设计思路与建造方式。受此影响,从40年代初开始,共和国海军与美国海军率先在发展方式上寻求变革,即想办法解决海军的一些固有缺点,提高海军的作战与使用效率。显然,出路就在模块化上,而最先得到应用的,就是由共和国海军首先搞出来的海上基地。
暂且不说海上基地到底有多少意义,仅其发展思路就有无穷的价值。
说得简单一点,在完全采用模块化设计原理之后,再也没有必要以“级”、“型”、“艘”等传统方式来为战舰定性,也就没有必要以单独的方式设计一种战舰,而是针对作战需求设计不同的功能模块,然后再在需要的时候将这些模块组装成战舰,从而最大限度的缩短战舰的建造周期。
如果在和平时期,肯定没有哪支海军会这么做。
原因很简单,即便为同一作战需求,比如舰队防空作战,因为所面对的威胁、以及战术需求并不完全一致,比如拦截敌机与拦截导弹的战术要求就不一样,所以模块的具体性能肯定千差万别,而要针对各种作战环境设计一种模块,光是设计投入就非常惊人。比如共和国海军就在2049年做了一次评估,将作战任务分成防空与反导、制海、支援、反潜与护航等4大类,然后按照5种不同的威胁级别,要想应付所有作战情况,并且使战舰的作战效率最大化,至少需要设计200多种战术模块,再加上动力、推进、通信等,总共需要设计的模块超过了300种。显然,在人力成本已经成为主要开支的情况下,如此巨大的设计量肯定能让任何一种战舰贵得让海军无法承受。
问题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么做并不离谱。
比如受到世界大战的威胁,而且不能建造太多的战舰,又需要在战争期间以最快的速度扩大舰队规模。
显然,这就是《斯德哥尔摩协议》对海军“造舰比赛”的最大贡献。
说得直接一点,就是让共和国海军与美国海军在战争爆发前,用更多的力量来设计新式战舰,而不是建造新式战舰。
当然,这也包括提高模块化设计与建造的效率。
据可靠消息,战争爆发前,共和国海军已经秘密完成了近七成的设计工作。因为早在2049年,共和国当局就定下基调,花费巨资搭建了当时最先进的超级计算机系统,所以在设计战舰模块的时候,共和国海军肯定是轻重有别,在战争时期贡献最大、对战局影响最大的模块得到优先保证,而一些无关紧要的、或者海军暂时用不上的模块则放在后面,以此确保在战争爆发后,能够立即让造船厂全速运转。
在得到优先保证的模块中,肯定有包括反潜模块。
不管怎么说,共和国是一个典型的海洋大国。虽然在很多人看来,共和国是一个陆权重于海权的陆地文明国家,不是英国那样的海洋文明国家,而且中华民族确实是典型的大陆民族,但是随着共和国进入发达国家行列,取代美国成为全球最大贸易国、最大资源与劳务进口国,共和国就成为了典型的海洋文明国家,而且再也离不开海洋。要知道,即便到了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仍然没有其他手段能够取代海运,将成千亿吨物资与产品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外一个地方。正是如此,印度战争之后,共和国迎来了首为身着海军上将军服的总参谋长,海军也成为了军费大户。
毋庸置疑,海军就是一支围绕制海权的军事力量。
海军只有两个任务,一是从敌人手里夺取制海权或者阻止敌人利用制海权,二是为利用制海权的己方力量提供保护。
相对而言,后者比前者的意义更加重大。
拿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美国海军来说,为了从敌人手里夺取制海权与阻止敌人利用制海权,美国建造了数十艘舰队航母、数百艘大型战舰与数百艘潜艇,可是为了给利用制海权的己方力量提供保护,美国建造了上百艘护航航母、上千艘护航战舰、并且建造了数千万吨运输船。仅从吨位上看,后者就是前者的10多倍。
从影响来看,共和国海军的首要任务也是保护好制海权。
原因很简单,只要共和国海军能够守住势力范围内的制海权,并且让己方力量有效利用制海权,共和国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在不败的基础上,才能考虑如何击败敌人,取得胜利。
毋庸置疑,对共和国制海权威胁最大的就是美国海军的潜艇。
事实上,潜艇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不是用来夺取制海权的武器、也不是用来保护制海权的武器,而是用来破坏敌人制海权的武器。不管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德国潜艇、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狼群”、以及在太平洋上作战的美国潜艇,其最大贡献都是让对方掌握的制海权变得毫无价值,而所有违背了这一规律的海军,即让潜艇去执行与破坏制海权无关的任务,比如伏击敌人的主力舰队,结果都好不到哪里去。最典型的,肯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日本海军。虽然日本海军的潜艇也抓住机会,干掉了几艘美军主力舰,甚至击沉过舰队航母,但是比起美国海军的潜艇来说,性能更先进、续航力更强的日本潜艇原本应该在夏威夷群岛以东海域取得更大的战果。
显然,美国海军绝对不会犯日本海军的错误。
虽然在战争爆发前,美国海军拥有的潜艇并不多,甚至比共和国海军还要少,但是有足够多的情报证明,美国海军在2050年之前就设计了好几种潜艇,只是受潜艇总吨位的限制,没有开工建造。更重要的是,在2055年之前,美国海军就针对世界大战,设计了一种排水量不到5000全,配备了小型可控聚变反应堆与复合蓄电池,拥有无限巡航能力,并且在攻击的时候能够用电池做无声推进的攻击潜艇,而这种潜艇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在战争时期大批量建造。要知道,早在20年前,在战术指标越订越高的情况下,共和国与美国的攻击潜艇的平均吨位就超过了10000吨,到2050年的时候,已经接近20000吨,其直接结果就是攻击潜艇的造价越来越高,越来越难以大批量建造。如果牺牲部分不必要的性能,比如以70节的航速持续航行,并且减少武器的复杂程度,比如只配备重型鱼雷与通过鱼雷发射管发射的反舰导弹,建造1艘20000吨级攻击潜艇的费用,可以建造5到6艘5000吨级的攻击潜艇。更重要的是,这种“简单”的攻击潜艇的建造周期肯定非常短,在战争状态下不会超过半年。也就是说,美军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增加潜艇数量,从而对共和国的海上生命线构成致命威胁。
当然,共和国海军也有类似的计划。战争爆发后,共和国海军提交给国务院的第一份紧急造舰清单中就包括一种4000吨级的攻击潜艇,而且第一批建造数量就高大48艘。更重要的是,这种潜艇的反潜能力非常有限,主要任务就是用来攻击没有武装的商船。按照海军制订的破交战术,4000吨级攻击潜艇将与20000吨级的攻击潜艇联合作战,组成专门的破交编队,前者专门负责对付敌人的船队与护航舰艇,后者除了承担指挥与协调工作之外,还负责对付敌人的反潜潜艇。
不可否认,共和国海军也知道反潜的重要性。
客观的讲,最理想的反潜武器就是潜艇,而不是水面战舰与反潜飞机。问题是,潜艇是最为复杂的战舰,甚至算得上是最复杂的武器。要知道,潜艇是封闭系统,即在确定了尺寸数据之后,就只能在额定的尺寸与吨位下进行设计,而不能像其他武器那样,为了满足性能指标,可以适当放宽设计指标。更重要的是,潜艇的建造难度也是最大的。别的不说,能够制造潜艇用耐压壳体的国家只有6个,即共和国、美国、俄罗斯、德国、法国与英国,其他发达工业国都不具备这个能力。从作战使用的角度来看,潜艇执行破交任务的效率肯定超过了执行反潜任务的效率。换个角度来看,反潜任务的主要目的不是干掉敌人的潜艇,而是确保己方的舰船不遭到敌人潜艇偷袭。
在掩护运输船队的护航作战中,这一特点表现得更加突出。原因很简单,船队的任务是将货物送到目的地,而且现代化运输船只的航行速度都非常快,普遍在40节以上,有的甚至超过了60节,因此在航程为5500千米(这是共和国28条海上生命线是平均航程)航线上,船队的实际航行时间仅为50到75个小时,即3天左右。如此一来,护航舰队的任务就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确保船队不遭到潜艇伏击。众所周知,反潜作战是非常考验耐心的战斗,某些时候,反潜舰艇甚至会与潜艇周旋好几天,因此在干掉敌人潜艇之前,船队就到达目的地了。由此可见,在以保护运输船队为主要目的的情况下,反潜力量应该尽量吓阻敌人的潜艇,而不是与敌人的潜艇作战。如此一来,在海面上航行的反潜战舰、以及在空中飞行的反潜飞机肯定比潜艇更适合护航作战。考虑潜艇高速航行时会发出明显噪音,所以潜艇也不适合执行伴随式护航任务。
受此种种因素影响,共和国海军的第一批造舰清单中,也包括一种专业护航战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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