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天要下雨,我要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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婵红衣的肌肤本就相当滑嫩,耳垂更是她的敏感地。
被曹子矜檀口中哈出来的兰气这么一吹,一道酥酥麻麻的怪感,直接就如电流一般,从头到脚,席卷至全身。
那股子骨软肉酥,差点将宁凡的理智,悉数吞没殆尽。
宁凡像溺水之人一样大喘了一口气,一下就明白了做女人的不易:怪不得动了情的痞子,连刀都特码拿不稳!
是真特码拿不稳啊!
他赶忙向旁边挪动了一步,躲出了曹子矜的怀抱:
“子矜姐,放心吧,我有数的。”
“你…大庭广众的,你注意点,别太胡来。”
“你这丫头,跟我还害羞上了。”曹二小姐似乎特别喜欢看婵大小姐害羞、红脸的样子,不禁掩嘴轻笑起来。
宁凡暗骂一声“妖精”,却不敢再与其纠缠,忙将神色一正,朝对立面的男生们开口道:“给你们个机会。”
“三十秒。”
说着,他以骨伞为剑,划出一条线:“支持我的,站到线后面,之前种种,既往不咎,要继续追随叶天的…”
“可以无视我这句话!”
是转移话题,也是真办事:曹子矜不闹了,跟一众女生一起,玉臂环胸,饶有兴致地望着陷入抉择的男生们。
皇朝酒店出来的那几位,亦纷纷露出玩味的神情:他们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不急着动手,权当免费看了场…
好戏嘛。
“都他妈不许动!”现场只有叶天一人,气急败坏:
“谁特码敢动,老子现在就杀了他!都别忘了,陈爷还在呢,婵红衣她算个屁啊?你们追随她,不怕陈爷…”
“找你们麻烦?”
“不会真有人以为她一个学生,会是陈爷和三位杀手阁下的对手吧?她能不能活过今天,还是个未知数呢!”
“追随她就是得罪陈爷,其中利害,你们自己拎!”
一口一个陈爷叫着,叶天的腰杆子又挺直了。
有一说一。
叶天这小子吧,脑袋瓜子偶尔还是挺灵光的。
至少在自己积累的威信,不够用的时候,他晓得抬出皇朝酒店,来压人:不少男生在听到“刘爷”两个字后…
也都是下意识地朝身前的皇朝经理窥了一眼。
接着便默默地缩回了脚掌:
相较于小婵同学,他们还是更敬畏皇朝酒店:毕竟皇朝酒店统治了清平街那么久,名声在外,远不是婵红衣…
能相提并论的!
…
于是乎。
三十秒时间转瞬即逝。
真正站到白线后头的,只有三个男生:
他们都是刚刚那个,被炸成血雾男生的朋友…真心让宁凡的杀人不眨眼,给搞怕了,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这会儿别说是皇朝经理了。
就算叶怀民来了,他们也不敢忤逆宁凡!
“啧,那么多男生,只有三个聪明人呢。”
见状。
宁凡不喜也不恼,只是笑吟吟地环顾着一动不动的叶天等人:“我给过你们机会了,真遗憾,你们没有珍惜。”
“那么,借雨一帘,借雷一许,送君…一死!”
“叮铃!”、“哗啦!”、轰隆!”。
红裙少女娇音落。
骨伞上的杏花铃,摇晃作响,雨势渐大,电闪雷鸣。
此乃…杀生之兆。
铃音如魔,声声催魂:无名的恐惧感,弥漫在那些男生的心田,他们的心跳,开始跟着杏花铃的节奏跳动。
快、很快、越来越快…
“咚”、“咚咚”、“咚咚咚!”。
就在即将到达临界点时。
“等等!”
突然,皇朝经理叫了一声,杏花铃戛然而止,男生们的频率也顷刻回归正常:“给我个面子,放他们一马。”
当然不是他善心大发:接了叶怀民的令,他是得将这些男生变成丧尸的,否则任务完不成,被丧尸咬的…
那就是他了!
如果他们被宁凡给炸没了…那丧尸咬谁去?
咬血块吗?
再把血块拼起来?
你仿佛在逗我!
“原来是想为他们求情…”
宁凡似笑非笑地问道:“你觉得,你够这个资格吗?”
“不够吗?经理反问道:“你不杀他们,我可以考虑不杀你…婵小姐,请你再说一遍,我,够不够资格呢?”
“呵呵。”宁凡冷笑,开口,声音不算大,但刚好够所有人听清,既是在回应皇朝经理,也是在告诫其他人:
“天要下雨,你拦不住,我要杀人…你,也拦不住!”
“轰!”
刹那间。
铺天盖地的魔气,如决堤江河一般,涌出婵红衣的身体,淹没了这片天地:
所过之处,草木枯萎,百花凋零,鸟雀俱寂,鱼虫腐朽,乾坤,几近颠倒。
站在魔气中。
被魔威笼罩的众人感受到了无边无际的绝望:那是源于意识最深处的恐惧。
从它被勾起的那一刻,任何外力,都无法将其抹去…
人间,得见炼狱!
…
后世史记。
2088年,8月8号,末世爆发的第二个月。
这一日。
不可一世的皇朝经理,被吓尿了,皇朝杀手落荒而逃。
这一日。
未来的武神司空坠月,见识到了比尸潮更可怕的画面。
这一日。
曹子矜及一百零八名女大学生,如观神临,满面狂热。
也在这一日。
连同叶天在内的数百男生,尽皆爆体而亡,白骨露野。
清平大学内血流成河,尸横遍地,被其他异能者封为…
清平街禁区!
正如宁凡所言:天要下雨,我要杀人,皆…无人能阻!
…
七情:喜、怒、哀、惧、爱、恶、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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