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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五年,洛小园再次踏上五兽国故土,这次他是为了祭拜父亲洛百味而来,他既不想惊动木铜王子,也不想打扰从小一起长大的那些发小,只想安安静静的来,安安静静的走,见上这迟来五年的最后一面。
他知道木铜王子并非有意打死父亲,但是父亲毕竟是死在他的一声令之下,更何况五兽国是荒野重的盟友之一,对洛小园来说,木铜王子只能是他命中注定的对手,殊死一战终难避免。
再过一天的路程,洛小园与凉风便将来到黑水森林,那是五兽国王城的后山,只要穿过那片森林,便将再度回到自己的故乡。
这次回乡,洛小园并没有上次的兴奋与期待,因为那里已经没有让他望眼欲穿的家人,他甚至不知道此时洛百味被葬于何处,他只知道自己不再是这里的离乡游子。
这回他来此叩别洛百味的坟墓后,便将带着洛百味的遗物,永远离开这里,从此不再回到这个伤心地。
五兽国地处偏僻,黑水森林附近更是荒无人烟,洛小园与凉风只能随意找个地方,只求能够遮风避雨的占歇一宿。
好不容易,他们在这荒郊野外到一家客店,说是客店,其实连一间客房都没有,只有一间堆积着干草的柴房,供往来旅人勉强过夜所用。
此时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勉强将就一晚,否则接下来进入黑水森林,就连歇脚的地方都不可得。
“我说你这故乡怎么比东牙山还要偏僻?”凉风有意无意的调侃着。
“只要过了黑水森林就热闹了。王城里住了很多人,再过去的草原还有许多游牧民族,他们都是热情好客的朋友。
小时候经常跟爹爹随着他们去打猎,再过去的沙漠也有许多部落,虽然比不上草原的部落多,但是都一样热情好客。”洛小园回想着。
“沙漠啊,这辈子只听说过,从没去过。沙漠是怎样的一个地方?放眼看去都是沙子吗?”凉风好奇地问着。
“我去过的沙漠也就是这附近的沙漠。听说沙漠有很多样貌,有的一眼望去都是沙子,有的是一眼望去都是岩石,当然也有一半沙子一半岩石,也会有长满青草的绿洲,还有高山冰雪。
但是那些地方我都没去过,你想想我离开五兽国那时不过十岁,一个小孩子哪去得了哪些地方。”洛小园回答着。
“说得也是。我们这回去五兽国,有机会进沙漠吗?”凉风问道。
“就算进了沙漠,我也不知道哪里能去?从小我只听说沙漠里有个奔火族,北境的人都称他们为沙漠雄鹰,而我们五兽国则是被称为草原雄鹰,双方并称为北境双雄。
但是我从未见过奔火族的人,也不知道身处沙漠何处,要是能跟他们交上朋友,应该也是不错的一件事。”洛小园遗憾的说道。
“不如我们这回顺道去找找这个沙漠雄鹰?”凉风孩子气的说着。
虽说凉风比起洛小园要大上五、六岁,但是凉风生性天真开朗,比起洛小园更像是个大孩子,这回灵蛇让凉风陪着洛小园回五兽国扫墓,凉风总是一路充满好奇。
“还是快点回去吧。你忘了下个月初云娘要拜堂过门,我们可不能不在啊,那可是云娘最重要的日子,要是赶不回去,当心她跟你急。”洛小园像个小老头般的提醒着。
“说的也是,云娘这些年就只惦着这件事,我们要是赶不回去,可有的让她收拾了。”凉风认真的说着。
“看你说的,云娘没那么可怕吧。这回我们顺便找些新鲜玩意带回去当做贺礼,总要让云娘开开心心的拜堂过门。”洛小园细心地说着。
“说到这个,云老板给了小月一盏灯笼,让小月想辄换钱去帮忙置办嫁妆,怎么她没交代你也帮忙买点东西回去吗?”凉风问着。
“云娘哪里是让小月拿灯笼去换钱置办嫁妆?云娘是变个法的考验小月如何挣钱,云娘既不缺钱更不缺嫁妆,她是要小月想办法在一个月内,用一盏灯笼变成五千金。”洛小园解释着。
“一盏灯笼变成五千金?”凉风不可思议的问着。
凉风自幼生活在东牙山,从小到大根本没什么机会花上钱,跟着乌赤金下山后,又是深入简出的低调生活,一样是简简朴朴的过着平凡日子,其后更是跟着灵蛇与洛小园隐居凤凰山,这辈子实在没什么机会碰上可以大把花钱的机会。
这会听到洛小园说出五千金这个数字,一时竟不知该怎么衡量这笔财富。他只知道一两金子可以换十两银子,一两银子可以换一千文钱,一个包子则是两文钱,这么一算,五千金买上的包子,不就能吃上一辈子?
“这种邪门功课也只有云老板才想得出来!一盏灯笼才多少钱,一个月就要小月变成五千金,这回有小月好看了,云老板一定是知道你没那能耐,所以懒得布置这种作业给你。”凉风继续说道。
洛小园听了凉风这番话,只能无奈的从怀里取出一只箭头递给凉风,摇头苦笑道:“这是我的功课,一样是一个月换五千金,只是我压根不知道这个箭头有什么名堂,只能先揣在怀里,见招拆招吧。”
凉风将那个箭头取来仔细端详,接着疑惑的问道:“这东西,能值五千金?这根本是破铜烂铁吧。”
洛小园怂了耸肩,无奈说道:“云娘给小月的那盏灯笼,听说还是个名家的遗世之作,多少还值点钱。
至于他给我的这只箭头,除了上头有几道淡淡的血痕,我还真看不出来它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淡淡的血痕?在哪?我瞧瞧。”凉风将那只箭头取来正着看,反着看,逆着光看,藏袖里看,那只箭头被他仔仔细细、反反复复的翻来翻去,就是看不到有洛小园提到的血痕。
洛小园接过手来,以手描着箭头上的血痕让凉风看。
“这不就是血痕嘛,还有三条呢!瞧你那眼神!”洛小园嫌弃的说着。
凉风顺着洛小园手指的地方再次确认,只是他怎么也看不到洛小园所说的那三道血痕。
这时客店里邻桌一个中年汉子走了过来,客气对洛小园说道:“这只箭头,可否借我看上一眼?”
洛小园见那男子满脸风霜,似是长途跋涉、久经烽火而来,同桌的其他人年纪略輕于这个男子,同样也都是一脸倦容,只是个个眼神清澈,虽然是一身尘土,却可见他们原本的落落英姿。
“这位大哥尽管取去看,这就一只破箭头,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洛小园将那箭头递到那个男子面前。
那男子对洛小园点头致意,伸手在身上衣服用力搓了几下,表示自己先将手擦个干净,以免弄脏了这个箭头。
那个男子接过箭头,如同凉风一样将那只箭头反反复复、仔仔细细的看过几遍,接着又请他的同伴一起过来观看,只见大家纷纷探头探脑,围着那只箭头紧盯不放,五个人同样是看不出任何名堂。
那男子恭敬地双手将那只箭头送还洛小园,接着说道:“在下大漠奔火族狼雄,这几位都是我的兄弟,能否请教这位小哥大名?”
凉风在一旁突然说道:“原来你们便是奔火族的好汉,幸会幸会,我是凉风,请多指教。”
凉风过去虽然随着乌赤金行走江湖多年,但是乌赤金身份特殊,加上武功平庸,那时多半都处于低调谨慎的紧绷状况。
现在陪洛小园行走江湖就不一样了,江湖上没人认识洛小园,也没人会想对他不利,尤其是洛小园身兼拾饥老人与灵蛇山主两家之长,武功早已出神入化。
凉风现在的作用不过是陪着洛小园做伴,根本不需要去保护他,所以凉风这回出来,是彻底的放飞自我。
狼雄对洛小园与凉风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小哥当真能在这只箭头看到三道血痕?”
洛小园深感困扰的说着:“难道你们也看不到吗?”
刚刚凉风翻来翻去都看不到那三道血痕,洛小园还以为是凉风逗着自己玩,哪知道这素昧平生的五位大哥也是如此,这可真让洛小园无言以对。
对他来说,那三道血痕就那么明明白白的搁在那箭头上,怎么这么多人居然都看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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