馋嘴小猫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437章 老丈人心目中的小清新美食,居然是——炒肝儿?!【求订阅】,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馋嘴小猫咪,笔趣阁免费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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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京城人做饭离不开的一种调味品,不管荤菜还是素菜,做的时候来上两勺,香味就会大不一样。

把干黄酱挤到碗里,加入一些黄酒,搅拌澥开。

用黄酒来澥干黄酱,能让酱的香味更浓。

澥开放在一边备用,把刚刚炸油饼的热油倒进油罐里,锅底稍稍留一点底油。

用漏勺从高压锅里捞几颗煮过肥肠的八角,等锅里的油烧热,把八角扔进去,炸出香味儿。

之所以用煮过的八角,而不是新鲜八角,是因为煮过的八角香味更柔和,没有新鲜八角那种浓烈的冲味。

这样做出来的炒肝儿喝着才过瘾,也更舒服。

趁着炸八角的时候,林旭拿了几个大蒜,拍扁后同样扔进了锅里。

等八角炸到黑褐色,大蒜变得金黄时,将澥开的干黄酱倒进去,把酱的香味炸一下,这样做出来的炒肝儿才够香。

过去那些炒肝店里都是这么炒一大盆酱,等开始做炒肝时舀一大勺丢进汤里,既快捷又方便。

不过自家吃的话,就不用那么多了,少来点就行。

干黄酱炒香,下入一大碗煮肥肠的原汤,再倒入一大碗口蘑汤,最后加清水,加到半锅为止。

口蘑汤和肥肠汤都不能少,但也不能放太多,否则口蘑的味道过于浓郁,会压住肥肠的香味和猪肝的鲜味。

趁着熬汤的时候,林旭将肥肠改刀切成滚刀块。

再把一直浸泡着的猪肝拿过来,先剔掉筋膜,再切成细长的柳叶片。

切好进行腌制,猪肝里放入一小勺食盐,一小勺胡椒粉,再来一把干淀粉,抓拌均匀后放在一边。

猪肝是一种非常容易熟的食材,所以不能放早了。

得等到快出锅时再放,那会儿猪肝的口感软嫩可口,鲜味十足。

要是煮老了,猪肝的会发干发苦,入口有种吃沙子的感觉。

锅里的汤要多熬一下,把干黄酱和口蘑汤香味完全熬出来,这会儿还有点时间,林旭用蒜臼子捣了一点蒜泥,又切了一点蒜末。

蒜是炒肝儿的灵魂,整个制作过程中要放三次以上的蒜。

第一次是炒干黄酱时放的整粒大蒜,第二遍是提味用的蒜泥,第三次是临出锅撒的蒜末。

为了让味道更好,有时候蒜米甚至要放两遍。

把蒜准备妥当,林旭又把绿豆淀粉用清水搅开。

做炒肝儿首选绿豆淀粉,因为这种淀粉做出来的糊糊口感最澜滑,不用勺子舀,顺着碗边一吸溜就能喝下去。

据说老京城人从不说吃炒肝儿,而是说喝炒肝儿。

吃的时候不用勺子,也不用筷子,就这么端着碗,顺着碗边一口一口的把碗里的炒肝儿吸溜干净。

淀粉准备妥当后,林旭用漏勺将锅里的熟蒜和八角捞出来,料渣打一下。

接着放入切好的熟肥肠。

肥肠下锅后要加入老抽调色,把炒肝儿红澜的颜色给调出来。

至于盐倒是不用放了,因为干黄酱本身就很咸,要是觉得咸味不够,放点生抽就行。

肥肠熬煮一会儿,重新煮到那种略微软烂的口感,舀一大勺调好的绿豆淀粉泼进锅里。

之所以用泼的形式,是为了让淀粉水散得更加均匀。

做炒肝儿勾芡也有讲究,一遍两遍肯定不行,得三遍以上,才能让锅里的汤把肥肠和猪肝托起来。

勾芡之后,用勺子在锅里搅动一下。

汤已经变得粘稠起来,搅起来有点面汤的感觉。

林旭将搡捣好的蒜泥倒进去,用勺子快速搅开,蒜香味儿立马升腾而起。

趁着这个功夫,把腌好的猪肝端过来,不直接往里倒,而是先从锅里舀一大勺汤倒进盛着猪肝的盆里。

用勺子稍稍搅拌一下,让猪肝稍稍变成粉红色,接着把猪肝带汤水全都倒进锅里,用勺子搅拌开。

等锅里的汤再次沸腾,再舀一勺淀粉水勾进去。

勾芡时一定要等到锅里的汤熬开,否则这些淀粉水会在锅里结成一个面疙瘩。

勾芡过后,撒入切好的蒜米。

这会儿入锅色泽不够,就再淋点老抽,如果色泽味道都没问题,那就再勾一遍芡,准备出锅。

猪肝下进锅里不能久煮,一定要尽快做好出锅,这样才能保持软嫩的口感。

三次勾芡,让锅里的汤变得浓稠,颜色红澜,不过鲜香味还是挺好闻的,林旭用勺子往碗里盛的时候,脑海中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京味小吃1,任务进度为7/10。”

照这样的进度,完成任务还是很轻松的。

林旭把炒肝儿盛出来,用托盘端着往餐厅送,发现陈燕和任杰也来了,这会儿小两口正吃着刚炸出来的糖油饼。

“妹夫这炒肝儿做得不错,闻着挺香的。”

任杰咽了下口水说道

“现在京城想喝到正经的炒肝儿真不容易,肥肠都切得跟指甲盖一样,碎得找不到,猪肝也少得可怜,全靠淀粉撑着了。”

沈国富点点头

“对,想找到一家好喝的炒肝儿不容易,所以今天就在家做了,就小旭这厨艺,对那些小吃店绝对是降维打击。”

林旭笑着说道

“那也未必,毕竟有些炒肝儿店都开上百年了。”

沈国富端着一碗,顺着碗边吸溜一口,随即竖起了大拇指

“我女婿最大的问题就是太谦虚,这炒肝儿做得,别说那些上百年的店了,就是上千年也白搭……妈您赶紧尝尝,味儿可真好。”

林旭又去厨房盛了两碗,配上家里的小泡菜和小咸菜,就着糖油饼开吃。

喝一口炒肝儿,咬一口油饼。

虽然刚开始觉得挺重口味的,但真正吃下去就会发现,这么吃确实挺不错的,炒肝蒜香味十足,除了香就是鲜,想象中的异味全都没有。

而且因为是绿豆淀粉勾芡的原故,喝起来顺滑无比,有种喝可吸果冻的感觉。

沈国富一边吃一边说道

“从小到大,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吃一次炒肝儿,不吃就浑身刺挠不自在,对我来说,吃炒肝儿已经成了一种情怀和习惯。”

沈佳悦啧了一声

“幸好在吃东西,要是单听你说,还以为你在怀念初恋呢。”

沈国富笑了笑

“别说,在我心中,炒肝儿一直都是小清新,人家说重口味啥的,我倒是没觉得……至于吃内脏,南方不也有猪杂粥嘛,算是另一种形式的炒肝儿。”

见老爸这么说,沈佳悦赶紧在老妈那里拱火

“原来炒肝儿在我爸心目中的地位这么高,都快赶上老妈了……韩主任,请问跟丑丑的炒肝儿并列是什么感受?”

哼哼,刚刚不给我拿糖油饼,那我拱一次火不过分吧?

韩淑珍剜了丈夫一眼,随即冲沈宝宝说道

“赶紧吃你的饭吧,这么好吃的炒肝儿还占不住你的嘴啊?”

看着这一家三口斗嘴的场面,任杰不由露出了羡慕的神情,父母都是老学究,从小到大自己可从不敢这么说话。

为了尽早完成任务。

林旭喝了口炒肝儿说道

“最近突然对京城的小吃感兴趣了,想做多几样试试,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吗?”

想吃的?

大家彼此对视一眼,挨个儿报出了想吃的美食。

“卤煮火烧!”

“烂蒜肥肠!”

“羊霜肠!”

“熏鱼儿!”

“豆汁儿!”

“……”

林旭???????

咋都是重口味的?

你们就不能来点小清新的甜品点心?

————————

说实话我挺喜欢吃卤煮的,不过去京城几次都没吃到炒肝儿,有点遗憾,下次再去高低得尝尝,看符不符合我的写的这种味道。本章5200字,求月票啊兄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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