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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以为,许国到底是制置使,掐着咱们的脖子,咱们还是见机些好,还是照和州各位的样子,将神武助军的馈送,主动上交了罢!
另一派针锋相对,说,神武诸军的馈送,不过是尽地主之谊,诚如斯言,朋友之间有通财之义——正常应酬往来嘛!迟些日子,待咱们缓过劲儿来了,也是要回礼的嘛!咱们既非贪污,亦非索贿,不晓得违了哪条军令?犯了哪条大宋律?
之前那一次,是神武诸军致送和州军、镇江军的,是单位给单位,部门给部门,还可以说是“没有这个规矩”,不得不上交,这一次,是给咱们个人的,囚攘的,坚决不再吐出来了!
这两派的人数,各占总数四分之一,其余的二分之一,犹豫不定,说:不着急就做决定罢?待制置司那边有进一步的动静了,再说罢?
但不论哪一派,都有一致的共识:自繁庶的镇江调到鸟不拉屎的楚州,已算倒霉,被迫跟了这样一个变态上司,那就叫倒了血霉了!
此时,许国之前的种种劣迹:索贿、受贿、吃空额、喝兵血、走私贩私、诬良为盗、勒索盘剥往来行商,以及最刺激的“逼污下属妻女”的特殊爱好,因为有心人的刻意宣传,在镇江兵这里,也不算秘密了。
有人就说,幸好俺们没带家眷过来,不然的话哼哼!
有人就破口大骂:老爷七尺昂藏,顶天立地,可不像和州那班小娘养的好欺负!贼斯鸟,他若敢打老爷老婆的主意,老爷给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和州那班”是不是“小娘养的好欺负”,倒也难说。
之前,许国不是下帖子给吴浩,邀吴、杨伉俪“同游蓼儿洼”吗?就在前一天夜里,许制帅的座舰,突然起火,而且,火势极猛,无可扑救,不过半个时辰,就烧剩半副龙骨了。
这场火,诡异的很。
其一,人为纵火无疑;其二,据行家私底下说,很可能用上了“猛火油”。
彼时,猛火油只有军事用途,普通人无从接触,因此,就有人说,这把火,是某个不满被迫上交财物的和州将校放的。
这个说法,制置司似乎是认同的。
过了两天,一个叫做李兆的准备将被下狱——那天,被许制帅“狗血淋头”的诸和州将校中,就有他老兄一位。
南宋初期的各屯驻大军(即岳飞等五大帅统帅的军队),一般都分成若干军,军一级的统兵官有统制、统领;各军又分成若干将,将一级的统兵官有正将、副将和准备将,“准备将”的地位,大致相当于禁军的副都头。
李兆被打的皮开肉绽,但死活不承认火是自己放的,“整个和州,都没有猛火油,我又哪里去寻猛火油?”
我管你哪里去寻猛火油?许国大喝,“人证物证俱在,还敢狡辩?再不认罪,推出去砍了!”
“物证”其实是没有的,“人证”虽有,却不能直接摆出来——告密的人有条件,绝不露头,若要他堂上对质,那就不能认账了,所以,必得强取口供,才能定罪。
和州诸将校求情,许国板起脸不许,一来一往,话说僵了,许国猛力击案,“将那贼李兆枭首!传示诸军!”
和州兵的统领叫做张德宏,也急了,大声说道,“大帅若无罪而杀将校,士兵鼓噪,乃至有不忍言之事,卑职不能负其责!”
许国要杀李兆,其实也是虚张声势,李兆的位份虽然不高,但到底是“将校”,不是“节级”(禁军的都、屯驻大军的将一级副长官以上称“将校”,为军官;以下为军吏,称“节级”),不是战时,既无确凿的证据,也没有扎实的口供,即便封疆大吏,也不能擅杀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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