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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的惨嚎惊叫声,顿时将晕乎乎的林书航惊醒过来,顺手拿起帐篷里唯一的武器,拉开帐篷一步冲了出去。

只见这原本就不大的部族,此时已经是乱成了一团。

马贼应该是从东面过来的,最东侧的那一块儿,已经有不少帐篷燃烧了起来,许多牧民都惊恐的在朝着这边疯跑,但却很快就被骑着快马的马贼追上,毫不犹豫的手起刀落。

部族中的青壮本就不多,被杀这些人大多也都是妇女、孩子和老人,跑不快也反抗不了,要么人头落地,有的甚至被快刀加马速的冲击力直接拦腰斩断,剩下的上半截身体还能哭喊着在地上爬出一两米,在草地上拖出长长的血痕,惨绝人寰。

林书航也算是在始皇陵里见过死人堆的了,比这死的人多得多。

但相比起上一次,此时这些刚才还在他面前一张张笑脸的牧民们,那四起的哀嚎声和惨状,显然却更加让林书航感觉触目惊心。

“呜噜噜噜!”

伴随着马贼们的狂笑声、驰马声和喊杀声,粗略估计,至少是有三四十个马贼的规模。

呼弥尔也跟着他跑出帐篷,她下意识的拉着林书航的胳膊,原本娇艳欲滴的小脸此时已经变得惨白。

“喀纳斯的胡狼!”她对牧民们喊的这个名字显然极为恐惧。

从此处草场去东南不足两百里便是喀纳斯河流域,包括南部的喀纳斯湖,周围水草丰盛,是许多牧民部族的天然草场。

牧民们靠水吃饭,马贼们显然也是如此,就像狮子也会在河边蹲守牛羊一样,而喀纳斯的胡狼就是这其中最有名、势力也最大的一支。

但说实话,往日里的部族遇到马贼,马贼们是不会直接动手杀人烧帐篷的。

杀鸡取卵的道理他们也懂,一顿吃饱和细水长流的差别他们分得很清楚,因此更多时候都是威胁牧民们上缴牛羊和储备,只有在遇到强烈的反抗时才会动手。

就算是初次光顾、为了杀人立威,也不过是先随便宰上两三个倒霉蛋,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直接大开杀戒,否则激起牧民的反抗,除了把长久生意做成一单以外,还有可能对马贼自己造成损伤。

“住手!住手!”

呼弥狼台的帐篷就在林书航前方不远处。

老人的反应显然比醉酒的林书航更快,早已从帐篷里冲了出来,他手里此时抓着一根代表着族长权力的狼头杖,朝着冲在最前方的马贼快步迎了上去,双手乱挥、急切的大声呼喊道“勇士、勇士、高贵的勇士!要多少岁贡我们都给,都好商量,别杀人!”

冲在最前面那马贼来得甚快,快马疾驰间,只三五秒已冲到呼弥狼台前方,可却浑然没有半点想要停下的想法。

林书航一眼就看出了这马贼的打算,一边往呼弥狼台那边跑,一边大喊道“别过去!”

可终究隔得太远,还是迟了太多。

快马直接冲撞到了老人的身上,强劲的冲击力将他宛若一个破布袋一样撞飞了起来,从空中飞出去起码米,跌在地上时还顺着惯性滑出去了两三米,瞬间就没了动静和声息。

身后的呼弥尔惊恐的捂住了嘴,霎时间泪如泉涌,撕心裂肺的喊道“阿公!”

那马贼本是朝另一边的人群冲去的,可听到少女的叫声,朝这边多看了一眼。

呼弥尔本就长得很漂亮,即便是以林书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也不觉得丑,放在这两千多年前的草原上,那就更是美若天仙了,加上此时的盛装打扮,更是显得宛若这草原的公主一般。

那马贼的眼前一亮,两眼放光,哈哈大笑着勒住马鬃,调转方向朝着呼弥尔的位置飞冲过来。

快马神速,这数十米的距离不过只需要短短几秒,可他才冲了一半,却已看到一个满脸冷漠的男人悄无声息的站在了他前进的路线上。

这男人看起来很瘦弱,脸上甚至都没胡须,白白嫩嫩就跟个娘们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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