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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要是示警,以及搜寻猎物撵山用的。

“人到齐了,就都把裤腿子缠一下吧,咱们准备出发了。”

王立献抽完一根烟,就让大伙在腿脚上缠带子,进山后能防止毒虫钻进去。

缠好带子,绑好腿,一伙人向北出发,要从陈凌家地那边进山。

一个个身上背着布包,挂着大大小小的袋子,也是装的药和一些常用物件。

路过打麦场,再向北,西北角的村口就是碾子口。

以前的碾子杠不在了,那时候村边边的田地,现在都盖成了房子。

但狼叼岩没什么变化,就在面前这座山最高的山头,这次也要经过。

“富贵你瞧,素素还是出来送你了。”

走了一段路,陈大志笑着拍了拍陈凌肩膀,让他回头看。

陈凌转身看去,就看到王素素正带着妹妹站在村口,两人在向这边张望着。

以前陈凌去山上只是玩耍。

这次是要到乌云山深处,很危险。

平日里村民们活动范围只是在外围,要想获得更多的猎物,就只有深入。

其中野猪、野狼很常见,豹子也有,毒蛇、毒虫、旱蚂蟥之类的更是防不胜防……深山老林的危险很多,还有许多叫不上来名字的东西,也很要命。

临行前,王素素不愿意说不吉利的话,但心里哪能不担心呢。

她就只好等队伍走远之后才过来看上一眼。

陈凌似乎都能看到自家小媳妇那双藏着许多种情绪的大眼睛,笑着向她挥挥手,高声喊了句快回去吧,便叫上跟着他汪汪大叫两只狗,转身越过一道陡坡而去。

众人紧随其后,自然免不了一番调侃打趣。

“富贵,过了狼叼岩后,让小金带着狗群撵山去吧,小金跑得快。”

走上山道后,王立献提议道。

他这倒是阴差阳错的蒙对了。

小金确实是有这本事的,它能当狗中女王。

王立献这样说,也是打狼的那天晚上,跟村民们一块,都见识到了小金那惊人的速度。

跑起来真跟风似的,腿都看不到影子,狼见了也要认怂。

“行啊,那这个大任就落在我家小金头上了。”

陈凌摸了摸小金脑袋,嘱咐它待会撵山的事。

山林外围猎物少无所谓,翻过外面的山头,进了人迹罕至的山岭之中,就要从外到内放狗去逐步搜寻一遍。

有没有猎物,主要是以狗吠声来判断,当狗闻到猎物气味时就自然高声连续不断的狂吠,这就说明已有猎物出现,如果是狗小声叫,并且时吠时停的,说明尚没有猎物出现。

当发现猎物动静时,搜山的人便一个与一个发信号,就是大声呼喊猎物现在已出山,现在已到某某位置,请各位注意等。

然后包抄过去,举枪来打。

“哈哈,富贵叔你还跟狗废啥话,它再聪明,还听得懂人话不成?”

国兴家的小子陈玉彬笑道。

结果说完就被陈大志训了:“老狗通人性,老狗通人性,这话都没听说过吗?你达刚当电工那年,被电倒在树底下,你问问是谁去叫的人?不就是俺家的狗嘛。”

“那时候你二奶奶还活着,家里的狗养得壮实得很,毛都油光水滑的,狗知感恩啊,懂事着哩。”

陈玉彬听了两眼发蒙:“啊?还有这事儿?咋没听俺达讲过。”

“不跟你讲,是国兴哥当年被人敲了闷棍,才叫电倒的。跟你们说了,怕你们记仇。”

“谁啊,哪个王八犊子敲俺达闷棍,大志叔你告诉俺,俺肯定不记仇。”

“那人早死了,坟头草都老高了,跟你说也没用。”

“……”

他们两个说着。

王立献却跟陈凌道:“这都上山了,你还咋让黑娃驮这么些东西,狗腰软,能跑不能驮,这样搞在山上走不远,就会把狗累坏的。”

“没事,黑娃比牛犊子还壮哩,浑身腱子肉,驮点东西不碍事。”

陈凌嘴上虽这样说。

但还是转身踢了身旁的黑娃一脚,道:“行了,既然献哥说了,就不让你驮了,你头前带路去吧,待会好好表现,别再让小金比下去了。”

便把包裹取下来,背在自己身上。

黑娃依旧没心没肺,吐着舌头憨憨的看他一眼,然后扑棱棱的用力甩了甩毛发,冲到前方跟小金还有一群土狗耍闹去了。

今天阳光依旧好,凉风轻缓的吹着,望着一棵棵野树上沉甸甸的果实,红彤彤,黄澄澄,成熟的野果散发浓郁的果香气,众人身心都舒畅起来。

不过在踏入山林之后,路途就变得艰辛了。

村民们上山采药、打野味开出来的小道,只要小半个月没人走过,杂草和藤蔓就会遮挡的严严实实,就好像这些小道从来没出现似的。

走在前面的陈玉彬、陈广彬几个兄弟,拿着砍柴刀,一阵披荆斩棘,在头前开路。

这活儿看着挺过瘾,实则累人得很。

杂草略好些,相互缠绕的藤蔓、灌木就不那么好对付了。

几个小年轻的体力消耗很大,陈玉强还比较胖,不适合干这个活,不时的就要换上陈泽几兄弟上前,轮流开道。

一个多小时过去,从狼叼岩所在的这座山头翻了过去。

王立献再次提醒一句:“背阴了,注意脚下。”

说的是脚下的毒蛇和毒虫,在山的背阴面居多。

这里平时来的人更少,道路更加难走了。

藤条也更粗,灌木荆棘杂乱不堪。

小年轻们都累得气喘吁吁,甩着胳膊,野藤粗韧,砍起来震得手臂发酸发麻。

陈凌见此抽出砍柴刀上前:“换我来吧,你们歇会儿。”

把他们都换了下来。

众人退开,陈凌便提了砍柴刀,挥舞起来。

“咔嚓”、“咔嚓”的响声不断。

野藤、灌木应声而断,雪白的柴刀,印在略显幽暗的林子里,显得格外耀眼。

队伍果然快了不少。

等到了一处山谷的时候。

陈凌身边的两只狗突然竖起耳朵,就要冲出去,被陈凌一下子拦住了。

“咋了富贵?”

王立献眼神凝重起来。

身后的众人也纷纷警惕的举起猎枪。

陈凌伸出手指放在嘴边,轻轻嘘了一声。

然后指了指前方。

众人顺着垫脚望去,前方视野开阔许多,不远处有一条山涧,水声潺潺,周遭翠竹俨然,林木森森,水中站着一只只白色的大鸟,长脚尖喙,梳理着毫无杂色的羽毛。

是群白鹤,有七八只左右,是个小型的鹤群。

这时,鹤群在山涧戏水,却有只奇怪的白鹤,高昂着修长的脖子,挺着胸膛,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像在警惕地放哨。

众人屏息凝神,不敢惊动它们。

但土狗却有些按捺不住,低声呜咽着,围在黑娃、小金身旁,尾巴不安分的摇动着,老想冲过去。

那只机敏的白鹤很快发现了这边的动静,于是它高声叫了声,拍了拍翅膀,双腿一并,伸颈昂首向长空飞去。

随之,在空中又发出一声声清亮的长鸣。

也许是听到了同伴的示警,其它的白鹤也纷纷伸长了脖子,扇动翼翅向长空飞去。

“是鹤飞回来了啊。”

陈大志扬着枯瘦的脸,望着远处天空直叹。

鹤又来了,秋也到了,这一年马上就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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