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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州镇国军节度使署衙中,这可能是后晋朝廷中,目前最没有威严的节帅署衙了。

还在节帅府中的,就是赵莹自己带来的书记,以及从族中招募的三四十个牙兵。

不过赵家历来是诗礼传家的小门,没有世代习武的传统名,因而从赵家以及附近乡邻中招募来的牙兵,战斗力实在有些一般。

所以,即便赵莹就是华州本地人,赵家所在的华阴县,就是华州治下的三县之一,但赵莹仍然调不动已经在本地盘根错节的两千多镇国军牙兵。

去岁冬季以来,华州先是遭受了水灾,然后又遭受了蝗灾。

秋收以前已经有近万户的居民沦为了灾民,差不多是一个县的人口,基本就没了活路。

好不容易挨到秋收,全华州的秋粮锐减一半以上,但朝廷的秋税不但没有免除,反而要求在一个半月内必须起运。

同时镇国军上下为了保证他们的家人亲属有足够粮食,干脆直接让牙兵伪装成盗贼四处劫掠,将原本的天灾,完完全全弄成了人祸。

其实,就镇国军那几千人和家人亲属,哪吃的完这么多粮食。

这明明是那些牙将们,准备将粮食劫掠来囤积,然后再高价卖出搜刮民财。

至于赵莹这个节帅,他能保住自己家人不被镇国军打劫,再弄点粮食,保住乡邻们的命,那就算是他最大的能力了。

所以,在看见满脸就是血泪和尘土的韩四郎时,赵莹只能仰天长叹一声,无比羞愧的对着韩四郎说道。

“某虽为一镇节帅,但手中并无多少兵卒,非不为,实是无能为力也!”

泪水从韩四郎眼眶中疾冲而下,滚到一半,就被干涸的血渍和灰尘,混合成了一道暗红色的泥水,他双手高举一本只完成了一半的稿纸对赵莹说道。

“三叔曾说,若是赵节帅也不能救遇仙镇,就请节帅收下此文稿。

此乃三叔殚精竭虑编写出来的农学之书,节帅若是有心,他日让此残稿重见天日,也不枉相交一场。”

赵莹听闻此言,也是泪流满面,作为一个文人,这就是最无奈的时刻。

他伸出手,正要去接这叠文稿,却不防身边突然伸出一只大手,直接就把文稿给抓了过去。

韩四郎抬起头一看,一把抓走文稿的,是一个高鼻深目的粟特人。

这个粟特人,长相极为普通,属于那种丢尽人群中你都不会多看他一眼的那种。

以至于韩四郎刚刚进门的时候,完全就无视了这个粟特人的存在。

现在被抓走了手稿,韩四郎才发现,这个粟特人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质。

他盯着你看久了,你就忍不住心里觉得一阵发凉。

而在这个粟特人身后,一共有六个神态各异的壮汉。

他们共同的气质,就如同这个粟特人一样,平日里根本不引人注意,但仔细注意到之后,就会感觉到他们的不寻常。

也算是上过战场的韩四郎,还在他们身上闻到了一股让人感觉有些渗人,一股金铁特有的腥臊味。

这种腥臊味,最常出现在那些杀人如麻的牙兵身上,这些人,都是战场上的凶神。

“套种之法,嫁接之法,酿造之法,还能从藕、莲中取粉,嗯,有些地方,竟然与父王昔年所言不谋而合。

父王曾说,可以从稻米中取粉,甚至在大洋远处,有几味食物,取粉之后,更是量大味美。”

张烈成看着泪眼花花的韩四郎咧嘴一笑,毫不客气的把手稿收到了怀中。

他刚才就是被农学两个字吸引,才过来抢手稿的,因为他知道张昭在乎这个。

“遇仙镇此去有多少里路?”张烈成轻声问道。

“五十余里,不惜马力一个时辰多点就能赶到。”韩四郎的眼睛中射出了希望的光芒。

“那你们家就有救了!某家正好可以耽搁几个时辰。”张烈成说完,对着赵莹拱手一礼。

“话已传到,不日原州刘大使就会遣人过来接洽,天王以吏部侍郎一职,恭候赵节帅。”

说完,也不等赵莹回答,张烈成把手一挥,身后六个护卫,架着韩四郎就出了署衙大门。

韩四郎这时候才看见,署衙旁边的巷子中,还有二三十同样装束的汉子。

他们一人有两匹马,一匹马驼人,另一匹马的马背上,捆着铁甲和硬弓。

“特别行动,给这位韩四郎匀一匹马出来!”

张烈成手一挥,一匹高大的折耳马就被牵到了韩四郎的面前。

韩四郎看着这匹肩高只比他矮了一点点的高大马儿,激动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跟这匹马比起来,他刚骑着过来报信的马儿,与之比起来,就像是一匹矮小的驴子般。

“高头大马,铁甲硬弓,你也很喜欢是吧?”张烈成一把擒住韩四郎的手,随后提起来一看。

果然,虎口处有厚厚的茧子,手指上也有经常戴扳指留下的印记。

“还是个厮杀汉出身,放心,只要你们韩家那位族长真有他书稿中的那些能力,这些东西,天王那里,可从来都不缺,只要有本事。”

“天王?”韩四郎愣了一下,“你们是张天王的兵?”

“你以为除了我们,还有谁会为了半本农学书去救人的?”

张烈成毫不掩饰他的自豪,韩四郎也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

遇仙镇,韩家的丁壮躺了一地,镇中百姓哭声震天,他们被如同赶羊一样,一个个驱赶到了镇子中心。

丁壮与真正的牙兵区别就是这么大,总共五十多个牙兵,轻松就打下了这个一共有两百多丁壮的镇子。

那四面的土墙,压根就没起到多大的作用。

说这些人是耀州贼,其实是没说错的,因为他们不是华州的镇国军士兵,而是北边的耀州顺义军牙兵。

本乡本土的,怎么好意思这么干呢?兵爷们也还是需要一点点名声的。

于是华州镇国军的兵将,就装成贼寇去耀州到处劫掠,耀州的顺义军则来华州‘扫荡’。

而且双方还很默契的,不去碰各级家人亲属所在的地方。

这次来的这伙贼寇,就是顺义军周都虞侯麾下的牙兵。

周都虞侯早就听说过遇仙镇的富庶,虽然这次损失了一个弟兄,但收获可不少。

一百多基本能吃饱的丁壮,力气应该是不缺的,正好可以把他们搜刮的粮食和金银运回去。

至于女人,虽然乱世多一张嘴就多一份消耗,但周都虞侯也没打算养他们多久,就吃个几日的粮,也无所谓。

不过,这些上了岁数的和小孩子,就没必要留着了,这对他们来说,基本没有用处。

不用吩咐,这种事做惯了的兵丁们,自然知道该怎么做。

他们很熟练的将人群分开,壮男健妇是一边,老弱幼童分一边。

“苍天啊!为何要将我等,生于此乱世啊!”

韩鄂本来还在希望这些人能都稍微良善一点,只劫掠粮食,不是把人掳走甚至杀光。

但一看他们开始讲镇民分开,立刻就感觉到了不妙,他们这是遇到了最穷凶极恶的贼寇,不但要劫掠,还要鸡犬不留。

“老贼奴,鬼叫个甚?怪就怪你们命不好,灾年还存有粮食,某家不来,也自有别人来!”

周都虞侯残忍的一笑,三角眼中射出了残忍的光芒。

不过他说他不来也有别人来,不过是个形容词,因为他们跟镇国军的将校们可说好了的,不会再有人来。

但话音刚落,镇外就传来了马蹄声,周都虞侯三下两下翻到土墙上看去。

只见远处飞奔过来了一花马,花马背上的男子蜷缩着,手中红色小旗,正在不断摇晃。

这是他派出去的哨骑,摇动的红旗说明,有大股敌人来袭。

还真有别人也看上了这遇仙镇?

不!不可能!周都虞侯很快摇了摇头,镇国军的李指挥使是个讲究人,不会干这种事情的。

随着花马背上的哨探越来越近,更加密集的马蹄声响起了。

大约三四十骑从远处飞驰了过来,而且速度非常快。

一看对面人也不多,周都虞侯心里安定了一点。

他大声吼叫着,留下几人将镇民看牢固,其余牙兵则赶紧上土墙北面御敌。

等到众人都上了土墙,花马背上的哨骑才跑到跟前。

与周都虞侯想象中,哨骑已经被射成了刺猬不同,哨探背上只插了一根长长的箭失,箭杆山还刻着一些什么字,不过他不认识。

“铁...铁甲,有铁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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