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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晓蕊家中休息一晚,或许是时间太晚的缘故,次日包括沈晓蕊在内,都一直睡到天色大亮,才肯起床。
沈晓蕊居住的村庄,比较偏僻,但是还不至于偏僻到平日里无人光顾的程度,村里开着两家小饭店,都是家常菜的那种。
中午邹夏就提议请大家到饭店里搓一顿,再说离开的事儿。
本来像这种情况,作为主人,是该沈晓蕊组局的,但是看到沈晓蕊皱着眉头,恨不能他们立马从眼前消失的表情,邹夏就知道,要是等沈晓蕊开口,不是问自己怎么还没走,就是对自己不管不问,一直等到天黑,也等不来她请的一顿饭。
或许就是因为相处的这段时间以来,他已经非常了解沈晓蕊的为人处世了,所以也不纠结这顿散伙饭,在小饭店里,简单的点了点家常菜,吃完就收拾行李,带着丁博和孟海盈上路了。
因为要轮流开车的原因,所以这顿饭谁都没有喝酒,自然也就结束的比较快了。
按照距离顺序,邹夏先把孟海盈送回了她住的小区里,在楼下嘱咐了她两句,让她遇见麻烦就来找自己,然后就是送丁博回到了他家。
而且是他老爹住的祖宅。
“都说了,你把我送到公寓就行。”
丁博心里没有那种近乡情怯的感情,只是联想到自己在苗疆的经历,觉得浑身的皮肉已经开始了隐隐作痛。
如果没有记错,当时他中虫蛊的时候,邹夏还给老头子拍了自己的床照。
那么没出息的一幕,只要老头子还提的动刀,这顿皮肉之苦,自己应该是逃不掉的。
“我呢,是从你老爹眼皮子底下把你接走的,所以自然也要把你送回你老爹眼前,让他瞧瞧,他的宝贝儿子,虽然过程中受了点苦,但是这浑身上下可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少”
邹夏倒是没有什么看丁博出糗的心思,只是因为知道老丁家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平时确实打骂都比较凶,但是骨子里还是很重视的,所以出于情理,把他送到他老爹面前,是应该的。
而且他还得想办法把曲寐接回庄园。
所以稍微有点赶时间。
“是吗?”
丁博满脸怀疑的看了邹夏一眼,他总觉得自己就这么回去,肯定会被老头子教训,而这正是邹夏乐意看见的画面。
“我时间有限,才没时间管你们家怎么教育小孩的。”
邹夏仿佛知道丁博心里在想些什么,不由得撇了撇嘴。
把丁博送到他家祖宅门口,连丁爸丁妈的面都没见着,立马就驾车离开了那里。
曲寐只要一心想把自己藏起来,不想让别人找到,那基本不管谁上,都查不到她的位置。
就连邹夏在内,很多时候,用寻常的方式,都找不到她躲在哪里。
起初的那几年,其实还能找到,但是时间长了,邹夏找她几次,她就摸到了邹夏找人的基本要领,然后每次都把痕迹清理的非常干净,基本让人摸不清她的位置。
因为摸不着曲寐的位置,所以邹夏也没有急着漫无目的的去找,而是回了趟庄园,简单洗漱了一下,换了身衣服,把自己整理好,然后重新驾车开往市区。
其实不管是找人还是找鬼,邹夏都不能说不擅长,但是认识的人多了,他就会习惯性的变懒,很多能自己办成的事儿,只要稍麻烦一些,他就想找朋友处理。
一方面是很多朋友的技能都是从他这里学走的,所以他这么做并不会欠谁人情。
另一方面是邹夏更习惯给这些朋友善后收拾烂摊子,负责他们处理不好的,所以那些难不倒他们的,邹夏都会交给他们处理,自己极少插手。
这次他找的是城区里,金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的客座教授,而且是最年轻的,目前年纪刚三十多,比起无所事事的丁博,并没大几岁。
但是不管是职称还是性格还是外表,看上去都很明显,要比丁博靠谱的多。
是属于遇见了事儿能往前顶着抗事儿的类型。
但邹夏跟他其实算不上很熟,跟他熟的,是这位教授的舅舅,但是他的编程启蒙却是邹夏和曲寐,所以在邹夏面前,偶尔也能说得上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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