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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以浣溪沙为词牌名的词为秦观所写,大致上道出的是春日之忧愁,后人注释的是以春梦之无凭与愁绪之无际,却透过窗户摄景着笔于远处的飞花细雨,越发感生出一种飘缈朦胧、不即不离之美。亦景亦情而柔婉曲折,愁从中来。
她不懂这些意思,却知晓她家小姐很忧愁便是。
沈南雁是她见过世间最美好的女子,才气横溢,容颜过盛,家世显赫,再加上她清冷孤傲的性子本该是时间最潇洒的女子,却不料却也愁上心头。
“今日淋了雨,晚间回去在让红樱给你备碗姜汤喝下,明早头才会不疼得那么厉害。”沈母盛了一碗红豆薏米粥递给她沈南雁,温和地嘱咐道。
“好。”沈南雁接过粥来慢慢喝着。
桌内摆着的膳食种类不多却都精致,荤素咸淡搭配适当,汤只有一碗酸笋鸡皮汤,粥有奶子糖粳米粥与碧粳粥,还有鹅掌鸭信,玫瑰卤子,木樨清露。
沈府的厨子又是专门花重金从西域聘请来的,厨艺自是没话说,不但味道极佳,卖相也不错。
沈府作为百年的书香世家,根基稳固,积累的财富已经不能用‘两’‘金’形容,其衣食住行自然是各处精致富贵,吃食自然也是荤素搭配,讲求细致而不是种类。与许多新晋的权贵相差甚远。
新晋贵族以前出身都不高,大多都是这代富裕或者上一代扶摇直上,饮食习惯尚还未改变过来,来不及培养大气典雅的审美,饮食穿戴喜好奢华之物,吃饭也以大鱼大肉,油脂满溢为好,穿戴以金银首饰大红大紫为美,认为如此方能展现富贵与繁华。
实则不然,油脂满溢则会在体内堆积,易造成皮肤油腻暗黄。金银首饰过多太过繁琐俗气,与京城倡导的清丽不符。服饰打扮大多以舒适大气为主,颜色不宜太多鲜艳,未免显得庸俗。
沈氏尚存已有百年的历史,算是百年世家。虽是从武,却也算是书香门第,祖上读书入仕的人不少,大多不及从武的人有作为,因此沈氏逐渐被世人所知大多都是因为习武世家。其实不然,沈氏的文化底蕴,书香之气还算是浓厚。
这类大家族对子女的审美情趣,品行爱好,才艺的培养更是尽心尽力,上次谈及的骑马射箭算是冰山一角,到了沈谨他们这一辈算是没落,沈家上上一辈培养的女子放在如今来说做个皇妃算是绰绰有余。
见沈南雁在那里小口小口喝着粥,沈父朝沈母使了个眼色。
沈母知晓到沈父的意思,略想了一下,开口问道:“雁雁啊,我听说方才回来是慕公子身边的谢随送你回来的?”
一早就听到人传消息来,说小姐刚开始是和程穆一同进的城,后面就是和慕昭一同站在进城街头处说话,然后就是谢随送她到府门口。
沈父一早就大致猜到了沈南雁的痴心,今日听见来人传消息回来,唬了一跳,旁人不知也就罢了,他们怎么会不知道沈南雁对慕昭的心意,定是发生了什么,如今慕昭没有送她回来。
听见沈母嘴里说出他的名字,沈南雁恍若隔世,虽然只是短短几个时辰不见,不去可以想起,他仿佛已经淡出了她的生命:“嗯……”
见女儿头也没抬,情绪没有一丝波动,沈父与沈母接连松了一口气。
俗话说悲哀莫过于心死,真正到了伤心之际往往都是不露声色,情绪没有丝毫起伏。
倒不是说沈父沈母他们不关心沈南雁,而是因为她从小到大几乎没什么重大的情绪变化,悲伤之事也是甚少发生。如今见沈南雁没什么反应,以为她还尚好。
“雁雁,若是你真喜欢慕昭那小子,爹去帮你把慕昭带到你面前,帮你们增加相处的机会。”沈南雁如今看似毫不在意,实则内心疼的要死,偏偏沈父还要再这里频频提及慕昭,往她心上捅刀子。
沈父这话其实已经说得极其委婉,他行军打仗多年,为人不拘小节,爽朗真诚,若是以往早就把慕昭捆绑到他女儿面前,因为沈南雁性子清冷,定不可能这样做的,只得说为他们制造相处机会。
“不用了,爹。”沈南雁自然也是知道沈父的好意,不忍心直接显出不耐来惹得爹娘寒心,只得温声拒绝。
她此刻极其希望要是沈谨在这里就好了,他性子开朗,能轻易调动气氛,岔开话题,如今留她一个人与沈父他们用膳,她却不知如何与他们相处。
她毫无感觉的咀嚼着食物,尚不知食之味,沈母怕她吃不饱还一个劲地往她碗里夹菜。
碗里的菜堆积得如小山般高,耳边听见沈父他们在她耳边念叨着不想听到的话,内心郁结,愈发吃不下。
“爹,娘,我吃饱了,先回屋子了。”时间过得极其漫长,她内心几度煎熬,算了算时辰发现已经过得够久之后才轻声开口,打断正准备说话的沈母。
沈母抬起头来,望了望沈南雁碗里还未用完的菜,在看她清冷的面上如往常一般无二,顿了顿,亲切嘱咐道:“那你早些回去吧,路上让丫鬟注意点,当心摔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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