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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你怎么看起来不是很喜欢的样子,你要是不喜欢,要不以后留给我做嫁妆吧!”

何湘云用布重新盖上,这才觉得眼睛好了点。

“想什么呢,看也看完了,赶紧练字去!”

罗扇哼了声,扭着走了,心想她自己攒钱自己买!

平时花一文钱她都舍不得,但买金子没什么舍不得的,毕竟金子也是钱!

能工巧匠做的金首饰,更是比金子还值钱。

“你到底喜不喜欢?”谢宴也问。

“喜欢啊,谁能不喜欢金子啊!”就是太晃眼了。

何湘云喜欢金子,但是不喜欢戴金子,收藏还是不错的。

而且在这里穿金戴银,样式简单的还好一点,这么华丽,生怕不再进一次小偷吗?

只是……

“我怎么觉得这像是给新娘子戴的头冠?”

“不是,就是普通头冠啊,不过是在特别正式的场合用的。”皇室嫁娶,用的首饰比这还要华丽。

成亲难道不就是很正式的场合吗?

“这些东西肯定都要超过二百两了,真的送我?”

“不送你难不成还送我?”他用得上吗?

瞧着谢宴一副这只是些平平无奇的首饰的样子,何湘云不禁感叹,人比人气死人。

自己赚的钱就够多了,可跟人家神秘的世家大族比起来,还是一文不值。

所以,还要努力赚钱呀!

人牙子终于来串串香店里找何湘云了。

“何娘子,之前你让我留意的书童有眉目了,何娘子什么时候有用,跟我去牙行看看?”

跟谢宴说了声,让他帮忙盯着点铺子,何湘云去了牙行,见到人牙子说的两个能做书童的孩子。

“左边这个叫方明,今年十岁,就是咱们县城的,爹娘得病都死了,家里亲戚没人愿意抚养他,就把他发卖了。

右边这个我们从水里救上来的,脑袋身上都有伤,不记得自己叫什么也不知道多大,而且还识字,看样子也有岁了。”

两个孩子,方明皮肤黝黑,手上有茧子,一看就是干过粗活的农家孩子,眼睛不好意思的偷偷瞥她,神情中又带着点落寞。

另一个皮肤白净细嫩,样貌也不错,额头确实缠着纱布,手指上也有不少结了痂的小口子,但仍能看得出是双没干过粗活的手。

“你们识字吗?”

方明摇摇头,身份有疑的点点头。

何湘云买书童肯定不仅单单是做书童,罗锦堂去学堂的时候,书童是不能跟进去的,这时候可以在店里帮忙。

但是她又不想要个文盲书童,罗锦堂在书里没有好的学习环境,都能一路青云直上,更别说现在可以安心读书了。

所以现在是书童,以后就是罗锦堂身边最信任的人,若是大字不识、规矩散漫,也只能做个小小书童,以后再重新培养亲信。

“如果让你学认字,你愿意学吗?”何湘云问方明。

“我愿意,只是,我脑子笨,小时候也上过学堂,就是学不会。”方明憨憨的挠头。

这可怎么选?

何湘云不想要身份存疑的人,这种人在各大小说里,总会成为大麻烦、一个会引爆的雷。

可方明要是按照他说的那样,根本不适合做书童,字总要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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