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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商队随行的队伍中,练武的护卫占了大半,最近红袖国与云水国边境不太平,红袖国靠海,但割据一方,国法不争,从来没有主动出兵征伐他国。

而云水国重兵被牵制在西边,地处西南的南洱国,占据地利,因为方圆百里的争议地区一直出兵袭扰,两国之间似乎颇有默契,十余年来没有爆发大规模战争,但是数十人的小规模战役,从来没有间断过。

彩衣姑娘名叫齐璇,中年男子的长女。红袖国向来多风花雪月,以美景和美女闻名,中年男子膝下只有一子一女,在这个极为推崇一夫一妻的国家,女子地位甚高,读书打仗做官,甚至皇帝,但凡是能力所及的行业,皆有女子身影。

中年男子的发妻离世后,并未再娶,靠着“出口”红袖国众多特产,挣下一份家业,这次亲自护送云雾茶前往云水国,还是“彩衣”姑娘齐璇想去见见天池飘雪的奇景。

林卿焕一路跟着商队住,当然不能白吃白住,中年男子偶尔找林卿焕喝茶聊天,林卿焕也会就中年男子贸易的情况提出一些独到见解,或者跟着其他伙计做些装卸货物般的体力活。

一来二去,双方算是比较熟络,中年男子偶尔也会让林卿焕帮着“管教”一下只知道看言情小说的彩衣姑娘齐璇,可能是害怕宝贝女儿哪天也被满口花花的书生给骗了去。

齐璇除了礼貌性的招呼,从来就没理过林卿焕,林卿焕倒也乐得清闲,跟着混吃混喝一路到目的地就行。总比自己忍饥挨饿要好得多。

不过后来几天,齐璇似乎突然热情了起来,开始在休息时,有意无意地看着林卿焕似笑非笑,据说是她自己设计的一袭彩衣,换了五六件,款式全都一样,只是再不同区域的颜色不同而已,若是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队伍中就有人好奇这个,问林卿焕大小姐为啥这么多天不带换衣服的。

齐璇突如其来的自来熟,差点让中年男子都开始防范林卿焕,若不是林卿焕在他眼皮子底下,一路上表现的老老实实,没有丝毫越礼之举,又与中年男子平辈相称,估计林卿焕混吃混喝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后来才弄清楚真相,原来是大小姐随行带的小说有一本不见了,这让彩衣姑娘齐璇很难受,看到正精彩的部分,后面没了。

队伍中又只有林卿焕一个人“饱读诗书”,于是小姑娘便把目光放在林卿焕身上。

按照她的说法,这么“畅销”的小说,林卿焕这个“专业”读书人,肯定是看过的。

在得知林卿焕竟然没有看过时,刚才还求人讲故事略带撒娇意味的齐璇,一拍彩衣,话锋一转,指着林卿焕说道“这本书在红袖国流传甚广,你一个读书人竟然会没看过,你,老实交代,你知道我爹生平最敬重读书人,就去偷了这一身破衣裳,到我家来骗吃骗喝来了?”说完还不忘双手叉腰,用理直气壮的眼神瞪着林卿焕。

林卿焕还真有点心虚,落魄书生身份是假的,骗吃骗喝倒是真的。

“你跟着我家商队吃喝了半个月,加上中途住驿站的钱,你一共欠我家”齐璇说道一半,开始扳着手指头算起来,果然,片刻之后,她选择放弃“反正就是很多钱,你自己看着办吧,这么多钱,看你这样子肯定指望不了拿出白花花的银子来,你要给我家打工反正就是很久很久!”

林卿焕气笑道“哎呀,我忘了,看我肯定是看过的,就是刚才没想起来,哎呀,看的书太多了,有一点点忘记也是正常的嘛,大小姐别急,待我翻看一二,肯定就能想起来。”

“你最好快点想,耽误了本小姐看书,我就告诉我爹去,你就等着给我家打工吧!”说完钻进她的专用马车,拿了几本书,小心翼翼递给林卿焕,“可别弄坏了啊,这可是别人送我的珍藏。”

不摸不知道,这几本书当真称得上是珍藏,纸的质量相当不错,印刷也很精美,甚至附有许多精致插图,看起来价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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