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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哧,呼哧……
一群赤膊大汉奔跑在西京府前往京城的官道上。
累啊!
犹如老牛耕地,熟归熟,就是太累。
感觉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陆沉舟擦擦脸上的汗水,突然发现没了满脸的大胡子,其实也有个好处。
那就是方便擦汗,清理面部,保持干净。
这是一群侍卫营的将士。
他们现在进行地是一场长途拉练。
从西京府跑到京城,时间两天一夜。
嘤嘤嘤……
真的想哭啊!
就因为那帮狂士书生,来了一场奔跑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以及轰动,仿佛天下读书人都在瞩目此事。
于是乎……
燕云歌大手一会,“一百多里的路程,连读书人都能跑下来,侍卫营没理由跑不动吧。
可以考虑将这条路线划定为固定的拉练项目,让所有人都见识见识侍卫营的风采和本事。
拉练不一定非得进山,官道上奔跑也是一种宣传,不花钱的宣传,有时候比花钱的宣传效果还要好。”
得!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侍卫营还能不跑吗?
还废什么话,赶紧跑吧。
燕难一声令下,侍卫营立马动了起来。
分批次开始奔跑吧,好儿郎。
陆沉舟身为先锋营,自然是身先士卒,永远冲在最前面,打最硬的仗,喝最烈的酒。
他一边跑,一边怒骂,“吴局就是个王八蛋啊,他怎么想出这么损的办法,哄得那群书生一愣一愣,竟然真的听他话去长跑。”
胡二快步追上他,“我听人说,那群书生,一半多都没坚持到最后。好多人跑到一半,直接上了马车。”
“半途上马车,那都算弃赛。你说说看,那群书生比我们见识广,比我们有学问,比我们有想法,怎么就那么想不开竟然去跑步?一个个还傻乐傻乐。连着我们也跟着受累。”
“书生自然是为了求名。获得第一名,名字就会刻在石碑上,立在书院大门外,何等的荣耀。”
胡二这些年读了一些书,不再是当年那个半懂不懂的少年。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这些道理,他渐渐明白了。
读书,只要读得好,就能有名。
有了名,自然就有利。
只是……
能把书读好,获得众人认可,毕竟凤毛麟角。
如今,有一个不用读书好就能出名的办法,只需要从京城跑到西京府,谁不乐意?
谁不想尝试尝试?
万一成功呢?
岂不美哉!
就算失败了,也没关系啊。反正,最多损失两天时间而已。
时间嘛,大把。
损失得起!
不管读书人的想法如何,反正陆沉舟一肚子怨气。
读书人比试,和他们当兵的有什么关系?
哎呀呀,真真是牵连无辜啊!
集体奔跑,理所当然会吸引许许多多的人前来围观。
人嘛,就是喜欢凑热闹。
最近一年,京畿一地天天都有热闹看,但是没有今天这场热闹这么‘亲民’,如此有趣。
可以近距离对奔跑中的侍卫营将士评头论足,机会难得啊,还不快来。
看了不吃亏,看了不上当,还可以当做未来一年的谈资。
“那个胖子,身上肉真多。一跑起来,肉都跟着抖。”
“肉好白啊!”
“肯定天天吃肉,才能长得又白又胖。”
“要是咱家的猪也有这么能吃,这么能长,那就好了!”
一声声的议论,传入陆沉舟的耳中。
他有点迷惑。
他觉着好多人都在看他。
真不是他自恋,他真觉着大家的目光大部分都集中在他的身上。
他前后左右看看……
我累个大槽……
恍然大悟的感觉,太烧心了!
情愿依旧做个懵懂的壮汉。
他怒道“洒家这是壮,不是胖。眼睛瞎了吗,洒家这一身腱子肉,哪里来的又白又胖。竟然还将洒家同猪相提并论,欺人太甚。”
此番话一出口,结果……
人群哄然大笑。
官道两旁围观的小民,笑得前仰后合,乐不可支。
这绝对是今年份最令人开心的事情。
身为陆沉舟的袍泽,胡二感觉有点丢人。
他一边跑,一边小声提醒,“陆哥,快将衣衫穿上。”
陆沉舟眼一瞪,气势凌人,“穿上作甚?洒家一身腱子肉没什么不可见人的。这么热的天,又吃沙又吃土,出一身的汗,还不让洒家不穿衣衫?”
哼!
仿佛,胡二就是始乱终弃的绝世渣男。
胡二“……”
他觉着自己好冤枉。
都快他话多。
反正……
陆沉舟靠着一身腱子肉,理所当然成为这场奔跑秀的明星。
所过之处,所有人第一眼就会被他吸引。
他挺胸抬头,耳朵屏蔽掉那些将他比喻成猪的人,只听那些赞美夸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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