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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铁门,那种老旧显得怵目的红色,仔细辨认,却是因为几处锈迹斑驳的缘故,门是虚掩的,余罪闪身进时,做着手势,让伏在门左右的同伴留在外面策应。进去的时候,他微微的、贱贱地一笑,能让鼠标想起,哥几个结伙去糊弄新生赢俩小钱那表情。
几日的艰难反复,终于找到正主了,对于人已经离开江湖,而江湖仍有这么多传说的老贼黄三,即便就是苟永强、林小凤这些老反扒侦察员都有一种特别的激动成份。
“这个有用么?我怎么觉得有点不搭调。”苟永强副队长小声问着,他背后是林小凤,两人虽上下级,可严格地说,在女性不多的反扒里,她有着天生的优势,一翻白眼,不悦地道了句:“你问我,我问谁去?”
“我不是担心嘛,咱们反扒队十几年了就出了这么一号人物,别名声还没鹊起,先落个脸朝下摔地上,多打击孩子。”苟永强道,确实是关心,不是一般的关心。在他的经历中,从来也没想到过,一个小小的反扒工作,能做到这么风生水起,让全市同行侧目。
“就是啊,这用不了几年就是队长的料,比你强多了。”林小凤小声道,不无取笑苟永强的意思,这回,轮到强哥翻白眼了。
另一侧,骆家龙侧耳听着,小声问着鼠标道:“不会有危险吧?”
“有危险?”鼠标笑着道,话锋一转:“即便有也是对方有危险,真有危险,你觉得余儿会奔到头里。”
“他对付老弱病残以及妇女儿童,一般都身先士卒。”李二冬道。
这俩损友的奸诈嘴脸,实在让骆家龙无语了,不过他想了想也对,杞人忧天了,最奸诈的在里面呢,否则也不会有这么俩跟班。
吱哑的关门声打破了宁静的院落,午后的时分,雾霾深锁的天空露出了一丝阳光,那丝光线很亮,照在简陋的院落,砖石的地上几处已经风干的青苔,在这凛冽的初冬天气中,即便偶而转暖,也唤不回它片刻的生机。
余罪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要见到这位传说的贼王了,仿佛是要见到级别比他高出很多的警中上级一般,景仰、怯意、局促,甚至于有一丝他说不清的迷惑。失窃案设计和实施的精巧性,都把策划人定位成一个心思慎密、有很强反侦查经验的嫌疑人,而且熟稔偷之一行的种种伎俩,到现在为止,最适合的嫌疑人,除了黄三,再无他人。
轻轻地木门声响,余罪停顿了,他看着屋里,出来了一位头发花白老人,不过梳理整齐,像刚刚刮脸洗罢一般,显得很精神,他的眼睛睁大了,没错,就是销声匿迹三十年的黄解放。
不过似乎有点错了,出来的老人慈眉善目,穿着一身干净的中山服,像旧电影里走出来的正派人物,在看到余罪的一刹那,他的眉头皱了皱,细细打量过后,然后脸色慢慢的舒展,甚至于表情里蕴着微微的笑意。
“你是警察。”他问道。
“你是黄三。”余罪问道。
“很意外啊,居然有人能找到这儿。”他笑着道。
“更意外的是,你还在这儿。”余罪笑道。
两个人,即便是问话也是肯定的语气,那是不需要回答的判断,尽管余罪身上没有一处像警察,但他想要瞒住这样利眼如炬的老贼几乎是不可能的。黄解放听罢两句,稍稍一怔,似乎对这要的问话确实很意外,一伸手请到:“进来吧,老站着干什么。”
余罪心里一喀噔,更加意外了,几个江湖遗老他见过几位了,老木的猥琐、杜笛的落魄,相比之下,最有风度还是这个黄三,他有点复杂地踱进了这个小屋,入眼寒仓的室内,干干净净,桌子上已经收拾到了一个包袱,草绿色的帆布包,年代很久了,洗得有点发白,余罪看到“改…”什么字样时,一下子想到了,这是劳改队给犯人提供的生活用品,肯定结实耐用,应该用十几年了。
“对不起,我要走了,没有热茶招待你了,不介意吧。”黄三道,坐到了那张旧桌子前,把帆布包往一边推了推,指了指对面的位置,余罪慢慢地坐下来,在面对嫌疑最重的人时,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我以为你会说,你走不了了。”黄三笑着道,手放在桌上了,余罪注意到,右手缺了两指,并没有加装假肢装饰,就那么缺着,那是一只很大的手,缺了两指,似乎并不影响美观。
“我是来抓你的。”余罪直道,两眼盯着老头。
“我知道,外面还埋伏了五个人。”黄三道,余罪注意到,他的耳朵动了动,让余罪怀疑江湖耳听八方的传说是真的。
“你好像并不害怕?”余罪道。
“我这个年龄的人,害怕的人和事不多,何况以前就经历过。”黄三道,慈详的面容像在说一件琐事,那亲和的笑容,余罪实在把他和三十年叱咤五原市的贼王联系不到一起。
“你的手……是被人剁了的?”余罪指指,那缺两指的地方,黄三一笑,亮着自己的手,看着余罪,似乎略一思索便即明白了,笑着道:“你一定见过杜笛了。没错,是他砍的,他带着一帮人闯进我家里,打昏了我,等我醒来的时候,就躺在分局滞留室里,这两根指头就没了………那年严打,我跟着就判了十五年,后来才知道,杜笛犯事被警察咬住了,他为了脱身,拉我顶上了,还把几件他自己也说不清的案件扣在我脑袋上。”
在说着往事,说话的口吻和表情云淡风清,余罪笑了笑,插了一句道:“严打肯定有冤枉的人,不过不包括你。”
“呵呵,没错,不冤枉,相比那些没怎么审就拉上刑场枪毙的,我属于很幸运的人了。”黄三笑着道,似乎并不介意那十五年的牢狱生活。
“你恨他吗?”余罪问。他有点奇怪,能把一切都看淡得多大的胸襟,不可旋即又释然了,这是个行将就木的人,医院的记录是胰腺癌变,活到这份上,怕是看不开的也开了。
“刚开始恨,恨不得把他除之而后快……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点也不恨他,反而很感激他,没有他那一下子,我恐怕没有后来这平静的三十年,再说我就恨他有什么意义,他比我还惨,风光了几年,听说抓捕时候还挨了一枪,大狱出来,老婆孩子早没影了,牺身的地方都没有……我听说他在上访,呵呵,他活得快死了还是个无赖,技术不高赖同行、现在命苦又开始怨政府了。”黄三不屑地笑着,似乎根本没有把生死对手放在眼里,也是真的如此,相比两的境遇,余罪不得不承认,贼王还是要技高一筹,最起码没有流落街头。
“他活得确实不如你……”余罪笑着,手伸进了口袋,黄三表情僵住了,似乎等着他掏出铐子,却不料他掏出来的是一枚硬币,一枚已经摸得几不可见花纹的银币,旧式的袁大头,余罪把玩在手里,眼睛却盯着黄三,那硬币像欢快的精灵,在手背上,在指缝间,在手心里、甚至在腕子上,或翻滚、或旋转、或瞬间飞起消失,转眼又出现在指尖上,就像一曲欢快的舞蹈,看得黄三眼睛亮了亮,余罪手指一弹,那硬币飞向黄三,老头像一下子焕发了青春一般,一言不发,同样的动作,在他缺了两根指头的手里玩得却又是一番景象。
那硬币的动作沉滞了,转着转着,越来越慢,几乎要停止在手背上;一眨眼,手背的支撑换成了手心,而硬币就像根本没有动过一样,还是那样直立着。他没有那么花哨的旋转,只是一抹袖子,蛇行着手背,那硬币慢悠悠直立着从他的指节部滚到肘部,又慢悠悠的滚落回来,越攀越高,随着他的无名指竖起,像时间和空间都凝滞了一般,硬币在指尖,停住了。
那缺指的手,除了让人看得叹为观止,你不会觉得有什么难看的地方。
余罪心提到了最高处,他知道这才是贼王的绝技,快,很容易,越慢越不容易,而几乎到了停滞的状态,那是因为操控者的力度、平衡、角度掌握已经妙到了毫巅。这样的手法,取别人什么东西也如探囊取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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