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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啸玄对此一无所知,他整整昏迷了两天两夜,当他醒来后发现,一切都晚了。
王素素出嫁了,没有嫁给钱阙那个糟老头,而是跟了个叫做魏长卿的叫花子,她曾经承诺过的婚约变成了个笑话。
李啸玄愤怒地想把荷包拿出来烧了,却发现他找不到那个荷包,也找不到他的面具,甚至,连他最常穿的外衫都在刺客来袭的时候被毁了。
他皱眉,总觉得有一些古怪,可是伤口的疼痛让他的思维有些迟钝,忽略了追究的想法。
时间倒回到李啸玄遇刺那晚的后半夜,黑暗的长巷中,一个人影背靠着墙壁喘息,巷边的排水沟中,可以听到滴滴答答的水声。
如果此刻是白天,如果有路人经过,一定会为眼前这副情景感到吃惊,那水声的来源不是来自于屋檐,而是因为那人身上豁开的一道骇人的伤口,可是此刻是深夜,黑暗掩盖了触目惊心的一切。
一个人,一身黑衣,慢慢走近那个靠着墙角的人,身受重伤的刺客惊恐地抬头,不顾腰上豁开的巨大伤口和疼痛,挣扎着想要咬碎嘴里含着的毒丸,却被黑衣人一手捏住了下颚,双指一探就取出了他口中的药丸。
“想死?”黑衣人冷笑,她说话的声音动听悦耳,是个女子,但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从她口中说出,却像是来自修罗地狱的声音。
刺客挣扎着,想让自己流血流得更快些,却被黑衣女子缚住了手脚,又在他腰间的伤口上撒了些伤药,女子轻笑道,“在你还没有说出我想听的话之前,你是没有资格死的。”
刺客拼命反抗,可是徒劳,女子早就身手利落地缚住了他的手脚。此刻又有两个矫健的身影从巷口窜了进来,女子对他二人吩咐道,“带回去,不准让他死了,爷说过要活口,听到了没有?”
二人领命,小心地拖过那人,谁知那人奋力一挣,一头直直往墙上撞去,女子刚拖住了他的双腿,却听见黑衣刺客喉头发出嗬嗬的声音,腰上的伤口瞬间爆开,鲜血四溅。
“该死!”女子低咒一声,一旁的两个暗卫连忙跪下请罪。
女子皱眉,俯身搜了搜刺客身上,在摸到他怀中时掏出了两样东西,她先是看到一张皮制物件,仔细端详,随后凝视了许久。
“大人?”两名暗卫起身,见她许久未动,担心周边其他刺客残余还在,出声询问。
女子摆了摆手,将那皮制物件收入怀中,又从黑衣人身上翻出个荷包来,看了一眼就扔在了地上,随后带着两个暗卫几个纵跃就出了巷子,消失在了夜色中。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叫花子魏长卿像往常一样从宣平坊里专给乞儿住的破棚里出来,自从到长安寻亲被拒之门外以后,他就一直住在这破棚子里。刚转过一家民宅,往巷子里一看,乖乖不得了,一个黑衣人倒在血泊之中。
魏长卿先是害怕,等这害怕劲儿过去之后突然想到,如果这黑衣人死了,估计身上还能有些值钱的东西,于是连忙凑上去搜寻,可是除了他身边掉落的一只荷包,身上居然连一个铜板都没有。丧气之余魏长卿一脚踢在黑衣人身上,抓着荷包出去觅食。
等日上中天的时候,魏长卿才有心情躺在太阳底下,摆着一只碗看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不是没有想过要在长安谋个营生,可是他家道中落流落长安,身无分文的时候又被那个该死的表亲拒之门外,心情差到了极点,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看上去傻不溜秋的宰相女儿王素素,说好要嫁给他的,谁知道又反悔了,说是要嫁给一个叫钱阙的太傅了。
那个钱阙他见过,胖得像个猪头,又是个秃子,一双三角眼看到女人就发光,哪里能跟他这个年轻潇洒英俊不凡的公子哥儿比?
想起过去自己横行无忌的日子,魏长卿的心情再次跌落谷底。他翘着腿,头枕着店家门前的石阶,摸出怀里的荷包,放在阳光下无聊地看着,荷包上用藕荷色细线绣着的素素二字忽然跃入眼中,魏长卿捏着荷包猛然间跳了起来,他看着素素二字很久,突然仰天大笑三声。身旁几个小乞丐被他这副模样吓到了,纷纷仰头看着他,魏长卿转头对他们道,“爷这回终于要富贵啦,你们就等着看吧,哈哈哈哈——”说完大笑着阔步走了。
一旁的小乞丐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彼此摇头想:这叫花子,果然是疯了。
其实魏长卿不疯,只是想法有些疯狂,他并不知道这个荷包是不是王素素的,或许只是闺名相同而已,但是,只要他说是王素素的,那就可以是王素素的。如此一来,他就能够证实自己已经与王素素私定了终身,甚至可以说有了苟且,然后就能逼迫王忠赞把王素素嫁给自己,今后富贵荣华,岂不是信手拈来?
思及此,魏长卿忍不住为自己的聪明才智而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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