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肥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44、第 44 章,穿到七零搞养殖,南宫肥肥,笔趣阁免费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二嫂跟几个姐妹一听这话,顿时愁眉苦脸起来。

“哎呀,我们今年都没做新衣服,这要上台表演可怎么办?总不能穿着破衣服上去吧,这也太丢人了。”她们都扯着身上打着补丁的旧衣服说。

刘璃说:“大嫂最近不是正在学着怎么做衣服吗?你们可以去问问,她学得怎么样了?”

二嫂这么有天赋,说不定大嫂也有天赋,要是二嫂穿着大嫂的衣服去表演,说不定能帮大嫂打开名声呢,到时候肯定有好多人会来找大嫂做衣服,大嫂能赚不少加工费。

“唉,对呀。”二嫂顿时眼前一亮,“我现在立刻去问问她,姐妹们跟我走。”

于是一堆人乌拉拉地往刘璃家里去,一边走一边七嘴八舌给她们出主意。

正在家里做饭的大嫂听说了这事,当即高兴地说:“太好了,恭喜你,阿珍。”

欣喜过后,大嫂开始忧虑大家把表演服装的重任交给她,因为她只是看了一些书,还没有实际操作过,也不知道能不能做好。

刘璃建议道:“大嫂你可以把图画出来,让大家帮忙参详,如果大家伙觉得图纸好,你再让其他人帮忙缝制,问题应该不大的。”

都这个时候了,距离8月1号没两天,大嫂一个人肯定做不来那么多件衣服,必须有人帮忙。

“对对对,一人计短,二人计长,咱们举大队之力,将这次汇演办好。”

所有人都觉得能为表演出一份力是件光荣的事,开始七嘴八舌给大嫂出主意,许多人带着碗在刘璃家门口吃饭,他们家被围得水泄不通,一直到下午上工时间,围观人群才依依不舍的去地里干活。

大嫂下午没去上工,因为二嫂交给她一项艰巨的任务,在汇演之前把服装做出来。

她捧着服装设计的书,在家里急得团团转,直拉着刘璃的手说:“小姑,你可以得帮帮我,你书读得多,肯定比我们懂得多。”

现在大嫂才知道什么叫书到用时方恨少,暗自后悔以前没多上几年学,这会儿也不至于抓瞎。

刘璃说:“大嫂,自信点,服装设计是你深思熟虑自己选的,肯定在心里琢磨过很久了,将你以前的想法都用在这次汇演上,一定能成功,你看二嫂选的唱歌都干出成绩了,你跟二嫂一样优秀,所以你就放开手脚大胆地设计呗。”

这个年代穿衣打扮都必须小心,一不留神就出问题,刘璃可不敢出太多主意,万一不小心踩线了就麻烦,大嫂是本地人,肯定比她更懂这些忌讳。

有刘璃的肯定,大嫂顿时有了底气,开始琢磨起设计图来。

刘璃见大嫂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又回到山上忙自己的事情。

有刘亚秀的前车之鉴,她对这些小鸡可不敢放松。

晚上的时候,晒谷场上空前热闹,连平常很少光临寨子里的小学老师都来了。

这是一次难得的盛会,大家空前热情为参加汇演的人出谋划策,大家都想在汇演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场面火热程度超出了欢迎知青那天的唱歌活动。

不过这次活动毕竟不是知青欢迎会,所以大家有意无意地把知青排除在外,毕竟他们不是村里人,哪怕加入大队了,其他人还是将他们当做外人。

知青们都羡慕地看着二嫂一伙人,说道:“早知道有这个机会,咱们知青也应该去镇上学她们毛遂自荐,总不能咱学了那么多知识,连几个泥腿子都比不过吧。”

被人排挤他们不是没有怨气,可谁让他们是知青呢。

刘亚秀见到刘璃家出了风头,心中也很难受,因为她今天养死了几只小鸡,被大队长批评了,好在大队长之前说过这批小鸡养死了算他的,所以她没受到什么处罚。

若刘璃也出现同样的问题,她可能不会那么生气,可刘璃这个在她眼里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人,她养的鸡居然没出事,这简直是在打她的脸。

现在看到二嫂跟几个朋友因为听从了刘璃的建议,得了上台表演的机会,刘亚秀更是百爪挠心,她想不通为何所有好事都在刘璃身上。

看着那群无知的村民们将刘璃夸上天,她忍不住恶意的想,去镇上表演有个屁用,很快政策就要变了,等改革开放,刘璃一家也得意不了几时。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做了个梦,在梦里我追完一本百多万字的书,看完之后欲罢不能,觉得真是一本传世之书,醒来发现现实根本没有这本书,我想我要把这本书抄下来,发表出去,必定一本封神。

结果打开电脑后,我昨晚梦里看的是啥书来的?我的脑子怎么空了?

我努力回忆了好久,终于想起一点剧情梗概,小说里是这样写的。

主角跟渣男相恋,但渣男出轨,主角被渣之后,发现父母对自己也不好,反倒给小三撑腰,处处说主角不如小三,才会被人渣,让她反省自己,父母像被下了降头一样,把小三带回家当成女儿疼爱,将主角赶出家门。

所有人围着小三跟渣男转,主角陷入举世皆敌的状态。

她痛定思痛,决心舍弃所有感情,发誓要报复所有对不起自己的人,然后开始疯狂虐渣,不管小三还是渣男,还有自己的父母,都被主角虐得好惨,最后主角成为一个孤家寡人,成功走上人生巅峰。

旁人不懂的,都在吃着泡面为主角操心,说主角身边只有冰冷的金钱为伴,一个知心人都没有,真是高处不胜寒呀,太可怜了。

而“可怜”的主角站在属于自己的商业大厦上,端着红酒杯,透过落地窗看她打下来的江山,心里盘算着接下来要再去征服哪一个商业板块。

这什么鬼剧情,说好的传世之书一本封神呢?原来潜意识的我是一个狗血爱好者吗?

不过小说结局挺符合我钢铁直女的审美,怪不得梦里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豪门小说相关阅读More+

这个僵尸不太萌[星际]

余家喵爷

今天也在努力躺鸡[电竞]

小脏包

穿成皇帝亲闺女(快穿)

初初十五

凤凰男[穿书]

狸太守

[综]心跳合约

朝时雪

春夏秋冬

一盏夜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