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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拿好用竹叶包好的炒粿,正准备把钱拿给炒粿大叔,突然一双修长的手先她一步给钱了。林琳赶紧回头想看是谁,得把钱还给他。

只见一个高她一个头,穿着一中校服,肩上挎着黑色皮质的背包的少年。他右手时不时推推鼻梁上的眼镜,乌黑浓密的碎发随着微风不时的划过菱角分明的脸庞,脸上带着一丝笑意,整体散发着温文尔雅的气质。

跟林琳上午遇到他的样子差别很大,眼镜模糊了他稍显锐利的凤眼。整个人变得温和起来。

“你怎么帮我还了,我把钱给你。”说着便要把钱往魏傅衍手里塞。

魏傅衍赶紧拒绝“今天早上你帮我了大忙,不然我估计是会迟到的。我才刚来,要是迟到了,估计给老师的印象就不好了,以后可能会有些麻烦。

两人互相推让了几回,最后林琳没再强制让他收下,内心想着下次再请他吃东西。

两人家虽不在同个家属院,但是魏傅衍以他是男生,不能看着同年级的女生天黑一个人回家,不安全,于是两人便一起走了。

林琳慢魏傅衍一步,跟在他后面,看着他挺直的后背,默默往嘴里塞着炒粿,也想不通两人怎么就一起走了,迷迷糊糊的就同意了他说一起回去的理由,唉,果然美色误人啊。

魏傅衍虽表现十分淡定,跟平常人相处一样,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现在有多紧张。手掌缓缓捂上胸膛,心率比往常快上不少。

早上原本跟着好朋友一起在打球,休息时随意一瞥,便无法转移视线。

清晨的阳光还带着些许清冷,飘洒在眼前的娇小姑娘身上,让她似乎带着微光。他从来都不知道一个女子竟会美成这样,阳光之下,她的乌丝闪耀地迷人。

看着女孩要离开,没忍住,快步跑过去,用粗劣的谎言骗她说自己不认路。当她转身与自己的眼相撞时,他觉得自己的心似是要跳出来似的,脑海一片空白,只回荡着小时候看的那本诗集里面的诗:

如果不曾相逢

也许心绪永远不会沉重

如果真的失之交臂

恐怕一生也不得轻松

一个眼神

便足以让心海掠过飓风

在贫瘠的土地上

更深地懂得风景

回到班里,被自己独留在篮球场的哥们莫奇,撒泼打滚从自己嘴里撬出了真相,便各种出谋划策,不靠谱的办法一个接一个。不过还是办了件好事,起码自己知道了她叫林琳。

刚好放学在小摊贩那边看到了她,为了让两人的关系能发展起来,魏傅衍便以报答的理由抢先付了钱,以莫奇打听到的消息,林琳肯定会在后续请客回来,一来一回,两人就会熟悉。

虽然没谈过恋爱,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

一想就知道要是被女孩子家里人发现,即便两人真没什么,也会成为女方的父母眼中钉,肉中刺,严防死守。岂不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魏傅衍很懂。所以离家属院还有一个街头就跟林琳道别了,目送她进了家属院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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