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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成为影帝可没有那么容易。
沈宁长相出类拔萃,是个天生的流量胚子,往爱豆或者流量的方向培养是佳的选择,但如果想要在影视圈演出名堂,就没那么简单了,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江与城用手指摩挲红酒杯的边缘,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来。
“《金三角行动》是当场发剧本的,我记得你当时好像把台词全部都记住了。”
沈宁点点头:“恩,那个剧本太简单了,我只看一遍就能全都记住。”
上辈子他在各大门派四处掠夺武功秘籍,有的秘籍不能当场带走,有的秘籍看完了需要烧掉,他通常只有看一遍的机会,接着渐渐就养成了过目不忘的习惯。
他成为武林高手,除了骨骼惊奇以外,记忆力好通常也是很大的因素。
听到沈宁的话,江与城马上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
也许是他的表情太夸张,弄得沈宁也不由得惊讶起来:“这很难吗?”
仅仅能把台词记住倒是不难。
演艺圈里有很多台词功底强的演员,也能做到拍片的时候一字不错,但是能做到过目不忘的人,必定是记忆力不正常的人,这样的人还真的没有几个。
而江与城自己就是其中一个。
他从小就记忆力很好,这种能力在学习和工作上,都曾经带给了他很大的帮助。
他曾怀疑过自己是不是有过度记忆症,因为遗忘本身就是身体保护机能的一部分,如果事无巨细都记得清清楚楚,那会给大脑带来很大的负担。
可江与城并没有任何疲劳的症状,这种能力很奇怪,与生俱来就像一种本能一样。
没想到今天会遇到和他一样的人。
他还想问沈宁更多事情,可是墙上的电子表发出了整点的报鸣。
时间不早了,他还得去处理一下工作上的事情,这几天国外有个重要项目需要跟。
江与城站了起来扯了扯自己的衣服,接着拉开了房门:“我有点事要处理先走了,你继续留在这里休息,我晚点会来找你。”
“哦。”沈宁坐在床上,乖乖地点点头。
江与城出去之前看了沈宁一眼,眼里亮晶晶的,可惜沈宁没有太注意他的目光,他现在有点困了。
这个房间很大,床铺很软,四件套都是桑蚕丝,房间里还有熏香,比原主家那鸽子窝可好太多了,躺起来真舒服……比以前在御天宫里头的大床还更舒服。
他从床的左边滚到右边,右边滚到左边,就在马上要入眠的时候,他终于觉得事情有些不寻常,有哪里怪怪的。
一个晴天霹雳从脑海中闪过,沈宁像被雷击中一样跳起来。
草!他刚刚竟然和江与城这么和谐地对话,还听他的话像个小媳妇一样乖乖留在房间里!他是脑子进了水了么,完全被江与城带歪了!
沈宁马上走过去拉房门,发现门拉不开了。
沈宁回想江与城出门前那种看猎物的兴奋眼神,还有嘴角那丝若有若无的诡异笑容,怒了。
还说自己不关人小黑屋,你以为装个500w电灯泡就不是小黑屋吗。
要不是我聪明绝顶,差点就中了你的奸计!
这个时候,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屏幕上显示有好几个未接来电,沈宁仔细一看是原主的青梅竹马安若烽。
可能是沈宁一直没有接电话,安若烽的号码发了好几条短信过来。
第一条是宁宁,为什么不回我电话?
第二条是宁宁,我今天想和你见面,晚上我在老地方等你。
第三条是亲爱的,我还在这里等你,如果有事可以不用急着过来,但是给我回个电话好不好?我很担心你。
三条短信,隔着屏幕都可以感受到担心和关怀,一个温柔深情的男子跃然纸上。
难道两人是真的像书上写的一样,是情投意和的青梅竹马?是江与城强取豪夺,棒打鸳鸯?
沈宁没功夫想,也没功夫搭理安若烽,这是原主的青梅竹马又不是自己的青梅竹马,要不是安若烽发信息过来,他都快忘了这个人了。
现在还是离开这个地方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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