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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启明开始了一场单机游戏马拉松。

玩完扫雷玩纸牌,玩完纸牌玩接龙,一下午都没出去。

江妙妙也没进来,大概是在楼下抱着那条狗傻乐。

想到这里,他按键盘的手指更用力了,恨不得把键盘戳穿似的。

他不着急,到了晚上,她总要进来睡觉的,到时总不能再无视他。

可惜现实总是出人意料。

当吃过晚饭洗完澡,完成今日锻炼任务后,他回到房间抱着电脑,看似在玩游戏,实则守株待兔时,江妙妙推开门,轻手轻脚走进来,拿起枕头和一床被子准备离开。

陆启明没法再装平静了。

“你要去哪里?”

“到隔壁睡。”

“为什么要到隔壁睡?”

两人从搬进来就一直在这个小房间睡,隔壁连床垫都没有,她宁愿去睡地板吗?

江妙妙解释道:

“肉肉不肯离开我,把它单独留在外面就叫个不停。要是带它进来睡吧,你又不喜欢。所以我先陪着它睡两天,等它习惯了再搬回来。”

陆启明面黑如炭。

“搬回来做什么?直接住那里,反正现在你心里只有狗。”

她小心翼翼地问:“你生气了?”

“没有。”

“我不去了,弄个纸箱子来给它当窝,就放在门背后怎么样?”

“要走快走,别啰嗦。”

陆启明下了逐客令,戴上耳机怒气冲冲地敲键盘,看起来像是要打人。

江妙妙不敢招惹他,抱着枕头被子默默地退出去,为他关好门。

陆启明哪儿有心思放在游戏上?等她一走,就关了电脑躺进被窝里,企图用睡眠缓解不快。

然而别墅隔音不算好,丧尸的嚎叫不停从窗外传来,吵得他无法安睡。

没过多久,他还听到了来自隔壁的欢声笑语。

“嘻嘻嘻,好痒,别舔我手……哎呀,地上脏……”

那么开心,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过。

陆启明心里酸得像打翻了醋坛子,用被子盖住脑袋,假装什么都听不见。

十分难熬的一夜结束了。

早上六点半,他顶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下楼做饭。

路过隔壁房门时,他特地停下来侧耳倾听。

里面安安静静,什么声音都没有,她应该还没醒。

陆启明走到厨房,看着架子上的锅碗瓢盆点了根烟。

袅袅烟雾中,他在思索。

今天早上吃什么?

家里有腊肉、火腿肠、咸鸭蛋、脱水蔬菜。

主食也有米、面粉、粉丝、泡面,可以做出丰盛的一餐。

但鉴于对方昨天的表现,他只想给她喝白开水。

陆启明抽完了一根烟,耸耸肩,开始刷锅洗米,决定做吃普通的白粥配榨菜。

他知道她已经吃腻了,不过……谁让她眼睛里只有狗呢?

狗是不会做饭给她吃的。

他越洗越解气,洗好后把锅放上电磁炉,打开开关,便不用管了,径自在客厅地板上做起俯卧撑。

别墅里没有健身器材,这对他来说不是难题。

只要愿意,水桶、电磁炉,所有有重量的东西,都是他的道具。

陆启明练得汗流浃背,心情也因此缓解不少。

正准备穿上防护服,去外面跑两圈,一个白影从楼梯下来,飞快地钻进厨房。

他愣了一下,以为是自己眼花,走进去查看。

只见昨天捡回来的傻狗趴在垃圾桶上,用鼻子翻得不亦乐乎。

“住手!”

陆启明低喝。

江肉肉僵住,小心翼翼地回头,看见是他,立刻缩去角落。

陆启明把被它弄出来的垃圾捡回垃圾桶,蹲在它面前,指着它的鼻子恶狠狠地说:

“这里不是你的家,不想被赶出去,就自觉一点,懂不懂?”

江肉肉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轻轻舔舐他的指尖。

他以为这是示弱的表现,准备放它一马。

谁知下一秒,对方龇着尖牙冲他手指嗷呜就是一口,趁他惊讶时从他□□底下钻出去,撒丫子狂奔。

陆启明:“……”

小狗的咬合力有限,手指没有破皮,痛也不是无法忍受。

但是如此狡猾的东西,叫人怎么能忍?

他抄起一个平底锅追出去,江肉肉已经靠它的四条小短腿奋力跑上楼梯。

陆启明速度快,转眼就追到它身后,揪着它的后颈皮把它拎起来,用平底锅敲敲它的圆脑袋。

“跑,你还跑!”

江肉肉拼命扭动着身体,还想咬他。

陆启明更生气了,“你别想为虎作伥,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丢出去?”

江肉肉冲着他龇牙咧嘴,显而易见的不服气。

“你们在干嘛?”

楼梯上方传来声音,江妙妙穿着睡衣站在那儿,一脸惊讶。

江肉肉反应极其迅速,听到声音的第一秒便合拢嘴巴垂着头,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陆启明气得要死。

“这条傻狗翻垃圾桶,垃圾弄得到处都是。”

江妙妙走过来心疼地接走它,抚摸着它的脑袋说:

“真的吗?哎呀,都怪我起得太晚,没有给它提前准备早饭,它肯定饿坏了。”

“……它还咬我。”

“咬了哪里?”

陆启明把手指递过去,她左看右看看不出痕迹。

“哪里有?”

他定睛去看,发现自己也找不出来,干脆收回手指,冷酷地说:

“它不能留在这里。”

江妙妙表情立马变了。

“为什么?昨晚不是都好好的吗?”

陆启明有一堆的理由。

“现在情况特殊,我们的生存资源很有限,没法再多养一条狗。”

“是吗?你昨晚啃了几个鸭脖?”

“……跟这个没关系。”

江肉肉听不懂他们的话,但是可以感知到身边的氛围。

它努力往江妙妙怀里缩,用鼻子拱她的胳膊,圆圆的黑眼睛湿漉漉的,不停呜呜地叫,犹如一个即将被抛弃的小孩。

江妙妙看见它这副模样,更加舍不得把它赶出去了。

外面全是丧尸呀,不光吃人还吃狗。

它这么弱弱小小地跑出去,能活多久?怕是用不了一天就被丧尸们吞吃入肚了。

就算侥幸不被吃,它也撑不了太久。

没人、没食物,它太小,抓老鼠都抓不到。

“让它留下好不好?”

江妙妙紧紧抱着它,声音软软的。

“我保证把它教好,不乱翻垃圾,不乱咬人。它吃的不多,不会影响什么的。”

陆启明无话可说,愤愤道:

“随便你。”

他说完要走,她抓住他胳膊。

“那你答应我,以后不要欺负它。”

到底是谁在欺负谁?

陆启明用力瞪了眼江肉肉,沉闷地嗯了声,抽手便走。

粥煮好了,他随随便便喝了两碗,回房间去。

两人谁都没心思出门干活,一个待在楼上,一个待在楼下。

江妙妙知道他肯定在生闷气,特地从零食堆里挑出些平时自己都不太舍得吃的,用盘子装着给他送上去。

他盯着电脑,根本不理她。

她只好讪讪地离开,下楼陪江肉肉。

陆启明并没有彻底放弃,玩游戏的同时在琢磨对付它的办法。

不就是比狡猾么?他不可能比不过一条狗。

下午,江妙妙在午休,江肉肉趴在她身边,蜷缩成小小的一团,像个白绒线球。

陆启明蹑手蹑脚走进去,把手机放在窗台上,拆了一包猪肉脯放在手机上,然后打开窗户,退出房间,隔着门缝看。

江肉肉被香味唤醒,抬头望向窗台,兴奋地跑过去。

窗台太高,它站起来也够不到,跳了一下又一下。

最后奋力一蹦,鼻子撞了过去。手机连同猪肉脯一起飞出窗外,落在院子里,屏幕被石头磕得粉碎。

江妙妙惊醒,坐起身看着声音来源处。

江肉肉意识到大事不妙,立刻趴在地上,可怜兮兮地冲她摇尾巴。

陆启明心满意足地回到房间,悠哉悠哉地玩扑克。

半小时后,他下楼倒水喝,看见江妙妙坐在客厅地板上,拿着屏幕裂成蜘蛛网的手机心疼得直叹气。

“怎么了?”他明知故问。

江妙妙不好意思说是被狗弄的,只道:“以后没手机玩了。”

“没事,去数码城再拿几个。”

可她需要的不是手机,是手机里的游戏呀。

就算拿了新手机回来,去哪儿下游戏?

唉,狗是自己带回来的,苦果也只能往肚子里咽。

江妙妙决定化悲痛为食欲,去放食物的房间里拿东西吃。

不进去还好,进去她更痛苦了。

“这、这是谁干的?”

包装袋全部被拆开,薯片饼干碎的满地都是。

她最喜欢的水果糖的包装也不翼而飞,糖果上粘满灰尘与碎屑。

陆启明走进来,左右看看,捡起一块饼干说:

“你看。”

她凑过去,看见几个清晰的牙印。

那独具特色的印记靠人嘴是咬不出来的,因此罪魁祸首肯定是……

“江肉肉!”

正在睡觉的傻狗虎躯一震,夹着尾巴探头探脑地溜过来。

江妙妙抓住它的后颈皮,把它关进一个房间里。

“这几天你不许出来!”

“呜呜呜——”

它用力挠门,可惜她处在气头上,什么都听不见,气呼呼地回了房间,一头钻进被窝里。

陆启明如愿以偿,浑身轻松,心情大好,特地煮了碗面条,端上楼去抚慰她受伤的小心脏。

被子鼓起一个小包,她缩在里面一动不动。

他拍了拍小包。

“别生气了,何必跟条狗一般见识?起来,我给你煮了面。”

等了几分钟没等到回应,他叹了口气,放软声音继续安慰。

“手机坏了就再拿新的,我们搬台性能好的电脑回来,装满单机游戏,还可以用电视放碟片看,不会无聊的。食物更简单,超市里应有尽有。这个超市吃完了,我们就换一家超市。

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把那条狗扔出去,这样我们就能恢复之前的生活了,对不对?”

她还是不说话,他端起面碗吹了吹,让香味在房间里蔓延。

“快吃吧,不然面条都要凉了。你中午光顾着喂那个白眼狼,自己都没吃多少。”

江妙妙终于探出脑袋,眼睛红红的,状态非常低落。

“我不想吃,你出去吧,别管我了。”

陆启明看见她这幅模样,皱了皱眉。

“你就那么喜欢那条狗?它到底哪里好?”

“我不是喜欢。”

“那是什么?”

她欲言又止,躲进被窝里不肯说。

陆启明放下碗,掀开被子非要她说。

江妙妙藏无可藏,只好如实说道:

“你有朋友,迟早是要去找你朋友的,狗不一样。它的世界里没有其他,只要我养它,它就永远不会离开我。”

那次丧尸潮过去,他离开她去找朋友时,她一个人躺在阴暗肮脏的地下室,感觉像要死了。

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习惯陪伴后再迎来孤独。

安静不再是享受,而是折磨,铺天盖地的袭来,压得她喘不过气,在痛苦中越发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助。

陆启明要是走了,那她就是躲在角落里的狗。

无法对抗和抵挡这个世界,日复一日的消瘦、虚弱,直到湮灭。

活着是痛苦,自杀也难受。

要是身边有个同病相怜的伴,大概就不至于绝望吧。

她想着想着,眼泪滴在被子上,用力咬着嘴唇,不想在他面前示弱。

陆启明怔怔地看着她,从未发现原来她是这么脆弱。

对于活着这件事淡漠的态度只是面具,隐藏在面具后的,是她对这个世界深深的畏惧。

他心情复杂,不知道该怎么说,默默地抓住她的手。

“我不会离开你。”

江妙妙扑在他肩上,身体不停颤抖,呜咽声断断续续地传出来。

他抱住她瘦弱的身体,轻轻拍打她的背脊。

“我不会离开你,我发誓。就算哪天真的要走,我也一定带你一起走。”

“那狗怎么办……”

她抽泣着问。

“留下来。”陆启明说:“不是你说的么,它吃得不多,我们一人省两口出来就能养活它了。”

“可它不听话呀,乱翻东西,还弄坏我手机。”

“……其实那些东西是我拆开的,手机也是我故意放在窗户上的。你的手机没摔坏,摔坏的是从数码城拿回来的同款,原来那部在我枕头底下。至于它,只翻了垃圾桶而已。”

江妙妙停止哭泣,狐疑地说:“可牙印不是你的呀。”

“那是我用叉子抠出来的。”

陆启明见她终于不哭了,松了口气。

“它是条好狗,很乖,我们继续养着,你不要难过了。”

她当然不难过,她只是……

“陆启明!你太无耻了!”

将近一米九的男人,去诬陷一条小奶狗!要脸吗?

江妙妙抓起一旁的扫把,追着他打。

陆启明抱头逃窜,狼狈不堪。

鉴于他的卑劣行径,当天晚上江妙妙单方面宣布——这个月的一日三餐,都归他承包了。

陆启明叫苦不迭,但是没有反抗的余地,只能认命地接受了这个惩罚。

天气越来越热,两人一狗每天都要洗澡,耗水量逐渐增加。

陆启明几乎每天都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去湖里提水,尽管体力足够,时间一长还是嫌麻烦。

一次外出搜集物资时,他们偶然发现了一个电动抽水泵。

马力强大,只需插上电,一头连接水源,一头连接水桶,抽水十分钟,够他们用三天。

二人立刻将这个好宝贝抬回了家,陆启明用电线和胶带改装了一个插线板,让它的长度能从别墅牵到人工湖边,为抽水泵提供电力。

接着他将水泵两端都连接好,水管这头放进湖里,水管那头放进屋顶的水桶里,中间加了个从饮水机上拆下来的过滤器,带着江妙妙站在别墅窗户后面,按下插线板的开关。

突突突——

水泵像拖拉机一样响了起来。

由于声音太大,不少丧尸都聚集过去,走到湖边却闻不到活人气息,在那里茫然地打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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