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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没完,王天赐看见偌大的王爷府三个字的牌匾在自己眼前晃啊晃,虽然是醉地走起路来歪歪倒,但是他脑袋里却是还清醒地记得自己的念头。
他要去驿馆。这只是一个念头,要问他真的要去干什么,他也回答不上来,要是真的非得找一个理由,那么便要引用伟大的圣人的一句话:食色者,性也。
这是在是一场有预谋的一场见色起意,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他已经许久没有见过这样水灵的人了,勾地他念念不忘,其实让他看了够了自己也就不那么稀罕了。
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这要是搁在他清醒的时候是万万不会就这样大咧咧的就跑到驿馆的,但是他现在哪里管得了这么多,弯弯绕绕一大通,还真让他瞎猫碰到死耗子——最后倒在了驿馆门口。
门口的侍卫一开始是在皇帝身边伺候的,如今被调到驿馆,美名其曰保护殿下,其实是一种监视。
于是,理所应当地,他认识这个王爷。
眼见着一个醉鬼倒在了自己脚边,侍卫走近看了看,认出了他:“王爷,王爷?王爷,你来错地方了,我送你回去。”
地上的人哼哼了两声,没醒。侍卫左右为难起来,自己也不能擅离职守,他左右看了看,想要随便找一个人把他送回去,让他一直躺在这里也不是个事儿啊。
这一看便看见桓生在视线盲区走出来,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他面无表情,让人辨不清喜乐。
“殿下,我马上让人把王爷请回去。”
“不用。”桓生说,“天色已晚,收拾出东院的空房间,让他住一晚吧。”
“是。”
桓生几乎是一瞬间便认出了这个人是那天自己撞到的那个人,虽然那个时候自己并没有抬头看见他的样貌,但是他身上的药香味却是不常见的。
那个时候他便心存疑虑,这个小王爷的身形看起来年轻力壮,怎么会身上带有药香,一个人身上要是想要留有药香不散,是要经过长年的药物浸养的。
只是这香气不常见,他一时间没有辨别出来到底是何种药物,后来他察觉到王天赐尾随他,便对他的身份起了好奇心,回到医馆特意翻了医书,这才心下明了,这是一味壮阳的药材。
如今他身上虽然是酒气冲天,但是凭借对气味的强烈敏感度,他稍微一闻,便闻见了他身上淡淡的药香。
有的人表面上风风光光,背地里都举不起来。
本来这件事他笑笑也就过去了,但是如今竟然又遇见了他,这下子就怪不得他利用他了。
……
翌日
天光亮。王天赐是被强光刺醒的。太亮了,阿福到底怎么回事?
“阿福,快滚进来!”
“我说你听见没有。”
没人应答,王天赐脾气上来了,猛地一睁眼,发现不对劲,这不是在府里,他记得自己昨天喝醉了,王珣对他催婚来着,然后记忆便戛然而止。
那自己现在这是?
“王爷莫怪。”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王天赐看见一双流云云根靴踏进了门槛。来人一身绛红色的机巧双鹤袍,玉冠速发,将他整个人衬托地高贵无比。
这人是?宿醉的脑袋还是有些卡,他一时间竟然没反应过来面前的人是谁。
“戎国王子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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