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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淼拿《西游记》里的猪八戒打趣,陆启帆也不在意,还故意耸了耸鼻子。
“那猪八戒吃人参果没尝到味就没了,我这可不一样,我这还两大盘子呢,一口没尝到味不要紧还能再来两口三口四口五口。”
说完,他又夹了一筷子,高高兴兴的送到嘴里。
这回夹的是切成细丝的鱼脍,其实鱼身上哪个部位切成细丝哪个部位切片,都是很有讲究的。不是所有的鱼肉随心所欲就能切,多年前人们吃鱼脍攒下来的经验,流传到现在大多已经被抛弃了。对于食物精细精致程度的追求,确实也远不及洛渔生活的那个朝代。
鱼脍切丝和切片的口感完全不一样,切丝的口感会比切片更有韧劲一些,尤带着鱼肉相间的肌理,咀嚼的同时饱含油脂的鱼肉散发着纯纯的鲜香,沾了酱料之后鲜甜适口,不像是在生吃鱼肉,更像是在吃一份q弹软滑的果冻,一大口的口感尤其满足。
陆启帆自家酒店就有日国的厨师,他本人也去过日国,关于日式料理,没吃过百顿也吃过几十顿了。在日国,做生鱼片讲究的就是新鲜,以及品种。但洛渔用的这条鱼,其实就是普普通通的海鱼,并没有特殊之处。
不知道是她手法不一样,还是酱料调得够好,鱼脍的鲜美和口感之妙,完全不输于那些昂贵的品种,甚至因为她做得够细致,在体验感上比日国最顶尖刺身店还有好上不少。
哪怕是坐在这样露天的普普通通的大院子里,隔壁还有人在叮叮当当做着菜,吃着这样的鱼脍,都能让陆启帆感觉自己是坐在高雅至极的餐厅中。
他一个人沉浸其中,边上的吴鹏也没好到哪里。他不怎么喜欢吃生食,对于他来说,所有食物得热乎乎的吃起来,所以这所有的菜里,他最喜欢的就是那份樱桃肉了。
樱桃肉颜色红润,真如熟透的樱桃一般,只是樱桃面上透出的是莹润的光泽,而这樱桃肉透出的油润满满的光泽。炖了一个半小时,连皮带肉的早就酥烂了。筷子这么一夹,一块肉就被夹了下来。这肥得啊,肉脂颤巍巍的,送到嘴里不消多咀嚼,厚重酥烂的肉块就在嘴里徜徉着。
那你还舍得去多嚼啊,就恨不得多抿两口,将这肉抿到化在嘴里。至于滋味,咸甜咸甜的,又酥烂肥美得很,或许是加了樱桃一起炖的,带有樱桃新鲜的味道。与着猪肉中和在一起,不叫人觉得怪,就是好吃得停不下嘴。
吴鹏喜欢吃,那宫沧溟也是喜欢的。
洛渔看见了,宫先生吃饭时沉默寡言,戴着墨镜也不说话,筷子却频频往这樱桃肉上面伸。看见吴鹏用勺子舀肉汁拌饭吃,那薄唇还抿了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碗,到底是没有像吴鹏那般。
这下倒是让洛渔发现了宫先生不同的一面,也不如面上那么端正嘛,大抵是好面子。
她把碗放下,拿过洛淼的小碗,一边用勺子舀了两勺肉汁浇到洛淼的碗里。
“樱桃肉的肉质拌饭是最好吃的,吴鹏哥真是会吃,来,我给你拌上饭,都尝一尝。”
洛渔顺势就给洛海还有张秀梅等人都拌上了,轮到宫沧溟的时候,她微微一笑,露出几颗洁白的小牙齿来,酒窝深深的,看起来无辜又无害。
“宫先生别觉得我们吃饭不讲究哈,做菜的底汤拌饭确实是好吃的,您尝尝看,如果不喜欢就换一碗饭。”
宫沧溟隔着墨镜去看洛渔,见她已经低下头拿勺子舀起了汤汁,樱桃肉的汤汁都是樱红的颜色,虽然他戴着墨镜,却也能看出来这颜色有多红润。小小的勺子被她捏在手里,一勺两勺三勺,浇了三勺肉汁。然后她放下勺子,双手扶着碗边,轻轻巧巧的放到自己面前。
“宫先生稍微拌一拌吧,让每一次米饭裹上肉汁。”
吴鹏已经西里呼噜的吃完了一碗,这会站起来去舀第二碗了,路过宫沧溟身边的时候还连连点头。
“对对对,宫先生您拌着吃,好吃死了。”
陆启帆看着他们都有肉汁拌饭,直接举起自己碗,眼睛盯着洛渔。
“阿渔阿渔,我也要吃。”
洛渔就不再管宫沧溟了,又给陆启帆舀了肉汁。只是眼角却还瞥了几眼宫先生,见他一手托碗,一手用筷子认真的搅合,然后吃上一口,似乎是愣了下,接着又赶紧吃了第二口。
大家都沉浸在肉汁拌饭中,洛渔个人却沉浸在糖蟹里面。
腌制放了二十天的糖蟹外壳都是黑褐色的,蟹身中间对半切开,里面浓稠的蟹黄就如糖浆一般挂在蟹壳里面。糟腌过后的糖蟹风味十足,若是喜欢吃的人那是非常喜欢的,不喜欢吃的人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这样的滋味。
洛渔小时候没吃过糖蟹,这糖蟹是她师父爱吃的,每回师父都会在晚上泡脚的时候从坛子里拿出一只糖蟹来,备上各种小器具,再烫上一壶热酒。那时候她要伺候师父洗脚,一边给师父洗脚的时候,就能听见师父轻咬蟹壳,再轻抿蟹膏蟹黄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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