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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不欢倒是没有小瞧这支劫道的联盟队伍。

毕竟,有八个元神期带队已经很难得了,比起苍莽大陆的一些大宗门大家族还要猛。只不过,到了任不欢这里那是不够看。

为首八人各自带队占据一方,将任不欢几人团团围住。只是还不等八人谁说话,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衣的俊俏少年飞身落在任不欢几人附近,脸色是温和帅气的笑容,身上却散发出元神中期的气势。

“诸位且慢!”

白衣少年对周围的人拱手道“在下人族姬仲,还请诸位给在下一个面子,就此放行如何?”

那八人先是一呆,然后忍不住哈哈大笑。

“哈哈哈!竟然让我们给他一个人族面子,是谁给他的勇气?”

“哈哈,人族出了个天骄叫姬仲,我们倒也知道,只不过这个天骄自不量力,今日就要陨落在我等手里了!”

“嗯嗯,正好连姬仲一块端了,不过这家伙挺俊俏,在杀掉之前可以爽一波。”

“同意!老子早就看姬仲这小子不爽了,明明只是卑微的人族,竟然敢在蚕丝城装大佬,还和其他天骄交好,看得让人想吐!”

“”

八人你一句我一言,一句比一句难听,说得姬仲脸色涨红。

任不欢则是诧异的看着白衣少年

(姬仲,人族,先天半道体,男,80岁,元神中期,岐山部落天骄,被誉为人族的希望。注姬仲为人爽朗热情,喜欢交友,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八十年来一直以变强振兴人族为己任)

哦豁,遇到一个不错的家伙啊!

任不欢忍不住感叹,没想到自己能遇到鲲鹏大陆的人族天骄。这个姬仲比起公孙野他们确实是罕见的天才妖孽,在人族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八十岁达到元神中期修为是极为难得的。

特别是这个“先天半道体”让任不欢很好奇,不过只猜测是某种适合修行的体质。

任不欢更在意的是金手指对于姬仲品行的评价,可以斩钉截铁的说,一旦姬仲成长起来,人族势必强势崛起!

“既然遇到了,那我就帮你一把,也算是为人族出份力了!”

任不欢心中思忖着,脸上则是露出了笑容。

他势必是要离开鲲鹏大陆的,所以振兴人族的事情还是交给这块大陆的人族去做,而姬仲明显就是目前最好的人选。功法、战法和资源什么的,任不欢一点也不缺,到时候提供给姬仲就行。

嗯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姬仲显然有些焦急,不过他很快稳定了情绪,悄悄的给任不欢等人传音,无非就是由他拦着这群劫匪,让任不欢他们趁机跑路。

任不欢只是笑笑,给象山和龙若水使了个眼色。

象山立刻站了出来“你们这群人给老子听好了,你们已经被我们包围了,识相的就把你们的空间戒、储物袋统统拿出来,不然别怪老子不客气!”

静,安静,寂静。

三百劫道人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象山,脸上还带着无语。

姬仲也有些迷茫,他觉得这个大个子脑袋秀逗了,竟然主动挑衅对方,这是要引火上身啊!

他赶紧道“这位道友不要乱说话,他们有三百人啊!”

龙若水立刻接口道“这位俊俏的小郎君才是不要怕,三百个蝼蚁而已,还不值得我们惧怕。既然他们找死,我们就送他们去冥府度假!”

三百个,蝼蚁?

你这姑娘,谁给你的勇气这样说话?

姬仲傻了,他看不懂象山和龙若水的想法,认为他们疯了。

其实也正常,姬仲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强者,才会对人数产生忌惮的心理。正如象山所说,三百蝼蚁罢了,如何能让巨兽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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