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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恬当然不会去握沈星夜的手。她以前并未见过沈星夜本人,只从沈星暮嘴里偶尔听到一些关于他的事情——全都是肮脏又下作的事情。
事实上,在这样一个“向钱看”的时代,亲生哥哥背地里说亲生弟弟的坏话并不是特别奇怪的事情。
而且夏恬知道沈星暮不会对她说谎,或者故意把某些事情夸张化。
她心中对沈星夜的印象非常不好,尤其是那次他派人追击过她之后,她早已把他视作败类。
现在夏恬看到沈星夜本人,他脸上几乎不加掩饰的邪淫气息让她感到恶心。她一想到他的目光在她身上游走,心里有些作呕。
她压着心头的情绪,勉强笑了笑,却并不与他握手,而是偏头看向沈星暮,温柔道:“星暮,我们走吧。”
沈星暮点头道:“好的。”
两人无视沈星夜悬在空中的手,绕开他直接向前走。
夏恬走到沈星夜后面,心里忽然有了一抹不安,仿佛正被沈星夜冷漠注视,如芒在背。她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瞧见之前有过一面之缘的赵慧妤也从大厅里出来了,她正甜笑着向沈星夜招手。
夏恬小声道:“星暮,赵经理和沈星夜的关系好像很不错。”
沈星暮淡淡说道:“我从不关心他们的事情。”
夏恬有些担心这两个人联合起来打压沈星暮,便咬着嘴道:“你可以对赵经理稍稍温和一点,至少别让她和沈星夜走太近。”
沈星夜只笑了笑,却不说话。似乎他从未把那两个人放在眼里。
蛰城是个大城市,纵然繁华程度不及赫城与霓城,却也人流熙攘,车水马龙,展现一幅欣欣向荣的祥和面貌。
夏恬看到路边的糖画摊子。手心粗大的摊老板舀一勺由红糖、白糖、饴糖按一定比例熬出的混合糖,对着涂了油的铁板,迅速而有序地画出油亮的凤凰状糖画,显得别致而馋人。
这和她记忆中的糖画一模一样。
她忽然想到自己的确很久没吃过甜食了,便抬手指过去,笑盈盈说道:“星暮,我想吃糖画。”
沈星暮道:“你不能吃糖。”
夏恬道:“医生说了,我可以适量吃糖,只要不影响体重与血糖就行了。”
沈星暮点头道:“那你忍两天,等我学会了糖画工艺就亲手为你做。”
夏恬哑口无言。
她跟着沈星暮走了三条街,期间衣服裤子是买了不少,但连一袋零食也没有。这和他之前说的完全不一样。她心里微怒,忍不住指责道:“你不是说我们一起出来吃零食吗?零食在哪里?”
沈星暮问:“你想吃什么零食?”
夏恬不假思索道:“糖画!”
沈星暮皱眉道:“一定要吃糖?”
夏恬重重点头道:“是的!”
沈星暮迟疑片刻,点头道:“好吧,我们去买糖画,但你不能吃太多。”
当夏恬拿到一支蝴蝶状糖画,轻轻咬上一口,便感觉嘴里与心里都甜蜜不已。她露出自然又美丽的笑颜。
沈星暮忽然问:“糖画对你来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夏恬迟疑片刻,反问道:“为什么这么问?”
沈星暮道:“你现在笑得像个小女孩。”
夏恬沉默。她又想起了那十年宛如地狱的生活。她看着沈星暮,一边咬着手上的糖画,一边说道:“我父母是被黑道的仇家杀死的。你应该听说过白虎帮。我父亲以前也是黑道的人,得罪过不少人,其中就包括白虎帮的万骁。那时我父亲威风凛凛,并不怕白虎帮和万骁,但自从他遇到了母亲,就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了。我八岁那年,万骁带人找到了我家,他们杀了我的父母,我和哥哥在我父亲提前准备好的暗道里藏了三天——暗无天日的三天,才勉强逃出白虎帮的魔掌。
那时候,哥哥也只有十三岁。父母死后,我们没有任何亲戚可以投靠,只能像下水道的老鼠一样在城市里四处流窜。你知道吗,我们饿得没办法的时候,甚至抢过狗的食物。我还记得那只被拴在深巷里的狼狗,主人把它放在门外守家,它的狗碗就在墙角。哥哥去抢那个狗碗,险些被咬死。
我曾连续饿过四天,倒在一座废弃的烂房子里险些饿死。那次哥哥就带回了一支巨龙形状的糖画。我当时饿极了,拿着糖画就大口吃。我把固定糖画的木签子都碎了半截吞进肚子里,嘴巴被木签子尖口划出了好几条血痕,我嘴里不断流血,但我连一点感觉也没有。直到我把糖画全部吃完,才想起哥哥还一口都没吃到。那时我、我……”
夏恬说着,那一抹无法形容的悲伤再一次冲击她的眼眶。她红着眼哭了。
沈星暮抱着她,温柔说道:“好了,夏恬,你别说了。以后你不仅有夏秦,还有我,这世上再没有任何人能让你受半点苦。”
夏恬含泪道:“我发现你买的糖画并没有当时那支好吃。”
沈星暮道:“兴许世上再没有比那支糖画更美味的食物。是它让你活了下来,也是它让我有机会认识你。”
***
叶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遍又一遍。他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因为镜子里的人阳光、帅气、爽朗,与“邋遢”、“大叔”等词汇完全不沾边。
根据镜像对称规则,镜里镜外的人除了左右相反之外,其他任何地方都应该一样。
所以他就是镜子里的大帅哥。只不过他不曾想到,自己打扮过后,竟真的有一分玉树临风之感。
这当然得归功于徐小娟。是她为他做了全身改造,从头顶的头发到脚心的鞋底,发型,面容,衣袖,裤脚,乃至是袜子与鞋带,都由她精心挑选并整理。
她的确有着一双捕获世间美丽的慧眼。她把看上去宛如三四十岁大叔的叶黎硬生生改造成了正值风华的大学生。
叶黎忍不住惊叹,对徐小娟赞赏有加。
徐小娟则不以为意地说道:“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啊。你以为世上那些帅哥是怎么来的?还不都是那些名牌服装搭配和炫酷发型撑起来的,其实男人只要脸型不是太难看,只需去理发店做个修面,弄个合适的发型,再换一身款式和颜色搭配比较契合的行装,纵然不帅,也难看不到哪里去。”
叶黎认为这个说法很有道理,毕竟“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话一点也不假。现在不仅他变帅了,徐小娟也变成了靓丽十足的美少女。
她做了一次头发,把脑后的长发都拉得直直的,只有末端稍稍往外卷,有点像古时宫廷美女旖旎在地的长衫子,具备一种迷幻而别致的美丽。另外,她现在有钱买化妆品了,她本就姣好的面容再涂上莹白的脂粉,仿佛瞬间变得吹弹可破,水润如剥了壳的荔枝。
她的身材本就很好,皮肤也相当不错,有了金银饰品的点缀,便更加美丽。尤其是一袭绛紫色连衣褶裙飘摇垂下,从腰间至裙摆的裙褶绵延起伏,宛如蕴含无穷生命力的紫藤萝瀑布。
而今的徐小娟,从青涩的小苹果摇身一变,成了熟透的蜜桃——叶黎好几次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今天是叶黎带徐小娟回家见父母的日子。至于他为什么做这个决定,答案很简单,他顶不住父母给的压力。
他娶何思语之前,他的父母宛如西天取经的唐僧,催促他找媳妇宛如唐僧念“紧箍咒”一般折磨人。他好不容易娶了何思语,却才短短不到一年时间,恶念空间诡秘出现,何思语的存在被抹除,他又变成了干干净净的老光棍。
他带徐小娟回去,主要目的只是安抚他的父母。当然,他也下了决心,一定对徐小娟负责。从她离开家乡,随他来这个陌生城市的那一刻起,他已承认她是他的女人。
只不过这并不代表他已经忘了何思语,不然他也不会再想善念之花的事情。
他想好了,无论花费多长时间,他也一定要拿到三朵善念之花,许愿复活何思语。但在这之前,徐小娟是他的女人。在那之后该怎么办,他自己也没想好。不过他知道,那肯定是很久以后的事情,暂时也不用思考。
一个人背叛另一个人,有的时候甚至不需要借口。而现在叶黎有两个非常合理的借口:其一是何思语本身就做过很多不伦不类之事,纵然她复活了,他们也未必能在一起;其二是她的存在已被抹除,他和她也不再有夫妻关系。
叶黎认为这两个借口都足以为他的不忠进行完美开脱,所以他可以心安理得地和徐小娟在一起。
只不过他每每想起这事,心里仍止不住刺痛。
他忘不掉她下坠前的温柔一笑。他也忘不掉在溪隐村后的大山里、恶念空间的花海上,他依稀听到的,她对他说的那句“黎,活下去”。
叶黎心中叹息。人世之中存在太多无奈,就连彼此相爱沈星暮与夏恬也花了足足两年时间才走到一起。而他和何思语却并非两相心系,他们能结婚,很大原因归功于她肚子里的孩子——别的男人的孩子。
或许就算没有恶念空间的干扰,他和她也迟早会形同陌路。
叶黎整理着心头的思绪,眼角余光忽然扫到一抹紫色的影。他抬眼看去,瞧见徐小娟亭亭玉立站在眼前。她手上提着一个袋子,正对他开心地笑。
“叶黎,我准备好了,我们出发吧。”
徐小娟挽住叶黎的手,拉着他往门外走。
叶黎会心笑道:“你好像比我还着急。”
徐小娟道:“我可是去见我的未来公婆,怎么可能不心急?”
叶黎抬手轻轻按她的脑袋,点头道:“我想他们更着急想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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