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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会娘亲去给你买糖葫芦。”
“真的吗?”
“嗯!”
“谢谢娘亲,娘亲最好了。”小成满脸高兴。
樊雾笙看到小成那高兴样,欣慰的小了!然后拿好钱袋与整理好的脚本向着集市出发。
由于集市并不是太远,半个时辰的路程就能到,但是樊雾笙考虑到抱着小成走路似乎太累,于是给了马夫两个铜板,坐着马车离开了。
集市上人来人往,乍一看还挺热闹。虽说是闹饥荒的年代,但是集市上还是有很多小贩出来贩卖,看着前面的糖葫芦,樊雾笙二话不说,直接走了过去买了两串给小成。
小成一手一串,可别提多开心了。
“今天去听书吧。听大伙说上次那带着小孩的婆娘说书说得可精彩了。”
樊雾笙听着旁边两个男人的话,知道他们口中那带着小孩的婆娘指的不就是自己吗?
“我也听说了,她口中的那和尚带着猪头人身,还有猴子,还有……什么意思去哪里取经……”其中一个男人也附和着。
樊雾笙也没有多停留,赶紧将脚本送到绛云斋,绛云斋老板看了之后,满心欢喜,提出让她做专属的写手。
樊雾笙看着还没有到说书的时间,想了想便答应了。只要有空余时间利用,她才不会傻傻放过赚钱的机会,不管是在哪个朝代,自古以来有钱才是王道。
绛云斋老板看着樊雾笙爽快答应了,这才把提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写书的人才,他也不想就这样错过。
小成看着娘亲和别人交谈,乖乖的站在樊雾笙旁边吃着糖葫芦,因为他知道,娘亲这是在谈大事,自然不能打扰。
谈好之后,趁着酒楼说书还没有开始,樊雾笙牵着小成先在绛云斋写了一点东西,只不过是将下一次的脚本写了。
只不过时间过得飞快,没多久就到说书的时间了,樊雾笙只能先将没有写完的简单交代了一下,然后告诉老板下次再将下一话的脚本送过来。
老板看樊雾笙还有其他事也没有多留,将工钱结给樊雾笙之后,樊雾笙随之转身离开。
“娘亲,娘亲,我们要去哪里?”小成问道。
“去上次娘亲说书那里。”樊雾笙解释到,因为上次小成是跟着一起去的,自然也知道说书的位置。
小成知道之后也没有在多问,因为看着娘亲的加快的步伐,他知道娘亲现在有点急。
樊雾笙抱着小成,加快速度,因为刚刚在绛云斋没注意时间,出来才发现快要迟到了,这可是关乎着她生存,可不能被酒楼的老板因为迟到而炒鱿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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