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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像一只雀鸟一般轻盈地从马匹之上飞落下来,向前小跑几步,就地扑倒,然后将脖子伸得长长的,将嘴凑到了琅琅流动的小溪之中贪婪地喝起水来。
紧跟着,巨大的阴影笼罩了他,偏头一看,却是自家的马儿,也将硕大的头颅凑了上来,紧挨着自己喝着水呢!
人、马,在这个大热的天气里,可是都渴坏了。
将肚子喝得溜圆了,又将皮囊里灌满了水,方圆这才放松地坐了下来,脱下草鞋,将脚也放在冰冷的溪水之中,这一下子就更舒爽了,身的暑气,随着那淙淙流动的溪水跑得无影无踪。
大概过了一柱香过夫,更多的人马,出现在方圆刚刚来过的路上。
方圆站了起来,套上草鞋,冲着众人挥手叫喊着。
他是这支队伍的斥候。
而这支队伍,则是在河南地界之上还算薄有名气的一支马匪队伍。
四处流窜作案,既抢官家,也抢百姓,
杀富劫贫干过,
杀人越货更多。
反正就是图个舒爽。
不过现在好日子算是到头了。
赵国的军队拿他们没得法子,不代表辽人对他们也没得法子。
辽人要河北、河南之地的绳索愈收愈紧,对他们这些人,给出了两条路子,要么投降被整编,要么便去死。
人家还是先礼后兵的。
居然派人将信一一送到了他们的手中。
虽然信上的内容很不客气。
方圆这支队伍的老大,很爽快地便答应了去投奔官军,从此洗心革命做人,再也不为非作歹了,末了还送了那个信使两个金饼子,让那人满意地离开了。
当然也有头铁的。
方圆就知道比他们名字要大,人头要多的另一股马匪队伍,匪号叫做一阵风的,嚣张地将那个信使做成了风筝放上了天,然后继续着他的没本钱买卖。
然后,就一头栽进了辽人的陷阱。
直到这个时候,一阵风才晓得要收拾他的,居然是辽国的皮室军。
这一下子虹得厉害的他,却是没得后悔药吃了。
一百多人的队伍除了当场战死的之外,剩下的都被装进了皮袋子之中,然后被辽人驱马践踏,都踩成了肉泥。
想想都瘆人。
方圆小跑着到了打头的一匹乌锥马旁边,一伸手挽住了马嚼子,抬头看向马上坐着的一个看起来书生打扮,一点儿也不像个马匪的三十出头的家伙:“大哥,距离周家堡也不远了,让大家伙好生歇歇吧,这天气,人受得了,马也受不了啊!”
头领挥了挥手,道:“都歇歇脚,把自己和马都洗唰洗唰,整得精气神儿一点儿,一个个都拉力邋遢的,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江湖好汉,倒像一些乞丐儿!”
众人大笑声中翻身下马,“大哥,咱们是去投奔周家堡的,又不是去上门女婿,洗唰干净有什么用?周家堡要看的,也是我们的本事是吧?”
嘴里虽然调笑着,但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可见头领的话,在他们的身上还是极管用的。
这头领叫胡非,别看他看起来斯斯文文,一副清秀的读书人模样,实则上不管是马上功夫还是谋算,都是上好功夫,这几年来风起云涌,不少好汉猛然窜起却又如同慧星一般落下,他们这支队伍,却一直屹立不倒。
他一直将队伍保持在眼前这个规模,小了,很容易被人一口吞掉,也不容易打得好猎物,要知道好猎物基本上都是有一定实力的。但太大了,却也容易引起人的注意,猪太肥了,也容易招来屠夫。
“老大,我一直没有想明白呐!咱们反正是要去投官军嘛,那何必还要绕个圈子先去投周家堡呢?”方园将帕子的水拧干了递到胡非手中,小声问道。
“为了活着啊!”胡非笑着拍了拍方圆的脑袋瓜子,他很喜欢这个机灵的小斥候,小小年纪,马术已是出神入化,一手箭术也可圈可点,等到再长成些,臂力再增强一些,必然会是一个神射手。
方圆吃了一惊:“您是说我们如果这样跑去投官军,会被人宰了啊?”
“倒也不是!”胡非找了一处荫凉之处坐下,道:“只不过咱们一定会被他们拆得七零八落地分到不同的队伍里去。”
“那可不行!”方圆道:“咱们一起来的,当然要分到一起啊!”
“你到了别人的屋檐之下,还由得你作主吗?”胡非笑道。“到时候你要敢闹事,军法轻而易举便能制死你。”
方圆不由脸色一垮。
“要是被分散了,那作战的时候,可就没个照应了,说不定还会被人派出去专做一些没去无回的任务!”
“正是这个道理啊!”胡非笑道:“所以咱们得先找一个靠山啊!周家堡实力非同小可,我与他们的堡主也有旧,已经约好了。”
“想不到这一次连周家堡也不能幸免啊!”方圆摇头叹道:“他们可是能拉出来两三千兵的豪强啊!”
胡非嘿嘿一笑:“天子一怒,流血飘杵,两强相争,我们这些人,只不过是汪洋中的一叶小舟,不不,周家堡算是小舟,咱们只能算是一片叶子,为了多点活命的希望,咱们就只能贴上这小舟。”
“可是大哥,这小舟也不见得能挺过来呢!”
“至少比我们的希望要大一些!”
山雨欲来风满楼。
胡非已经嗅到了不好的气息,但却无法躲避,只能努力地去寻找一个可以稍稍遮蔽一下风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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