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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比撕x更能互相倒黑料了。
最开始被圈定为嫌疑人,大家都还维持着冷静,并不想撕破脸,但攀咬一旦开始就很难结束,一步步突破底线。
简静觉得不舒服,甚至有点后悔这么做,可令人无奈的是,这个办法立竿见影。
赵璇喜欢程嘉佑,若非如此,怎么可能说出这样的秘密?
“我和美仙只是有点争执。”程嘉佑辩驳,“她脾气急,有的时候为一点小事就会生气,可我从来没放在心上。”
赵璇说都说了,也不在乎多说一句:“我听到你说了‘分手’。”
程嘉佑解释:“她总是这个样子,吵架就说分手,提过七八回了,都是赌气。”
这个时候,当隐形人的季风才开口问:“你们两个人的感情怎么样?”
“还可以。”程嘉佑回答,“我们家里认识十来年了,双方父母都很熟悉,如果交往得顺利,毕业后也许就会订婚。”
季风问:“她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吗?”
程嘉佑迟疑着说:“还好,她只是有点天真。”他和金美仙自小熟识,并不觉得她的脾气多难接受,且她将他看得很重,事事都要问过他,总得来说还算满意。
“那能叫天真吗?她很招人烦。”简静适时开口,矛头对准王室友,“和这样的人住一个宿舍,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吧?听说你们寝室经常吵架。”
听说是没有听说,但用脚趾头都能猜到。
“一天到晚摆千金小姐的谱,谁耐烦当奴才伺候她?”王室友冷笑。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王室友嘲讽金美仙架子大,却不小心波及到了他人。张闺蜜像是被踩了脚,跳起来骂她:“你说谁是奴才?”
王室友瞥了她一眼,不屑道:“谁承认就是谁呗。”
“你就是嫉妒我能做美仙的朋友。”张闺蜜反讽。
王室友哼了声,一脸懒得和她计较的表情。
这可不行,简静不得不再次开口:“你说的朋友,是把自己不要东西的东西给你的那种朋友吗?”
张闺蜜和金美仙是什么“朋友”,看一眼就
知道了。
她的外套是香奈儿的,旧款,领口和衣领上有残留的污渍,虽然被小心地清理干净,但奢侈品的成衣料子金贵,颜色褪了些必有痕迹。
尺码也不合身,金美仙小巧玲珑,穿的小号,张闺蜜人要高些,穿小号的衣服不是穿不上,但行动间透出局促,捉襟见肘。
这不是她的衣服。
同样的还有包,张闺蜜背的就是香奈儿经典的菱格纹包,五金和羊皮表面有不少划痕。但她使用得非常小心,刚才放下包都没忘记在下面垫几张纸巾。
细心的呵护和粗劣的划痕显然冲突,唯一的解释就是使用者有两人。
金美仙不把奢侈品当奢侈品,随便使用,留下很多大大咧咧的痕迹。而落到张闺蜜手上后,她细心使用,尽量减少损耗。
再看里面的衣服和鞋,并不是什么奢侈品牌,却更贴身,显然这才是张闺蜜真实的经济水平。
这两个“朋友”,关系并不对等。
与其叫闺蜜,不如说跟班更合适。
张闺蜜脸色涨得通红,很想大声反驳,可很奇怪,她敢和王室友互怼,却莫名害怕简静。话到嘴边,像是鱼刺卡住喉舌,怎么都吐不出来。
简静不忍心再为难她,缓和语气:“你们的关系好吗?”
“她脾气不好。”张闺蜜嗫嚅道,“有时候说话口没遮拦的,不太好听。但对我还不错。”
不加后面那句还没事,加了句辩白,惹火了王室友。她反唇相讥:“不错?打了你几巴掌,你还觉得不错?”
没等张闺蜜解释,王室友憋不住了,抖出来:“本来我不想说的,人都死了,积点德。可你这么颠倒黑白,我也算佩服。告诉你们,金美仙是死有余辜。”
季风挖坑:“一个人脾气不好,也不能说死有余辜吧?”
王室友张口欲说什么,可出口的刹那,突然犹豫了。
季风给简静丢眼色,再来一下。
她:你自己上,白长这张脸了。
季风不好和她长时间“眉来眼去”,免得被这群人精小朋友看穿把戏,只好自己出马,语重心长道:“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帅哥
的魅力是无穷的。
王室友的迟疑消散无踪:“金美仙害死了余秋。”
“怎么可能?”程嘉佑不信。他了解金美仙,千金大小姐,脾气不好,经常得罪人,可又不是极道片,哪能害人性命?
王室友说:“余秋以前是我们宿舍的,她家庭条件一般,但人长得很漂亮,金美仙就老看她不顺眼,总要刺两句。有一回,她背了个很贵的包回来,说男朋友送的,结果金美仙就说,学校里的富二代她都认识,没听说哪个在追她,别是给人包养了。”
流言可畏,杀人诛心。
金美仙未必想夺人性命,可余秋的命运,却仍然因为室友的一句话而改变。
那时,余秋本来已经被学校推荐去国外做交换生,可有人气愤不过,暗中举报了她。学校再三衡量,在流言的迫使下,取消了她的名额。
余秋自杀了。
季风找学校核实这件事。
校方回复:“取消余秋同学的名额,和流言没有关系,另一位同学的考试分数更高,我们综合平时成绩,最后选择那位同学。”
然而,这样的官方回应,普通学生并不信。
至少王室友和其他同学都是这么想的。
“自从这件事后,我们寝室都很讨厌金美仙。”王室友说出她敌意的源头,“一命换一命,活该。”
空气倏然凝滞。
季风却说:“同学,杀人是犯罪行为,没有一命换一命的说法,法律才能宣判一个人的罪行。”
王室友没反驳,也没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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