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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申请书分成“一般公开”与“非公开”两种,这是董林老早就知道的。“一般公开”是在人多而热闹的地方,例如在酒吧或美容院、公园、戏院大门口张贴醒目的寻人启事,而“非公开”的作法,只有在警察机关内才有寻人启事,这是基于本人和家族的社会地位,不愿把事情张扬开来。其实两者的目的都一样——把人找回来。非公开申请书除了警察等有关人员,第三者没有看到的机会。田春达与董林是好朋友,所以才特别通融了。
董林再往下继续记载事项,离家人梅华。岁。住本市升阳小区栋单元。离家日期为本年月晚上点分。身高公分。中等身材,脸孔稍长。皮肤白皙。说话缓慢。
出走时身着蓝色小条纹的衣裤,黑色半高跟皮鞋子。
携带物为黑色皮包,黑色小型皮箱。
如有人知道梅华的消息请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络。
申请人是曹云冈。
董林把档案交还给田春达,问道“这份寻人申请书是何时填写的?”
“月日傍晚,就是梅华离家出走的第二天,可能她先生想了一天也想不出什么线索才来报案的。”
“但是,他又如何知道离家的时间是晚上点半呢?”
“当她离开时,正好有人看见。”
月日晚点半左右,路灯照在社区道路上,视线很清楚,附近药店的店员亲眼看到穿着蓝色条纹服装的梅华提着一个小皮箱,走向汽车站的。这是曹云冈打听出来的,之后刑警也直接询问过药店店员,确认了这个证言无误。
“曹云冈家的那个孩子一向习惯于点钟就上床睡觉,曹云冈平常都在点钟回到家里,而那天正好开会回家比较晚。梅华是在孩子睡觉之后,丈夫还没有回来的这段时间离家的。”田春达又说。
“据说还留下一封信吧?”
“有的。”
“信上写些什么呢?”
“写得很简单,只是拜托先生照顾该子,并且把她忘记等等。”
“笔迹是她本人的吗?”
董林突然想到这一点。
“没错。”田春达似乎了解了董林的用意而露齿微笑起来,董林似乎也想得太多了。
“但是……有没有可能被绑架。或变成杀人事件呢?”
“当然有可能。”田春达看着董林说。
“起初没有任何线索,只认为是单纯的离家出走,但是最后变成凶杀对象的被害者的例子也曾经有。所以,最初阶段的情况不足以做为判定结局的根据。——不过,梅华嘛,有人目击她独自一人提着皮箱,而且还留有书信。应该不可能……”
“确定所留书信是她亲笔所写的了吗?”
董林重复着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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