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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拳裂岩石,这让白云村的所有人对林枫刮目相看,周围一片寂静。

白云村的人没想到,眼前握着拳头,打碎岩石手上一点伤都没有的林枫,这个嗜睡贪吃、整天无精打采浑浑噩噩的年轻人,竟然有着这样恐怖的实力,有着这样让人震惊的能力。

白云村的村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里慢慢露出了期许,露出了对林枫的认可。

虽然,对于林枫一个人去找青洪集团讨要说法,他们还是不抱什么太大的期望,但是,如果林枫这么有能力,那至少还有一丝丝的机会,至少不会,一去到青洪集团那里就出现被乱棍打出来的情况……只要有一丝丝的机会,就可以好好去争取。

展示过自己的能力后,林枫走到白云村村长的面前,对村长说道:“村长,他们接下来肯定还会过来找麻烦,大家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你先带着大家离开这里吧,找一个地方落脚,以你们这一身医术,生存下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我会去找他们要一个说法,并且我会争取把白云村重建起来。”

重建白云村,重建这个自己很喜欢的白云村……这是林枫此时此刻心里面坚定无比的想法。

对于白云村的村长来说,他也是有些震惊的,看着眼前的林枫,他也觉得似乎有些不认识眼前的这个林枫了,不过,这个不认识的林枫,他却是更加地欣赏,村长他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这样年轻的人自然会更加欣赏一个会担当,有想法,敢于去闯荡的男人。村长拍了拍林枫的肩膀,说道:“好,你就按你的想法去做,不过,要记得一点,凡事不要太过勉强了,安全第一。”虽然,林枫不是真正属于白云村的人,可是林枫在白云村生活的这一年,他已经彻彻底底地融入到了白云村这个圈子里了,在大家的心目中,林枫就是自己的乡亲,就是自己的朋友,甚至无是自己的家人。

朝阳渐渐爬上了山头,暖和的阳光笼罩着大地,白云村的废墟之上还在冒着大量的白烟,村长组织村民回去看了一眼自家的房子,看看还有没有没被烧毁可以带走的东西……村民们走在那些废墟里,看着地上黑乎乎砖瓦和木炭,眼泪就忍不住地流了下来。

林枫和小白在村口等着林半夏,林半夏陪着林朗也回去了。

坐在草地上,林枫拿出那一条手绢看了起来,本想从这一张“地图”上面搜寻记忆,可是,不论自己如何在上面寻找,不论自己如何去回忆,到最后,却依旧是什么都没有发现,依旧是什么都没能够找到。

林枫闭上了眼睛,试图用思绪去回忆,去感知,可是,却依旧是什么都想不起来,想到的只有一片黑暗,看不清任何事物的黑暗。

大概一个小时后,林半夏和村民们一起回来了,林枫起身,和林半夏一起向村民们告别。在要离开的时候,林朗突然喊住了林枫,他交给林枫三样东西,一样是玉扳指,一样是佩戴在脖子上的一颗精致的珠子,很像玻璃弹珠,还一样是一条小金条,很小的小金条。

林朗指着玉扳指和那一颗珠子说道:“还好它们没有被大火烧毁啊!这玉扳指和珠子,是当初半夏把你带回来的时候,就在你身上的,那个时候我收了起来,本想早点拿给你,后来忙着处理药材的事,我就把这事给忘了,今天这一把火却是让我想了起来……这两样东西,我想,应该和你的身世有关系。”

林枫接过玉扳指和珠子,看着手上的玉扳指和珠子,林枫愣了好一会儿,他努力去回想,可不管怎么回想,却就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这一条金条你们拿去卖了,刚刚去城镇那里,你们肯定比我更需要用钱……在城镇上,有点钱傍身,总归是好事。”林朗将金条递给了林半夏。

林半夏没有拒绝,因为她心里面清楚,她的爷爷林朗说的没错,想要去城镇发展,的确是需要钱的,或者说,有一点钱傍身至少比什么东西都没有要好的多。

林枫将手上的玉扳指和柱子收了起来,和林半夏带着小白一起向众人道别后便先一步离开了,两个人一匹狼一起往城镇而去。

一路上,林枫都在看着玉扳指和那一颗珠子,看了一路,却是什么都没能够发现的了,也依旧是什么都没能够想的起来。

白云村距离城镇有一段距离,大概用了近半天的时间,也就是中午时分,林枫和林半夏这才走到城镇上。

这个城镇比较靠近辽市,比起周围的其他城镇来说都要繁华不少,也有一些高楼,经济发展的不错。

林枫之所以选择这个城镇,是因为这里会有更好更多的机会来完成他的计划,小城镇的话,没有什么机会,是很难出人头地的,只有在大城镇才有更好的施展拳脚的机会。

到了城镇中心,林枫和林半夏先去卖了那一条金条,按市场价卖的,拿到了五万块。这小金条并不是很大,所以卖到五万块,已经挺出乎意料了。

之后,两个人到附近去租了一个房子,两室一厅的房子,下午的时候,小白被留在家里,林枫陪着林半夏去置办了一些生活用品。林半夏本不想让林枫跟着,想让林枫去办正事,林枫却是淡淡地说道:“我的事先不着急,晚上再去办都不迟。”

林半夏看林枫一脸正经,且似乎把什么都已经计算好的模样后,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任由林枫跟着自己一起过去买生活用品。

晚上,吃过饭,林枫把林半夏和小白留在了出租房,独自一个人出门去了。

从这个晚上开始,林枫混迹于城镇上大大小小的各大酒吧和KTV,从这里,他也打听到了这里的人脉关系网,查出来,一个名叫老虎的家伙是城镇上的老大,这个老虎一直想要进入青洪集团,但是,青洪集团看不上他,用青洪集团辽市那里管事的话来说,老虎还不够格,一来,老虎还没有真正统一整个城镇,二来,老虎钱不多,又不会赚钱,三来,也是青洪集团管事最讨厌老虎的一点,老虎太过重义气了,这样的人,对于他们一个大集团来说,是很难管教的,他们可不想都时候出现为了义气,为了兄弟而跟上级对抗的手下。

对于这样一个人,林枫却很是欣赏,他心里面已经想好了,可以用老虎来做自己进入青洪集团的跳板!

青洪集团不是不愿意接纳老虎吗?到时候就让他们主动来请老虎!林枫想到自己的计划,嘴角微微翘了起来。

这个城镇上,除了老虎,还有三个势力,这三个势力表面上以老虎为尊,可暗地里都不怎么把老虎放在眼里,经常会让手下去抢老虎的生意,去闹老虎的场子。

所以,对于林枫来说,首先要做的是,将城镇上其余的三个势力收服了。只有让整个城镇真正地统一,那些青洪集团才会对林枫刮目相看。

只不过,必须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去接近老虎,直接毛遂自荐,那很容易引起怀疑,甚至到时候被排斥在外……要想让老虎接纳自己,就得让老虎看到自己的价值,看到自己的实力。

于是,在观察了近一周的时间后,林枫选择到老虎的一个酒吧里做服务员。

这个酒吧就叫老虎酒吧,老虎这个人比较直爽,又是粗人一个,自己手下的产业全都是以“老虎”命名。

这个老虎酒吧并不普通,倒不是说这个酒吧的生意很好,而是这个酒吧一直被其余的三个势力找麻烦,因为这个酒吧的地理位置很好,一直很有生意,那三方势力就故意破坏它,逼走顾客。对于此事,老虎也好几次跟那些家伙谈了,但是没有一个家伙把老虎放在眼里,他们全都说是手下不懂事,老虎也曾经想要教训那些人的手下,可是,考虑到自己没有真正统一整个城镇,就只能是憋回肚子里面去。

如果能够帮老虎出了这一口恶气,那么老虎绝对会重用自己!

选择在这么乱的一个酒吧,理由很简单“乱世出英雄”,同样的道理,想要出人头地,必须选择一个混乱的地方,越混乱越有机会。

老虎酒吧的地理位置算是比较好的,前后两条街道都比较繁华。老虎酒吧的装修风格带着点野性,外面全都是涂鸦,门口上老虎酒吧的招牌上灯光闪烁。

林枫前往老虎酒吧的时候是傍晚时分,这会儿,老虎酒吧没几个人,只有三个人正在忙着清扫整理,准备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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