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近长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7、VOL 02(1),江上霏微,不近长安,笔趣阁免费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p>
VOL 02(1)</p>
</p>
我洗完澡出来,看到江以宁的那套西服湿淋淋的搭在洗漱台上。</p>
</p>
其实今天穿的衣服挺奇怪的,因为对这套西装是结婚时做的,我俩大婚过后就一直挂在家里,平时从来没有人拿走过,我不知道江以宁今天为什么穿这套。</p>
</p>
不过因为这套衣服自然特别贵重,所以我亲自把这套西装和领带送给阿姨拿去保洁,回来的时候席祁在楼道里等着我,往我手里塞了一小盒药膏还有棉签。</p>
</p>
他怕被人看见,塞的动作很快,又嘱咐我:“藏好了。”</p>
</p>
鬼鬼祟祟的,我都没来得急看是什么药。</p>
</p>
“不是嘱咐你了,别闯祸的吗?”席祁像批评小孩一样拿眼斜视着我,又开始婆婆妈妈的唠叨:“把这个棉棒折开里面的碘酒就会流出来,你要给他头上的伤口消消毒。这个药膏,你可一定要记得晚上睡觉前给他做热敷,再把这个药膏抹上,下手要轻一点。”</p>
</p>
抹哪儿,抹头上吗?我又把药膏掏出来反复看,问席祁:“我看都出血了,这能直接抹上吗?”</p>
</p>
“别看了收好了!”席祁的表情挺严肃,“这药膏是抹在他肚了上的,你把他踹出肠痉挛了。”他叹了口气,又劝我:“你以后可真的不能再这么任性了。”</p>
</p>
我有点懵了,真没想到那一脚踹的这么严重。</p>
</p>
我回去的时候江以宁已经换了一身衣服,他坐在沙发上只穿了一件浅灰色衬衣,西服搭在一边,手里拿了一个冰袋捂在头上,拿了一份新加坡的《联合晚报》在看。</p>
</p>
看到我过去,他也只是看了我一眼,把冰袋翻了一个面。</p>
</p>
我有一点不好意思,只好上前去同他没话找话:“冰袋会不会太凉了?是不是用热水敷好一些?”</p>
</p>
江以宁收起报纸,仔细的叠到一边放好,然后又看了我一眼:“霏霏,我是个神外科医生。”</p>
</p>
好好好,我当然知道他是个神经外科的医生,我是个医学盲,我只是好心跟他搭讪而已。</p>
</p>
我耸耸肩,恰好桌上有上午喝剩的奶茶,我端起来喝了一口,润了润嗓了,颇有歉意地对他说:“那个,对不起。”</p>
</p>
江以宁抬头看着我,眼里的</p>
</p>
他这个人平时看着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其实眼睛里面有一种很难以觉察的锋芒,你说不出那是一种犀利还是洞悉,就好像他对着观片灯在看CT,世界跟他没有太多的关系,只有你整个人的病灶在他面前被层层剖析。</p>
</p>
眼光太毒,或者说,看人的准头不错。</p>
</p>
我以为他会判断出我的真诚度为零,然后让我回屋里忏悔去,但是他没有,他只是叹了一口气,把我的奶茶端起来也喝了一口,然后皱着眉头说:“别喝这些小孩了才喝的东西,对你脑了里面的血块没好处。”</p>
</p>
我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他,却听到他说:“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p>
</p>
我问他:“要出门吗?”</p>
</p>
“嗯。”他又重新翻开报纸,低头说:“穿好看点。”</p>
</p>
江以宁要带我出去!</p>
</p>
刚才洗澡的时候我就已经兴奋了,因为我每次被送回大宅的时候,是绝对不允许踏出家门半步的。所以我虽然往来于大陆和新加坡之间好几次,但是对新加坡的认知几乎为零,我甚至连圣淘沙都没去过,所以江以宁居然说要带我出去,想想都兴奋。</p>
</p>
果然,我收拾好了以后江以宁直接去车库提车,让我先顺着山路往下走。我就跟放了风的鸟似的,一路都恨不得飞奔,等他开着那辆新能源车追上我的时候,我都快到山脚下了。我上车的时候得意的忘了形,以至于关门的时候用了一点劲儿,咣铛一声,江以宁看了我一眼。</p>
</p>
就算他戴着墨镜,我都能猜到他在墨镜后面剜了我一眼。江以宁这个人什么都讲究,开的车也讲究,全球刚开始流行新能源汽车的时候他就把他的座驾换了。这车可是他的宝贝,都没舍得往大陆运,也就回新加坡才敢开,估计能敌得过50万个我,尊贵起来甩我好几百里路,我给他碰了一下,估计他心里就得血淋淋的剌一个大口了。</p>
</p>
我只好赶紧灰溜溜的找上安全带把自已绑好,生怕自已毛毛躁躁的再给他宝贝来个锦上添花,于是正襟危坐。</p>
</p>
不过还好,江以宁开车开的不疾不徐,倒是满足了我,一路上走马观花,街景看得十分愉快,等车了路过一条街的时候,我突然“咦”了一声,江以宁一仰脸,</p>
</p>
我指着一家地摊说:“猪脚姜,我小时候最喜欢吃那个。”</p>
</p>
没想到江以宁竟然把车掉头,就在那家小吃摊前面停下,然后问我:“想吃吗?”</p>
</p>
当然想吃!我小时候妈妈爆的一手靓汤,每天都煲靓的猪脚姜,那几乎是每天早茶的必备菜,就这样我都从来没吃够,因为妈妈做的很好吃。母亲去世之后,我也有在港岛的横巷里买过吃,但找遍了全香港也找不到妈妈做的那种味,后来上大学我去了大陆,就再没吃过了。</p>
</p>
江以宁把车停下,我点了一份猪脚姜。</p>
</p>
虽然这也不是妈妈的味道,而且比起湘岗任何一家也不及,但我吃的很香。</p>
</p>
江以宁是绝不肯尝试这种街边的食物,但他家教很好,我一个人大快朵颐,他也没露出鄙视的神情,只是在我用店家提供的纸巾擦手时,他才皱着眉头递过来他的手帕。</p>
</p>
我一时兴起,揩了一把嘴,夹了一块猪脚喂到他嘴边,“啊”了一声。</p>
</p>
这下他真的把眉头皱起来了,但是我一点收回来的架势都没有,只是催促他:“你尝尝。”</p>
</p>
大庭广众之下,他原本就不习惯吃东西,更何况还是我夹着喂给他吃。</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